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AP公有云项目实施服务交易公告
金额
23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AP公有云实施服务采购竞价招标公告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及公司采购相关规定,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就其SAP公有云实施服务采购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AP公有云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230万元
采购需求:
二、实施服务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必须为SAP正式授权的合作商,需要提供SAP合作授权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实施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一
四、技术要求
1.应标方应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架构图、各系统功能说明、实施进度计划表、售后报务承诺等。
2.应标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对产品参数进行复核。当产品与设计不符或设计参数不清楚、设计要求不明确时,应答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反馈给需方,以便及时处理。
五、交付要求
1.交付期:详见项目进度计划表,按此要求完成。
2.交付方式:标的实施项全部符合要求,并完成系统调试,且系统运行稳定。
六、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30%,
蓝图完成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30%,
项目上线并签字确认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20%,
项目首月月结并验收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15%,
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支付。
七、竞价流程
1.有意向的实施服务商需要现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中成为注册成为服务供应商。
2.截止时间内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上上传竞价应答文件(详见竞价文件的组成)。
3.最低价为中标方,经公示后确定为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八、竞价响应文件
1.总体要求
竞价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价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竞价响应文件对竞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价响应文件可能导致废标处理。
2.竞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2.1竞价响应文件应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2.2投标声明书;
2.3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SAP的合作授权书;
2.5 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2.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2.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9供应商(服务商)承诺书;
2.10投标人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2.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12针对本项目的建设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情况(详见技术要求,同时包括现有SAP OP系统数据迁移到S/4 HANA CLoud的方案,至少提供实施过3家以上的SAP公有云系统案例的合同证明及案例介绍,并提协助安排参观学习;此次项目拟投入的顾问资源安排明细);
2.13竞价响应一览表;
2.14报价明细表;
2.1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有)。
九、项目验收
1.应标方应提供标的物的有效检验文件,经招标方认可后,按合同的性能指标、技术协议、竞价响应文件一起作为标的物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冲突时,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验收中发现标的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应答方必须调整或更换标的物,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谈判方有权派代表随时到现场监制,无论谈判方是否参与监制,均不视为谈判方按合同规定应当承当的质量保证的解除。
十、其他说明
1.此次实施费用包含标书里面列明的所有开发,包含顾问差旅食宿费及培训费,后续实施过程中不再增加其他费用。
2.为统一报价依据并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各实施方应按照在我司现场实施的SAP高级顾问人天数700为依据进行报价,高级顾问需由我公司面试确认后写到合同中。(备注:高级顾问为具有8年以上SAP顾问工作经验,2个以上SAP公有云项目实施经验,具备独立承担SAP相关模块的实施能力的实施人员)
3.所有集成系统的接口开发由实施方完成,可使用集团的PO系统。
4.最低价中标后,若中标方与我公司在合同的商务条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我公司有权选择第二低价格的实施厂商进行商务谈判。
十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玺
联系电话:13511403746邮箱:jxcx@juhua.com
SAP公有云实施服务采购竞价招标公告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及公司采购相关规定,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就其SAP公有云实施服务采购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AP公有云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23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内容 | 实施要求及可交付成果 |
1 |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AP公有云实施服务 | 详见附件一 |
2 | 实施周期要求 |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
二、实施服务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必须为SAP正式授权的合作商,需要提供SAP合作授权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实施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一
四、技术要求
1.应标方应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架构图、各系统功能说明、实施进度计划表、售后报务承诺等。
2.应标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对产品参数进行复核。当产品与设计不符或设计参数不清楚、设计要求不明确时,应答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反馈给需方,以便及时处理。
五、交付要求
1.交付期:详见项目进度计划表,按此要求完成。
2.交付方式:标的实施项全部符合要求,并完成系统调试,且系统运行稳定。
六、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30%,
蓝图完成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30%,
项目上线并签字确认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20%,
项目首月月结并验收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15%,
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支付。
七、竞价流程
1.有意向的实施服务商需要现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中成为注册成为服务供应商。
2.截止时间内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上上传竞价应答文件(详见竞价文件的组成)。
3.最低价为中标方,经公示后确定为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八、竞价响应文件
1.总体要求
竞价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价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竞价响应文件对竞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价响应文件可能导致废标处理。
2.竞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2.1竞价响应文件应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2.2投标声明书;
2.3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SAP的合作授权书;
2.5 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2.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2.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9供应商(服务商)承诺书;
2.10投标人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2.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12针对本项目的建设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情况(详见技术要求,同时包括现有SAP OP系统数据迁移到S/4 HANA CLoud的方案,至少提供实施过3家以上的SAP公有云系统案例的合同证明及案例介绍,并提协助安排参观学习;此次项目拟投入的顾问资源安排明细);
2.13竞价响应一览表;
2.14报价明细表;
2.1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有)。
九、项目验收
1.应标方应提供标的物的有效检验文件,经招标方认可后,按合同的性能指标、技术协议、竞价响应文件一起作为标的物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冲突时,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验收中发现标的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应答方必须调整或更换标的物,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谈判方有权派代表随时到现场监制,无论谈判方是否参与监制,均不视为谈判方按合同规定应当承当的质量保证的解除。
十、其他说明
1.此次实施费用包含标书里面列明的所有开发,包含顾问差旅食宿费及培训费,后续实施过程中不再增加其他费用。
2.为统一报价依据并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各实施方应按照在我司现场实施的SAP高级顾问人天数700为依据进行报价,高级顾问需由我公司面试确认后写到合同中。(备注:高级顾问为具有8年以上SAP顾问工作经验,2个以上SAP公有云项目实施经验,具备独立承担SAP相关模块的实施能力的实施人员)
3.所有集成系统的接口开发由实施方完成,可使用集团的PO系统。
4.最低价中标后,若中标方与我公司在合同的商务条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我公司有权选择第二低价格的实施厂商进行商务谈判。
十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玺
联系电话:13511403746邮箱:jxcx@juhua.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