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克拉玛依区小拐乡6.9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溉系统改造)工程总承包
金额
3293.0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93.08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海涛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童艳0990-6608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克拉玛依区小拐乡6.9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溉系统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拉玛依区小拐乡6.9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溉系统改造)工程总承包已由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区发改发〔2024〕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宋海涛,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区小拐乡
2.项目规模:改建10.7km输水渠道,沿线渠系建筑物46座,其中水闸30座,农桥16座;新建首部6座,包括渠水沉砂池、首部泵房及离心泵设备等;田间系统改造0.32万亩,均为常规滴灌系统改造区,共计11个滴灌系统,铺设地埋管道de160~de200共计26.91km,施成品有机肥或农家肥3.36万亩。(与初步设计图纸不一致处,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02003909000131001001
克拉玛依区小拐乡6.9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溉系统改造)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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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3.08
克拉玛依区小拐乡6.9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溉系统改造)施工图纸设计(依据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及施工设计图纸的出具,提供后期设计服务等);克拉玛依区小拐乡6.9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溉系统改造)所包括的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建筑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以及更换、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保证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和义务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水利水电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水利水电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或工程完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验收表等,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或工程完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验收表等签署日期为准。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以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不得少于一项。(业绩资料: ①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需提供业绪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势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②如提供设计负责人身份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 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③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须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对应内容(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32号 地 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
邮 编: 834000 邮 编: 834000
联 系 人: 杨栋 联 系 人: 杨童艳、王香艳
电 话: 0990-6243853 电 话: 0990-66085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2295670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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