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1号线(S1线)公共卫生防疫评价服务项目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gcg-surt-2023-0010-01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沄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1号线(S1线)公共卫生防疫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CG-SURT-2023-0010-01
项目名称:11号线(S1线)公共卫生防疫评价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含税):980000.00元(玖拾捌万元整)
采购需求:11号线(S1线)各站点卫生设施、通风设施等进行检测,并编制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及卫生学评价报告调查分析。
项目概况:
11号线(S1线)全长41.25公里,均为地下线,设站28座,西起苏州工业园区唯亭站,经过园区和昆山中心城区核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桥国际商务区等地区,终点设于花桥站,与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衔接。全线设一个控制中心、一个车辆段、一个停车场、两个主变电所。
检测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站厅、站台空气指标:1、温度;2、相对湿度;3、风速;4、二氧化碳;5、一氧化碳;6、甲醛;7、可吸入颗粒物(PM10);8、空气细菌总数;9、噪声;10照度;(满足《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2-1996)要求)。
1、苯;2、甲苯;3、二甲苯;4、臭氧;5、氡;6、氨;7、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满足《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要求)。
2)通风空调送风指标:1、新风量;2、PM10;3、细菌总数;4、真菌总数;5、β-溶血性链球菌;6、嗜肺军团菌;(满足《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要求)。
3)通风空调风管内表面指标:1、积尘量;2、细菌总数;3、真菌总数;(满足《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要求)。
4)卫生间相关指标:1、换气率;2、氨;(满足《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要求)。
5)电磁环境相关指标:站台:1、工频电场;2、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要求)。
站厅、站台:1、γ辐射剂量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要求)。
6)车厢相关检测指标:物理因素:1、温度;2、相对湿度;3、风速;4、噪声;5照度;6、新风量(满足《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及《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9673-1996)要求)。
空气质量:1、二氧化碳;2、一氧化碳;3、甲醛;4、可吸入颗粒物(PM10);5、氨;6、臭氧;7、苯;8、甲苯;9、二甲苯;10、总挥发有机物;11、空气细菌总数;(满足《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及《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9673-1996)要求)。
7)其他要求指标:1、空调器消毒净化装置进口、出口:1、PM10;2、细菌总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完成后至项目竣工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采购主要采购范围,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2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今)具有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或卫生学验收评价业绩(以合同为准)。
2.3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3.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3.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2.3.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3.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批次采购,如同一集团公司有多个响应供应商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本次谈判资格;
2.4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4.1申请人为非独立法人机构的;
2.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4.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山市前进西路1899号1101室
方式:现场领取,报名需提供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4)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今)具有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或卫生学验收评价业绩(以合同为准)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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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集团大厦13楼13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七、特别提醒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谈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谈判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99号11楼
联系人:丁沄
电 话:0512- 36916774
传 真:0512-36916756
邮政编码:215300
九、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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