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万华(蓬莱)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监理万华(蓬莱)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42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永浩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王勤良
公告正文

万华(蓬莱)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监理万华(蓬莱)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万华(蓬莱)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4241
工程地址: 烟台市蓬莱区
建设规模: 万华(蓬莱)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包括万华二期场地平整工程、园区南环路工程、园区东环路工程、园区万华路工程、园区北环路东延工程、厂外管廊涉及燃气、供水、供电土建工程、电力隧道及排管工程、雨水管网及雨水箱涵工程、排洪沟工程、特勤消防站建设工程及码头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单项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烟台市恒益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永浩 联系电话: 0535-5635398
招标单位: 烟台市恒益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永浩 联系电话: 0535-5635398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衣英梅 联系电话: 0535-6376876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5/26 14:3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评委6 技术标评委7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山东田园牧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9.2600 49.2600 49.3100 49.2100 49.1800 49.0300 49.2900 49.2200 48.5000 97.7200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1800 49.3700 49.6200 49.2300 49.2700 49.1200 47.3100 49.0100 48.1000 97.1100
山东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9.2500 49.3700 49.4300 49.5600 49.6000 49.3400 49.4000 49.4200 46.7000 96.1200
山东德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9.2100 49.1900 49.1900 48.9000 44.9400 48.6700 49.0900 48.4600 45.6000 94.0600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1 山东田园牧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0.004(元)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0.004(元)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3 山东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0.004(元) 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山东田园牧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山东田园牧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山东田园牧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山东德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王勤良 0.004(元) 45.6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3年05月27日14时00分 - 2023年05月30日14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评标报告下载 提出异议 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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