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新区数字化集成项目24115387395728566201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区数字化集成项目24115387395728566201】(项目编号:【JSZB-2024-17993】),采购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区数字化集成项目24115387395728566201】,本次采用自购方式, 由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成交人签订采购相关合同,询比范围包括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区数字化集成项目24115387395728566201系统集成服务及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区数字化集成项目24115387395728566201所涉及的集成服务及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等,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628959元(不含税),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区数字化集成项目24115387395728566201 |
系统集成服务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苏州 |
详见询比文件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 项目地点:苏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1.2.2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1.2.3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
1.2.4 ★质量保证期: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质量保证期内制造商技术支撑服务。
1.2.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6其他。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628959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500884元(不含税),集成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128075元(不含税)。供应商设备部分或集成服务部分任一报价(不含税)高于对应部分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12月19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年12月23日24:00:00。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询比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企业注册信息,提交审核单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审核时间: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90分钟未经审核的可联系:电话 025-83303501。】。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13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左玉龙、万源
电 话:18855042850
电子邮件:1151004579@qq.com
开户银行:/ 账 号:/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