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体育路与祥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门市蓬江区体育路与祥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项目 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投资监管平台通过备案,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304-440703-04-01-145049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滨江置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5142.93㎡,建设用地面积17432.19㎡,项目总建筑面积72622.4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3580㎡,不计容建筑面积29042.49㎡。
2.2项目估算总投资: 66669.53 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 293743336.21 元。
2.3工期:73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本工程的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外运输、场地内临时运输通道、场地清淤、土方换填工程、软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山体边坡防护、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地基处理、地下防水、基坑降排水、桩基及天然基础等)、地下室人防工程、土建工程(含结构主体工程、砌体工程、成品烟道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外墙工程、楼梯栏杆工程、入户门、防火门、管井门工程、防水工程、保温隔热工程、二次进退场工程等)、给排水工程、机电工程(含电气工程、智能化管道预埋、防雷工程、其他线管预埋、套管预埋)、精装修工程(含公共区域、户内、销售中心及样板层(含软装设计及采买)、精开荒等)、幕墙及铝合金门窗工程(需包含阳台栏杆及护窗栏杆、住宅楼梯扶手等)、发电机工程(含机房环保设施)、标识标线设施工程(含地下室车库车档、道闸系统、交通标示、停车划线、楼宇和门牌标识等)、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防排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含道闸系统)、电梯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含电梯维保2年)、信报箱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弱电工程(不含光纤入户及信号覆盖)、永久供水工程(住户水表以后至室内供水阀门(精装)、住户水表以后至室内供水接入点(毛坯)、物业总水表至用水设备)、电表箱后电气工程(住户电表箱(不含电表箱)以后至用电设备及开关插座面板(含管道、母线槽、电缆及电线)(精装)、住户电表箱(不含电表箱)以后至户内强电箱(含管道、母线槽、电缆及电线)(毛坯)、物业电表箱(不含电表箱)至用电设备(含管道、母线槽、电缆及电线))、红线内市政排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明确指令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以及建设用地红线外,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配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建设用地红线外边坡防护、绿化,停车场,公厕,园建,市政工程等与本工程有关的配套工程。
(2)负责协助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3)承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最终需经项目设计单位审核,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4)验收、出证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承包人负责整个施工期间的施工扬尘、噪音和污水的申报、整治排放和有关政府部门的监测,并确保监测结果满足排放要求,相关检测或监测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b.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高大支模支撑体系安全监测、结构实体检测、建筑物沉降监测、室内环境检测、噪音检测、基础检测、基坑监测、消防的第三方检测、防雷检测、幕墙检测(如有)、人防面积测绘、人防主体结构和设备检测等工作,相关配合费用已考虑在承包人的报价内。
c. 负责本地块的场地照管工作。规划红线范围的围蔽施工,设置出入口,安装大门并设置洗车槽。
d. 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工地视频监控工程。
e.负责办理施工临时排水许可证及相关报建验收手续。
f.负责办理排水许可证及相关报建验收手续。
g.负责排水水质检测(如需):建筑工程完工后,负责完成经当地环保、水质部门审查核准的检测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并达到各检测项目合格和出证。
h.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试验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提供相应合格证明材料和产品合格证书,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等资料,并会同监理人和发包人进行查验和交货验收。承包人进行的质量检测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在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按相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见证抽样送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测试。第三方检测单位根据与发包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收取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费用,检测合格的,由发包人承担;检测不合格的,该项检测所有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i.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单位的工作并提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第三方检测单位在施工现场开展有关工作、提供或配合检测场地、做试样、取样送检等,其中:承包人配合、协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第三方检测费用由发包人向第三方检测单位支付。
j.负责对承包施工范围的工程自检、验收。
k.对周边房屋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l.环保、节能验收:负责整个项目环保(含发电机环保验收,含土壤检测通过验收)的报建、验收、出证所发生的一切工作;节能验收(含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检测)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要求执行的报建、验收、出证所发生的一切工作。
m.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罚款及惩罚性检测,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5)负责做好各专业工程相关资料、文件的收集归档工作及签名、盖章等。
(6)以下部分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燃气工程、有线电视工程、室外供电工程(10kv外线、变配电房配电系统设备与管线、配电房室内基础和门窗、移交供电部门管理的管线和计量箱等);室外供水工程(由市政供水点至水泵房、住户、消防、绿化、生活用水水表前,给水管道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配建道路的市政消防给水、生活水泵房室内装修等内容)、园林绿化工程、光纤入户及信号覆盖、白蚁防治工程。
2.5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体育路与祥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2.6工程质量要求:(1)各分部、分项工程、整体工程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并验收通过;
(2)鼓励获得地级市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或杯)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
(3)其他补充要求:招标人鼓励并配合中标人申请相关奖项,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予计取及支付。
2.7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江门市蓬江区体育路与祥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备注:(1)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示或公告通过,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系统显示在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者已更新企业资质信息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显示的资质延续核准意见、公示或公告、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已更新资质信息的有关截图。投标人已提供核准资质延续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按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进行评审。未能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牵头方提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备注:(1)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①项目负责人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②项目负责人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 <或退休证>和单位的返聘证明)。或退休证>
(2)拟派人员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承担的工作内容;(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如为联合体,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16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11月8日16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等。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 2024 年11月29日8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1月29日9时00分;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下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网站发布,发布的内容如不一致的,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门市滨江置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50-328375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彭先生
电 话:020-37860601、37860725
监督部门: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750-3167326
2024 年11月8日
各标段其他要求
江门市蓬江区体育路与祥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要求(以下时间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8日16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1月8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时间: 2024年11月14日17 时30分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
踏勘现场时间: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