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CQS22C0131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77.64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y-cg20220902
预算金额408.58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老师023-63676696
中标公司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6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8.8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市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CQS22C0131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庆市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CQS22C0131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4日
一、项目号:
CQS22C01318 采购执行编号:
DY-CG2022090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市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863号
中标(成交)金额: 2,088,469.45元
包号:2
供应商名称: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46号
中标(成交)金额: 1,6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重庆市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分包1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重庆市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和《重庆市2022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报告》审定本上报国家有关部委为止。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号:2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重庆市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分包2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重庆市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和《重庆市2022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报告》审定本上报国家有关部委为止。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是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刘贵敏,张雷,程良振,王希兰,罗洪万(采购方代表) 包2:刘贵敏,张雷,程良振,王希兰,罗洪万(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44211.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包1采购代理服务费为:23707元;包2采购代理服务费为:20504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水利局
采购经办人:罗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918758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367669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3676696
十、附件
重庆市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招标文件-发布版本.docx
重庆市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招标文件-发布版本.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160601904515166208
采购人:重庆市水利局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采购执行编号:DY-CG20220902项目号:CQS22C01318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二、资金来源-3-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6-七、投标有关规定-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五、投标保证金-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二、评标方法-13-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2-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2-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九、其他-6-
二、招标文件-17-一、投标人-17-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7-五、废标条款-16-四、无效投标条款-16-三、评标标准-13-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0-七、中标-20-六、定标-19-五、评标-19-四、开标-19-三、投标文件-17-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3-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2-十二、项目验收-22-十一、签订合同-22-十、交易服务费-22-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1-
三、商务文件-31-二、服务文件-29-一、经济文件-28-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7-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5-一、合同主要条款-23-
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水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五、资格文件-40-四、其他-34-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 工作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分包1:重庆市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 | 20个区县:渝中、江北、沙坪坝、北碚、渝北、江津、万州、梁平、城口、永川、潼南、铜梁、大足、垫江、开州、云阳、奉节、巫山、巫溪、高新区,同时负责经分别审查监测评估、绩效评价、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合格后的汇总等工作。 | 216.79 | 4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分包2:重庆市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 | 20个区县:南岸、大渡口、九龙坡、巴南、涪陵、长寿、万盛、合川、南川、綦江、荣昌、璧山、黔江、武隆、石柱、彭水、酉阳、秀山、丰都、忠县。 | 191.79 | 3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备注:1.以上招标内容的具体需求,见第二篇相关内容。2.投标人可以参加两个分包的投标,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每个分包须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封装,并在每个分包的投标文件封面注明分包号和分包名称。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分包:若投标人综合得分同时位列两个分包第1名,其自动放弃分包2,仅作为分包1第一中标候选人;分包2得分第2名自动成为该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照本条要求自行承诺) |
1.投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总金额为408.58万元。其中分包1预算金额为216.79万元;分包2预算金额为191.79万元。二、资金来源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如有)、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投标人若为非中小企业的,应将合同金额的至少3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金额的至少18%分包给小微企业,并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金额的至少18%分包给小微企业,并提供承诺函。
2.2现场报名: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1(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现金购买招标文件,其报名才被接受。2.1非现场报名: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61456444@qq.com(邮箱)并转账购买招标文件,其报名才被接受。转账账户由投标人电话咨询采购代理机构。2.报名方式: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2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0: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0:00(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注:未进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保证金账户: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分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1.转账方式(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五、投标保证金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 | 银行信息 | ||||||||||||
1 | 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1001账号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37486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61001 | 账号2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37486 |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61001 | ||||||||||||
账号2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8301098937486 | ||||||||||||
2 | 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59908账号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36208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9908 | 账号2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36208 |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9908 | ||||||||||||
账号2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8301098936208 | ||||||||||||
银行行号: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七)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涉及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情况除外)。(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电话:023-89187582联系人:罗老师(一)采购人:重庆市水利局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1传真:023-63676616电话:023-63676696联系人:杨老师(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一)监测评估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1〕1033号)要求:“监测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发(2006)17号文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重要手段。省级移民管理机构要编制本行政区域年度监测评估工作报告。”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和资金绩效情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市实际开展监测评估和资金绩效评价与运行监控工作。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153653。
2、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一是后期扶持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二是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三是设定的整体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督促落实绩效目标;四是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确定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方式,督促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五是总体评价结论;六是研究提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相关建议和意见,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为此,拟对全市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任务的33个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监测评估。涉及无项目建设任务的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重庆高新4区(不含渝中区、两江新区),将以表格形式统计汇总相关数据。1、监测评估的主要内容:一是后期扶持配套政策出台情况。评价后期扶持配套政策及管理制度制定的时效性、合规性及与国家、市级有关政策衔接的紧密性;二是年度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移民直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直补资金发放的依据、程序、方式、人数、标准、金额及时间等;三是年度项目的实施情况。列入年度计划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与规划是否一致,变更程序是否合规。各类项目资金完成及配套情况、实施进度情况以及工程质量情况。项目确定、审批、实施以及项目竣工验收、交付情况;四是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主要对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方面作出评价。※二、项目内容(三)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18〕174号)第七条“地方财政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资金运行状况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以及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2020〕77号)第十一条“绩效评价以年度为周期开展,并按季度实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绩效评价与季度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同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实施。”要求,需开展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二)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后期扶持资金和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下同)绩效评价。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8〕174号)的通知要求:“省级移民管理机构组织有关市、县移民管理机构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汇总形成本省绩效自评报告,经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本省绩效自评报告报送财政部、水利部。”二是三峡水库库区基金绩效评价。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使用涉及29个区县。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及资金管理的通知》(渝水〔2020〕31号)要求,每年应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三峡水库库区基金绩效评价工作。
2.形成两个分报告,即:《重庆市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评价报告》和《重庆市2022年度三峡水库库区基金绩效评价报告》。1.形成两个总报告。即:《重庆市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和《重庆市2022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报告》,按相关要求分别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按照监测评估、绩效评价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大纲要求,形成3套报告。※三、工作成果3、绩效运行监控的主要内容。一是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分9月底、12月底两个季度,采集35个区县(不含渝中、沙坪坝、九龙坡、大渡口、重庆高新区,下同)后期扶持资金的预算分解(含调整)、投资完成、资金拨付、业主资金支付及结存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及主要工程量等指标数据及证明材料,并每季度实地抽查不低于5个项目(少于5个的全部实地核查)。分区县汇总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相关工作建议。汇总分析全市数据,比较区县进度情况,归纳总结共性问题、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提交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及相应监控数据附表。二是2023年绩效运行监控。分3月底、6月底两个季度,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与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相同。三是2021年及以前年度结存资金消减情况。分2022年9月底、12月底、2023年3月底、6月底四个季度,采集35个区县2021年及之前后期扶持资金的预算分解(含调整)、投资完成、资金拨付、业主资金支付及结存情况、项目实施进度等指标数据及证明材料。分区县列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相关工作建议。汇总分析全市数据,比较区县进度情况,归纳总结共性问题、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提交资金使用监控报告及相应监控数据附表。以上三项属前次数据采集时已验收决算、资金计划调整到位且资金支付完毕的项目,运用前次采集成果,之后均不再重复更新采集。为此,按财农〔2018〕174号、渝水〔2020〕77号相关要求,完成涉及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含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下同)的40个区县(不含两江新区,渝中、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高新等5区以表格形式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及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2022年度的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重庆市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和《重庆市2022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报告》审定本上报国家有关部委为止。(一)服务期※一、服务期、服务地点、提交成果最晚时间及验收方式“※”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3.形成4个季度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即:《重庆市2022年第3季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运行监控报告》、《重庆市2022年第4季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运行监控报告》、《重庆市2023年第1季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运行监控报告》、《重庆市2023年第2季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运行监控报告》。
3.每个季度末之后20天内,中介机构将2022年第三、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二季度等四个季度的《重庆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运行监控报告》报送市水利局后扶处审查,修改完善后由后扶处存档。2.2023年06月20日前,中介机构将《重庆市2022年度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自评报告》(送审稿),以及两个分报告分别提交市级相关部门审查;06月30日前,市级将自评报告上报财政部、水利部。1.2023年03月20日前,中介机构将《重庆市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送审稿)提交市级相关部门审查;03月30日前,市级将报告审定本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三)提交成果最晚时间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地点
※三、付款方式本次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评审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费、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提交成果报告直至市级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四)验收方式注:最终提交成果最晚时间以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以及合同约定为准。
四、知识产权4.绩效运行监控服务费支付。分4次计算支付,即每次绩效运行监控成果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按渝财规〔2020〕4号文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购买服务相关要求,在提交成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提交的时效和质量百分制计算(时效和质量以甲方认定为准,乙方应认同甲方的评判标准及结果,若为100分,则实际应支付单次绩效运行监控服务费的100%,若为99分,则实际应支付单次绩效运行监控服务费的99%,以此类推)后支付。3.绩效评价服务费支付。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按渝财规〔2020〕4号文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购买服务相关要求,绩效评价服务费在提交成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提交的时效和质量百分制计算(时效和质量以甲方认定为准,乙方应认同甲方的评判标准及结果,若为100分,则实际支付绩效评价服务费的100%,若为99分,则实际应支付绩效评价服务费的99%,以此类推)后支付。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保函原件交由采购人保存。如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将通过银行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2.监测评估服务费支付。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监测评估服务费的30%给乙方。第二次付款: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支付监测评估服务费合同总价的70%给乙方。1.服务费总额按监测评估、绩效评价、绩效运行监控3个内容平均分配。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二)符合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10%) | 1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服务部分(50%) | 12 | 结合“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的“项目概况”,把握本项目的基本情况,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和认识深刻全面的得12分;方案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和认识比较全面的得8分;方案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和认识一般的得5分;方案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和认识差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情况得0分。 | 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定。各投标人服务部分得分是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10 | 方案科学合理,工作服务大纲任务清晰和技术措施详细得10分;方案比较合理,工作服务大纲任务比较清晰和技术措施较为详细得7分;方案一般合理,工作服务大纲任务基本清晰和技术措施基本详细得4分;方案不够合理,工作服务大纲任务不够清晰和技术措施不够详细得1分;未提供相关情况得0分。 | |||
8 | 项目服务工作人员配备合理,配备的设备能满足质量和时间要求,服务工作考虑到修改的空间科学合理的得8分;项目服务工作人员配备比较合理,配备的设备比较能满足质量和时间要求,服务工作考虑到修改的空间比较合理的得5分;项目服务工作人员配备基本合理,配备的设备基本能满足质量和时间要求,服务工作考虑到修改的空间基本合理的得3分;项目服务工作人员配备不够合理,配备的设备勉强能满足质量和时间要求,服务工作考虑到修改的空间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情况得0分。 | |||
10 | 方案中制定了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科学严谨的得10分;方案中制定了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较为科学严谨的得7分;方案中制定了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一般的得4分;方案中制定了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差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情况得0分。 | |||
10 | 方案全面,内容切合实际得10分;方案较为全面,内容较为切合实际得5分;方案不够全面,内容基本切合实际得2分;未提供相关情况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40%) | 10 | 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工程咨询资信综合甲级的得10分;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或工程咨询资信甲级的得4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
10 | 承担过类似项目服务业绩的:1.省级“十四五”后扶规划或移民监测评估报告或2018年1月1日以来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每一个得2分;2.地市级“十四五”后扶规划或移民监测评估报告或2018年1月1日以来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每一个得1.5分;3.县级“十四五”后扶规划或移民监测评估报告或2018年1月1日以来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每一个得1分;4.本项最多得10分。注:只提供上述后扶规划类或监测评估类或绩效评价类中的一类业绩的,最多得3分;两类业绩的,最多得7分。 | 每单个业绩(含分支机构,后同)需提供合同和成果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 ||
7 |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4分):具有水工类或路桥类高级工程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得4分。2.项目负责人的业绩(3分):承担过类似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 1.提供职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每单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和成果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注:若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该业绩无效。 | ||
7 | 1.技术负责人的资格(4分):具有水工类或路桥类高级工程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得4分。2.技术负责人的业绩(3分):承担过类似工程服务技术负责人业绩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 1.提供职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每单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和成果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注:若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该业绩无效。 | ||
6 |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6分):1、项目组成员中有水工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2、项目组成员中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3、项目组成员中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注:若同一个人同时提供了以上1-3项职称证的,最多得2分。 | 提供职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参加两个分包的投标,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每个分包须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封装,并在每个分包的投标文件封面注明分包号和分包名称。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分包号、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五、评标
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
(一)每个分包的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采购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合计收费=1.5+0.8=2.3(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以上服务采购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二、项目验收(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定义一、合同主要条款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服务、技术资料、合同服务的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设备费等及与服务有关的乙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合同价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2.合同内容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服务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5.质量要求4.3如有转让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2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不得分包给他人服务;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服务,不得转让他人服务;4.转包或分包(涉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情况除外)3.3合同服务单价(总价)为不变价。
7.检查验收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付款同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质量要求的约定。
10.合同争议的解决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9.知识产权供方对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服务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索赔同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验收方式的约定。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1.违约责任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服务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分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质量要求 | |||||||
三、验收方式 | |||||||
四、付款方式 | |||||||
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六、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三、商务文件(二)其他服务资料(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三)其他商务资料(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六)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 |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
承诺(如果投标人只对本项目的一个分包进行了投标,无需进行承诺):我单位就本项目分包(逐一填写分包号)进行了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果我单位有多个分包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我单位郑重承诺,优先选择拟中标分包为1分包。 |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分包号:(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文件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带※号)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注: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中第2条服务部分提供服务方案。(二)其他服务资料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分包号: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分包号:(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带※号)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注: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中第3条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有)。(三)其他商务资料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分包号:(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分包号:(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六)承诺书(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分包号及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我公司若中标,将预算总额的30%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致:(采购人名称):承诺书(适用于非中小微企业)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分包号及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我公司若中标,将预算总额的18%分包给小微型企业。致:(采购人名称):承诺书(适用于中型企业)
(结束)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