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橡胶弹簧浮置板、减振垫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橡胶弹簧浮置板、减振垫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CRCC2023-1906-NBQHX-001
***公司:
1. 采购条件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所需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由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对所需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2)业主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3)工作内容::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负责宁慈路站(不含)~终点(俞范路站)的正线、配线和联群停车场出入线的施工,设置宝轴西路站铺轨基地和明海大道站铺轨基地两处铺轨基地。
正线及配线的轨道工程具体为正线里程:宁慈路站(不含)~终点(俞范路站)S(X)K24+799.770~S(X)K39+474.187;联群停车场出入线:DR(C)2K0+000.000~DR2K0+650.000/DC2K0+653.204;共计七站七区间一场线,线路长度约14.674km。其中普通整体道床22.238km,中等减振整体道床3.025km,隔离式减振垫道床2.584km,预制橡胶弹簧浮置板整体道床2.845km。预制橡胶弹簧浮置板整体道床2.845km。单开道岔9组,5米交渡1组,14米交渡1组。采购内容:如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宁波7号线竞争性谈判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①CG-01包件:年生产能力5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左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拥有自带电子计量系统3m3以上生产线≥2条,并具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同时,成交单位供货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②CG-02包件:年生产能力100km橡胶弹簧浮置板,并具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同时,成交单位供货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③CG-03包件:年生产能力100万㎡减振垫,并具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同时,成交单位供货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已获得质量、安全、环境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和生产、检测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二年至少1份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不存在抽样检验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或供料的情况。
(6)履约信用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灰、黄、黑的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其它要求:生产商投标要注明公司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混凝土的代理授权书。投标人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商对本包件投标的唯一授权,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5本次谈判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系统内投标、供应过程中不诚信、纠纷不断地供应商。
3.6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物资谈判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
4.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7时至10月26日下午18时通过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线下缴纳标书费、保证金,并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95262628@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CR1906-NBQHX-2023-001”;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
(1)购买谈判文件的付款凭证:汇款账户及汇款要求见邀请书第7页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报名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附表)
4.3未按规定从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上述资料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3日内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发送至“投标报名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投标报名表(附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报名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宁波市镇海区中铁十九局集团宁波7号线轨道Ⅲ标项目部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9时00分。
6. 谈判保证金
6.1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1)每包件谈判保证金 5 万元。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竞谈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中铁十九局集团宁波7号线轨道Ⅲ标项目部
联 系 人:胡远明
联系电话:15951569977
电子邮箱:395262628@qq.com
账户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76880180808380988
汇款说明:汇款单备注格式(NBQHX+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汇款时间必须在售谈判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投标报名表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橡胶弹簧浮置板、减振垫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CRCC2023-1906-NBQHX-001
***公司:
1. 采购条件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所需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由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对所需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2)业主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3)工作内容::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负责宁慈路站(不含)~终点(俞范路站)的正线、配线和联群停车场出入线的施工,设置宝轴西路站铺轨基地和明海大道站铺轨基地两处铺轨基地。
正线及配线的轨道工程具体为正线里程:宁慈路站(不含)~终点(俞范路站)S(X)K24+799.770~S(X)K39+474.187;联群停车场出入线:DR(C)2K0+000.000~DR2K0+650.000/DC2K0+653.204;共计七站七区间一场线,线路长度约14.674km。其中普通整体道床22.238km,中等减振整体道床3.025km,隔离式减振垫道床2.584km,预制橡胶弹簧浮置板整体道床2.845km。预制橡胶弹簧浮置板整体道床2.845km。单开道岔9组,5米交渡1组,14米交渡1组。采购内容:如下表
采购人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包件数量 | 交货地点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 CG-01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45781.00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 1000 | 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
C35 | m³ | 4901.93 | ||||||
CG-02 | 橡胶弹簧浮置板 | 隔振器包含配套水平限位器、外套筒、盖板及安装螺栓 | km | 2.845 | 1000 | |||
CG-03 | 减振垫 | 30mm厚 | ㎡ | 10468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宁波7号线竞争性谈判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①CG-01包件:年生产能力5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左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拥有自带电子计量系统3m3以上生产线≥2条,并具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同时,成交单位供货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②CG-02包件:年生产能力100km橡胶弹簧浮置板,并具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同时,成交单位供货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③CG-03包件:年生产能力100万㎡减振垫,并具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同时,成交单位供货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已获得质量、安全、环境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和生产、检测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二年至少1份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不存在抽样检验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或供料的情况。
(6)履约信用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灰、黄、黑的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其它要求:生产商投标要注明公司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混凝土的代理授权书。投标人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商对本包件投标的唯一授权,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5本次谈判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系统内投标、供应过程中不诚信、纠纷不断地供应商。
3.6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物资谈判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
4.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7时至10月26日下午18时通过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线下缴纳标书费、保证金,并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95262628@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CR1906-NBQHX-2023-001”;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
(1)购买谈判文件的付款凭证:汇款账户及汇款要求见邀请书第7页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报名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附表)
4.3未按规定从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上述资料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3日内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发送至“投标报名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投标报名表(附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报名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宁波市镇海区中铁十九局集团宁波7号线轨道Ⅲ标项目部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9时00分。
6. 谈判保证金
6.1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1)每包件谈判保证金 5 万元。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竞谈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中铁十九局集团宁波7号线轨道Ⅲ标项目部
联 系 人:胡远明
联系电话:15951569977
电子邮箱:395262628@qq.com
账户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76880180808380988
汇款说明:汇款单备注格式(NBQHX+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汇款时间必须在售谈判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轨道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投标报名表
采购项目名称 | 谈判文件物资名称 | ||
谈判文件编号 | 谈判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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