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沙浦沙二征返地合作开发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BACG2021168454)由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申报的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沙浦沙二征返地合作开发项目(项目编号:BACG2021168454)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交易,经资格预审和谈判,并经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民主决策,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一、谈判应答方名称和符合性审查情况(排名不分先后)序号谈判应答方名称符合性审查情况1深圳市联投商置投资有限公司合格2深圳市新天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合格二、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序号成交候选人名称1深圳市联投商置投资有限公司2深圳市新天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三、成交人及报盘内容1、成交人:深圳市联投商置投资有限公司2、报盘内容:序号项目报盘内容1意向合作方是否同意承诺本项目的容积率大于或等于5.0。同意(项目最终容积率以政府批示为准)2项目容积率≤5.0时,项目建成后,除移交给政府的物业及相应的公共配套外,招标人要求分得不低于计容积率的各类型物业的48%,且返还物业总价值不低于104899.03万元(含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价值)。项目容积率≤5.0时,项目建成后,除移交给政府的及相应公共配套外,招标人分得计容积率各类型物业的50%,且返还物业总价值不低于104899.03万元(含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价值)。3意向合作方是否同意项目容积率大于5.0时,就超出5.0部分的可分配计容积率物业制定补充分配方案,报招标人同意后实施。同意4其他承诺:(1)合作模式,双主体模式还是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模式?(2)意向合作方完成本项目的工期;(3)意向合作方理清本地块内历史用地建设的遗留问题的时限;(4)招标人分得的商业物业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合作方是否同意承租,租金如何考虑?(5)意向合作方是否同意物业分配方案须经招标人同意后再进行分配?(6)项目范围内停车位数量的要求:意向合作方须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在最低配备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配备停车位。如因政府部门的规划审批,无法达到上述标准,则由双方另行协商。(1)采取双主体模式。(2)合作开发协议签署后24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60个月内竣工交付,竣工交付后6个月内办理房地产权证。(3)三个月内理清本地块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4)同意包租,租金届时双方协商确定。(5)同意。(6)同意。但考虑到项目为地铁上盖物业,出于安全考虑,其地下空间设计受一定限制,最终以政府批准车位数量为准四、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谈判小组成员1、彭旭;2、李琳;3、王尚武;4、廖云峰;5、蔡国欣;6、蔡圣佳;7、蔡庆发;五、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如对本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二路366号(办公场所)电 话:0755-27711113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 系 人:罗先生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27区华联城市全景G栋301-1电 话:0755-29031203传 真:0755-29031203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21年11月8日
(项目编号:BACG2021168454)
由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申报的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沙浦沙二征返地合作开发项目(项目编号:BACG2021168454)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交易,经资格预审和谈判,并经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民主决策,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一、谈判应答方名称和符合性审查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谈判应答方名称
符合性审查情况
1
深圳市联投商置投资有限公司
合格
2
深圳市新天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二、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成交候选人名称
三、成交人及报盘内容
1、成交人:深圳市联投商置投资有限公司
2、报盘内容:
项目
报盘内容
意向合作方是否同意承诺本项目的容积率大于或等于5.0。
同意(项目最终容积率以政府批示为准)
项目容积率≤5.0时,项目建成后,除移交给政府的物业及相应的公共配套外,招标人要求分得不低于计容积率的各类型物业的48%,且返还物业总价值不低于104899.03万元(含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价值)。
项目容积率≤5.0时,项目建成后,除移交给政府的及相应公共配套外,招标人分得计容积率各类型物业的50%,且返还物业总价值不低于104899.03万元(含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价值)。
3
意向合作方是否同意项目容积率大于5.0时,就超出5.0部分的可分配计容积率物业制定补充分配方案,报招标人同意后实施。
同意
4
其他承诺:
(1)合作模式,双主体模式还是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模式?
(2)意向合作方完成本项目的工期;
(3)意向合作方理清本地块内历史用地建设的遗留问题的时限;
(4)招标人分得的商业物业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合作方是否同意承租,租金如何考虑?
(5)意向合作方是否同意物业分配方案须经招标人同意后再进行分配?
(6)项目范围内停车位数量的要求:意向合作方须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在最低配备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配备停车位。如因政府部门的规划审批,无法达到上述标准,则由双方另行协商。
(1)采取双主体模式。
(2)合作开发协议签署后24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60个月内竣工交付,竣工交付后6个月内办理房地产权证。
(3)三个月内理清本地块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
(4)同意包租,租金届时双方协商确定。
(5)同意。
(6)同意。但考虑到项目为地铁上盖物业,出于安全考虑,其地下空间设计受一定限制,最终以政府批准车位数量为准
四、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谈判小组成员
1、彭旭;2、李琳;3、王尚武;4、廖云峰;5、蔡国欣;6、蔡圣佳;7、蔡庆发;
五、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如对本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市沙浦沙二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二路366号(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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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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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