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03-2040cic1k459
预算金额124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时装与文创设计小镇中央空调工程

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时装与文创设计小镇中央空调工程” 作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 题1: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管卡用EPDM橡胶管束胶垫”的检测报告,其中空气声隔声量不低于28db,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提供抗震系统组件500万次拉力疲劳荷载性能检验报告,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以上两条不合理。本项目为空调采购工程,评分中却对抗震支架进行要求,且要求唯一授权及原件备查。严重限制了空调厂家的参与竞标。建议取消对抗震支架的评分要求。

回 答:本工程根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等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属于大型公共建筑,部分风管设置在公共区域,对优秀的抗震支架制造厂家进行加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同时,要求提供抗震支架制造厂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备查)是为佐证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 题2:第三章 评分办法 提供抗震系统组件500万次拉力疲劳荷载性能检验报告,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此条明显存在个别厂家的操作痕迹。建议修改为:提供抗震系统组件200万次拉力疲劳荷载性能检验报告,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回 答:此项属于技术部分加分项,本项目属于大型公共建筑,部分风管设置在公共区域,对优秀的抗震支架制造厂家进行加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 题3:第三章 评分办法 抗震支架综合能力 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管卡用EPDM橡胶管束胶垫”的检测报告,其中空气声隔声量不低于28db,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此条不合理。明显存在暗箱操作痕迹。且厂家资料一般都是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章就可以了,原件一般都不出借。因为有地域的差异,如果厂家在广东、上海等地,投标在重庆,原件备查就不合理了。建议修改为: 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管卡用EPDM橡胶管束胶垫”的检测报告,其中空气声隔声量不低于20db,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回 答: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原件备查)是为保障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 题4:P38页 所有一拖一风管机采用变频设备,质疑 :变频风管机是否可以贴牌生产,是否需要有国家3C认证证书。

回 答:不接受贴牌生产。投标人需提供需要有国家3C认证证书,同时提供风管机CRAA认证截图等证明材料证明其风管机为自主生产。

问 题5:

1、招标文件P3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技术、制造商实力部分30分(A)技术部分(20)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中★号标注部分有任何一条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部分得0分(若评标时未能发现,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有权取消合同)。 招标文件P71 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2、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单台制冷: ≥130kW;制热量≥142kW((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众所周知130KW模块机在制冷量和制热量都有自己的参数,偏差不会太大,并且对系统不存在在任何影响,建议将 ★2、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单台制冷: ≥130kW;制热量≥142kW((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改为非星号条款;

回答:允许5%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2、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单台制冷: 130kW;制热量:142kW,可正负偏离5%((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我司资料收集美的风冷热泵模块机组(H)型制冷量与制热量完全按照美的的参数量身定制;

回答:经多方市场查证,有多个品牌(如志高、奥克斯、美的、海尔等)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存在为美的品牌量身打造的情况。考虑到不同品牌的差异,允许5%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P70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1、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参数完全按照美的风冷模块热泵机组量身定制,连设备型号都一样。

回答:经多方市场查证,有多个品牌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参数均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有多个品牌(如奥克斯、志高、格力等)均具有此型号,不存在为美的品牌量身打造的情况。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P3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30分(A)技术部分(20)占地面积 美的的130KW模块机占地面积刚好为2.46,招标评分条款为: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5m2,得3分,完全按照美的量身定做。

回答:经多方市场查证,有多个品牌(如志高、麦克维尔、奥克斯、盾安等)均能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评分标准,其中麦克维尔、奥克斯、孚莱美科、克来沃等品牌占地面积均在2.5m2以下,不存在为美的品牌量身打造的情况,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P3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30分(A)技术部分(20)机组重量 美的130KW模块机重量为950kg,招标要求为: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重量(净重)≤1000kg,得3分,完全按照美的量身定做。

回答:经多方市场查证,有诸多品牌均能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评分标准,其中奥克斯、美的、欧科、麦克维尔等品牌均能满足单台净重1000kg及以下,不存在为美的量身定做的情况。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P3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制造商实力部分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我司市场调研,美的在2019年度营业收入排名第一,但是本次为空调类产品招标,美的是一个综合性公司,其产品涵盖了除空调外的所有家电产品甚至涵括了房地产行业,这个排名第一太多牵强,并且新的招标法明确标示,不能用企业的收入排名来进行公招项目的得分条款,招标人做为国家企业,明知故犯。

回 答:本条为加分项,有助于考察投标品牌综合实力。综合考虑各因素,此条作一定修改,详见补遗1。

问 题6:招标文件P3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制造商实力部分 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制造商售后服务工程师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组织架构图及人员社保证明,社保需为制造厂家缴纳)。

本工程为中央空调安装工程,应该对投标人人员配置进行要求,本条款对制造商进行加分条款限定,明显为为美的量身定制。

回 答:本项目投标人可为空调制造厂家或经销商,据市场咨询,大型空调设备一般由厂家负责售后服务,设备调试必须由厂家具体的技术工作人员来完成以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转,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相关上岗证书。据多方市场查证,大多数空调制造商均能满足此要求,不存在为美的量身定制的情况。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问 题7:招标文件P3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制造商实力部分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我司市场调研,美的在2019年度营业收入排名第一,但是本次为空调类产品招标,美的是一个综合性公司,其产品涵盖了除空调外的所有家电产品甚至涵括了房地产行业,这个排名第一太多牵强,并且新的招标法明确标示,不能用企业的收入排名来进行公招项目的得分条款,招标人做为国家企业,明知故犯。

回 答:见问题5,第6条。

问 题8:

1、招标文件P70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1、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参数完全按照美的风冷模块热泵机组量身定制,连设备型号都一样。

回 答:见问题5,第3条。

2、招标文件P3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30分(A)技术部分(20)占地面积 美的的130KW模块机占地面积刚好为2.46,招标评分条款为: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5m2,得3分,完全按照美的量身定做。

回 答:见问题5,第4条。

3、招标文件P3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30分(A)技术部分(20)机组重量 美的130KW模块机重量为950kg,招标要求为: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重量(净重)≤1000kg,得3分,完全按照美的量身定做。

回 答:见问题5,第5条。

问 题9:招标文件P3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技术、制造商实力部分30分(A)技术部分(20)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中★号标注部分有任何一条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部分得0分(若评标时未能3发现,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有权取消合同)。 招标文件P71 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2、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单台制冷: ≥130kW;制热量≥142kW((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众所周知130KW模块机在制冷量和制热量都有自己的参数,偏差不会太大,并且对系统不存在在任何影响,建议将 ★2、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单台制冷: ≥130kW;制热量≥142kW((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改为非星号条款:2、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单台制冷: 130kW;制热量:142kW,可正负偏离5%((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我司资料收集美的风冷热泵模块机组(H)型制冷量与制热量完全按照美的的参数量身定制;

回 答:见问题5,第1条、第2条

问 题10:

1、评分办法中技术部分占地面积、机组重量中,市场上包括美系,日系及国产主流品牌,仅有美的一家能满足要求,具有唯一指向性。

回答:据多方市场查询,技术部分占地面积、机组重量有多个品牌均能满足。具体详见问题5第4条、第5条。

2、评分办法中技术部分产品技术能力需通过专利进行评分,而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三十二条明确,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答:专利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制造商的研发能力,风冷热泵属于中央空调核心设备,对其专利进行加分有助于选择优秀品牌。招投标实施条例要求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而风冷热泵技术发明专利包括多个分类,招标文件并未指定或限定特定企业的某一特定专利,只要是风冷热泵技术分类下(含风冷热泵主要部件)的专利技术均能满足本条款。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3、评分办法,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中,要求售后人员社保为制造商缴纳,在实际中,却是投标人进行售后服务,此条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三十二条第二点。

回答:见问题6

4、本项目资格条件其中一条为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三级资质只能承担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本项目资金为1300万,不属于三级资质公司的承接范围,需修改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回 答:按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修改,详见补遗2

问 题11:

1、第三章 评标办法 提供抗震系统组件500万次拉力疲劳荷载性能检验报告,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质疑:新规范《建筑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GB/T37267-2018中第5.4.2条规定,经过200万次疲劳试验,试验后组件应无裂纹、明显变形及脱离等现象。根据以上国家标准组件只需要进行200万次试验即可,招标文件要求高出国家标准2倍,强行按照某厂家的检验报告设置逾越国家标准的条款,为其作为加分。排斥潜在投标人失去公平竟争的权利。法律依据: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回答:见问题1。

2、第三章 评标办法 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管卡用EPDM橡胶管束胶垫”的检测报告,其中空气声隔声量不低于28db。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质疑:根据我方调查,现市面上大部分主流品牌,有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管卡用EPDM橡胶管束胶垫”的检测报告,但报告中并未显示“空气声隔声量”。请问招标人确认是否官方检测报告的标准规定或格式里原本就有,还是某厂家独有。建议修改为: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管卡用EPDM橡胶管束胶垫”的检测报告。

回答:见问题1。

问 题12:

1、质疑:集团公司营业总收入无法体现一个公司中央空调是真实实力,如19年营收美的集团2700亿,格力2000亿,大金、约克、日立、麦克维尔等品牌在中国都小于500亿,但多联机、风冷热泵模块机产品研发投入和销售规模等,大金、日立、格力、麦克维尔等都超过美的,美的作为集团化公司,中央空调规模<100亿,其余大部分为家用空调、小家电、电机、压机等,导致不公平,招标文件如此设置条款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由此判定年度应收并不能体现产品制造商实力,而已竣工且达到第三方认可的节能在役项目是核心指标。此条严重违背了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是否调整为:所投空调品牌获得节能工程应用评价证书A级个数≥6个,得4分,6个>应用评价证书A级个数≥4个,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网上查询地址和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回 答:见问题5 第6条。

2、第三章 评标办法 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制造商售后服务工程师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组织架构图及人员社保证明,社保需为制造厂家缴纳)。

质疑:此条有歧义,行业主流空调品牌基本都有多家制造商和制造基地,如美的空调拥有广州、佛山、重庆、武汉等基地,制造商有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麦克维尔有深圳麦克维尔空调有限公司和麦克维尔空调制冷(苏州)有限公司,这些企业都在生产中央空调产品,且相关电工证都可以体现企业实力,单纯将制造商定义为主体,不能充分体现招标的公平性,也不利于甲方选到更加优质的供应商;

在电工证方面,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满足“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不满足得0分。”而如果投标人提供“低压电工证1人,高压电工证4人”,这样就不能满足招标要求,不能得分,非常不合理,并且在国家评定标准上,高压电工证明显比低压电工证要求个人能力更高。

建议修改为:所投空调品牌(不含授权网点)售后服务工程师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拥有低压电工证或高压电工证的人数合计≥5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组织架构图及人员社保证明,社保需为制造厂家缴纳)。

回 答:见问题6

问 题13:

1、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得4分,3.8〉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

质疑:根据国家新能效比标准,≥3.4就达到国家一级能效。评分条款规定“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得4分,3.8〉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明显是倾向某一品牌,违反了国家公平竞争条款,且经过我司在中国能将标识网查证,约克、开利、特灵皆不能满足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此要求明显限制了更多优质品牌进入,不利于采购人对更优良产品的选择和质量品质的保证。≥3.8存在唯一性,导致不公平。

法律依据: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是否调整为: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6,得4分,3.6〉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4,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请予以明确。

回答:经多方市场查证,有多个品牌(如志高、奥克斯、欧科、芬尼克兹、麦克维尔、开利、美的、海尔等)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能达到3.7及以上,其中(如麦克维尔、美的、开利、芬尼克兹等品牌)能够达到3.8及以上,因此不存在为美的品牌量身打造的情况,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2、第三章 评标办法 制造商实力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集团公司营业总收入无法体现一个公司中央空调是真实实力,如19年营收美的集团2700亿,格力2000亿,大金、约克、日立、麦克维尔等品牌在中国都小于500亿,但多联机、风冷热泵模块机产品研发投入和销售规模等,大金、日立、格力、麦克维尔等都超过美的,美的作为集团化公司,中央空调规模<100亿,其余大部分为家用空调、小家电、电机、压机等,导致不公平,招标文件如此设置条款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由此判定年度应收并不能体现产品制造商实力,而已竣工且达到第三方认可的节能在役项目是核心指标。此条严重违背了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回 答:见问题5,第6条。

问 题14: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3技术部分 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制造商售后服务工程师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组织架构图及人员社保证明,社保需为制造厂家缴纳)。

众所周知,此次项目是一个中央空调项目,并且对制造商售后人员配置有较高要求;但是要求的具备的工程师是低压电工≥4人,高压电工证≥1人,请问暖通工程为什么售后人员的要求是具备电工证?并且还是要高压电工证,但是对于暖通相关的证书完全不做要求,对售后和服务其他均为要求,此条明显不合理;并且经查证,市面上除了美的外,其他制造商均不能满足要求,此项目有明显倾向性;建议修改为暖通相关技能证书。

综上所述,招标文件中,评分条款及需求参数明显指向美的品牌;不仅拉开了行业领域中其他品牌的差距;和同等品牌格力、海尔相比,美的也高出20分左右的评分,违背了国家在政府招投标中公平公开公正的初衷;造成了国家在招投标投入的资源浪费。

回 答:见问题6。

问 题15:项目名称:时装与文创设计小镇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编号:0703-2040CIC1K459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3技术部分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得4分,3.8〉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据查证,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的市面产品,只有美的符合要求,其他品牌均不符合要求,此条有明确指向性,显是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6,得4分;3.6>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

回答:见问题13,第1条。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3技术部分 占地面积: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5㎡,得3分,3.5㎡〉单台占地面积〉2.5㎡,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此条要求占地面积小于等于2.5平方米可以得3分,但是占地面积和设备的先进性,技术能力完全无关系;并经查询,市面上只有美的产品满足单台占地面积≤2.5㎡,明显是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回答:本项目为商业项目,达到同样制冷效果,占地面积小有利于节约空间。据咨询,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此要求,详见问题5第4条。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3技术部分 机组重量: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重量(净重)≤1000kg,得3分,1500 kg>单台重量>1000kg,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

此条要求机组重量小于1000KG得3分,完全不合理,设备的重量非但不能体现设备的先进性,反而有偷工减料和采用劣质材质的嫌疑,而此处反而用来得分,完全是不合理的项;经查证,市面上除了美的产品外均大于1000kg,此条有明显偏向性,明显是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直接删除此项。

回答:本项目为旧改项目,达到同样制冷效果,设备重量轻有利于减少建筑荷载,降低土建成本。据咨询,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此要求,相关答疑详见问题5第5条。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3技术部分-风机结构: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采用双风机结构,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根据查询,市场大多数设备均为4风机结构,如海尔、格力等,2风机结构不是主流,并且不被市场所认可,但是此项要求采用双风机结构得分,其他不得分,完全不合理;并且从扇热和稳定考量,四风机具有更好的散热性和稳定性。

建议修改为: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采用四风机结构,满足要求得2分,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采用双风机结构,满足要求得2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回答:本项目为我司自运营商业项目,在相同散热量的情况下,采用双风机结构耗电更低,符合本项目节能及运营需求。同时,据市场咨询,大量品牌(如志高、奥克斯、开利、盾安、欧科、麦克维尔等)均采用双风机结构。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3技术部分 技术实力: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19年度营业收入前三的均为国家一线品牌,其实力势均力敌,但是第一名和第三名的分值差别如此之大;经查询美的在2019年度营业收入排行第一,但是美的主要营业收入为家用空调,不能反映商用空调的制造实力,不符合业主选择优秀制造商的初衷。建议删除此条。

回答:见问题5第6条。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3技术部分-抗震支架综合能力: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管卡用EPDM橡胶管束胶垫”的检测报告,其中空气声隔声量不低于28db,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支架抗震综合能力:提供抗震系统组件500万次拉力疲劳荷载性能检验报告,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抗震支架综合能力和支架抗震综合能力做出了要求,工程上对于抗震支架均有专门的抗震支架厂商提供,均有“管卡用EPDM橡胶管束胶垫”的检测报告和震系统组件500万次拉力疲劳荷载性能检验报告,但是此处要求空调制造商提供对于的检测报告文件,完全不合理,就算有一两家有次此报告,也完全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明显是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如果是对抗震支架有要求,应该是需要选择有相应资质和报告的专业抗震支架厂商进行授权并且有对应产品进行投标,而不是让制造商提供,此处完全不合理。

回 答:见问题1。

问 题16:

1、第三章技术、制造商实力部分中抗震支架综合能力,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管卡用EPDM橡胶管束胶垫”的检测报告,其中空气声隔声量不低于28db,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回 答:见问题1.

2、第三章技术、制造商实力部分中支架抗震综合能力,提供抗震系统组件500万次拉力疲劳荷载性能检验报告,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此条款不足以作为制造商综合实力的评分依据,存在不合理性。

回答:见问题1.

3、第一章第三节第3.2小节中第4条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取得公共建筑项目(空调设备采购或空调安装)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业绩不低于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金额。)此条款中要求提供500万元业绩不低于1个,而此项目最高限价1246万。此条款不能甄别出有能力的空调品牌企业,此项目对空调品牌企业安装工艺及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如选用业绩较低空调品牌企业为潜在中标人该企业是否有实力完成此项目的相关要求。

回 答:业绩仅为基本资格要求,相关条件不违背相招投标法,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第五章第二节第11点主要投标设备风冷热泵模块机组、抗震支架需要获得设备厂家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加盖设备厂家的鲜章)此条款中空调机组及抗震支架要求唯一授权,唯一授权存在垄断的可能性,属于不合理要求。

要求就上述几方面依照有关法规作出回复,以维护投标人相关合法权益!

回答:见问题1。

问 题17:

1、此条款中规定的机组单台重量(净重)≤1000kg,得3分具有针对性,明显偏向于美的。且空调设备自身材料的原因大多空调设备较重,不应该越轻分数越高。

回 答:本项目为旧改工程,采用净重相对较低的设备有利于降低荷载,减少建安成本。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此要求,相关答疑详见问题5第5条。

2、第三章技术、制造商实力部分中风机结构,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采用双风机结构,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条款已经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市面上采用双风机结构的空调产品占少数,此条款明显偏向于美的,并不能代表市场主流。需要考虑双风机的弊端,散热问题不容易解决。

回答:多个品牌均采用双风机结构,详见问题15,第4条。

3、第三章技术、制造商实力部分中制造商实力,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此条款中提供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并没有限制营业额是空调类产品的营业额,许多空调品牌除了空调类产品还有许多其他电器类产品,这对只有空调类产品的品牌企业存在不公平对待。

回答:见问题5 第6条。

4、第三章技术、制造商实力部分中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制造商售后服务工程师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组织架构图及人员社保证明,社保需为制造厂家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要求具备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此项目专业方向为暖通专业,要求制造商售后服务工程师应拥有暖通相关证书而不是低压电工证与高压电工证。

回 答:见问题6。

问 题18:质 疑 函

重庆临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依法参与了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认为在时装与文创设计小镇中央空调工程(0703-2040CIC1K459)的采购活动中,该项目的采购文件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提出质疑。

质疑一:

第三章技术、制造商实力部分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得4分,3.8〉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

此条款具有针对性,只有美的一家空调品牌企业能≥3.8,这是对其他意向投标人的不公平,此条款存在不合理性。

回答: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此要求,详见问题13 第1条。

质疑二:

第三章技术、制造商实力部分中占地面积,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5m2,得3分,3.5m2〉单台占地面积〉2.5 m2,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此条款中规定的室外机占地面积评分要求有利于美的,市场中只有美的一家空调品牌企业符合占地面积≤2.5m2且空调设备占地面积越小不能代表空调产品越好,从而评分分数可以更高。

回 答: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此要求,详见问题5 第4条。

质疑三:

第三章技术、制造商实力部分中机组重量,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重量(净重)≤1000kg,得3分,1500 kg〉单台重量〉1000kg,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回 答: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此要求,详见问题5 第5条。

问 题19:

1、质疑七:第三章 评标办法 3.2.3(1)“投标产品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取得风冷热泵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指出:采购人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时属于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因此建议将此条款取消。

回答:本项目未使用财政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详见问题10 第2条。

2、质疑八:第三章 评标办法 3.2.3(1)“制造商售后服务工程师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中规定:采购人不得将投标人的从业人员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因此建议取消此条款。

回答:本项目未使用财政性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详见问题6。

3、质疑九:第三章 评标办法 3.2.3(1)中技术条款指定倾向于美的技术参数。如:“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制冷量≥130KW,制热量≥142KW,全部满足要求得3分,满足任意一项得1分,不满足得0分。”;“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得4分,3.8〉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5m2,得3分,3.5m2〉单台占地面积〉2.5 m2,得1分,其他得0分”;“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重量(净重)≤1000kg,得3分,1500 kg〉单台重量〉1000kg,得1分,其他得0分”;“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采用双风机结构,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

以上内容得满分仅美的一家品牌,故此招标文件中有明显的指定品牌倾向。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回 答: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此要求,详见问题5,问题13。

4、质疑十:第三章 评标办法 3.2.3(1)“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重量(净重)≤1000kg,得3分,1500 kg〉单台重量〉1000kg,得1分,其他得0分”。

风冷模块热泵机组的主要材料是钢材,若风冷模块机组较轻,是否会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并且经市场了解,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重量(净重)≤1000kg仅有美的,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因此建议将此条款取消。

回答: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此要求,详见问题5 第5条。

5、质疑十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 3.2.3(1)“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管卡用EPDM橡胶管束胶垫”的检测报告,其中空气声隔声量不低于28db,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抗震系统组件500万次拉力疲劳荷载性能检验报告,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

此条款有明确的指向性,且此条款非设计施工安装强规,建议取消此条款。

总结:招标文件明显偏向于美的品牌,不仅将潜在的优秀投标人或品牌排挤在外,同时与美的同级别的空调品牌在本招标文件中的评分也与美的相距甚远。这是对国家一直提出公平招投标的无视,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破坏。

回 答:见问题1。

问 题20:关于“时装与文创设计小镇中央空调工程”招标文件质疑条款

1、质疑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2“(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取得公共建筑项目(空调设备采购或空调安装)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业绩不低于1个。”

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较小且业绩数量较少。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约为1240万元,建议提供单个项目合同金额1000万及其以上的业绩,业绩数量三个及其以上。用于辅证投标人的有更足够的业务能力,能出色完成该项目。

回答:本条未违背相关法规,按招标文件执行。

2、质疑二: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2“(5)具有投标(品牌)空调设备制造商授权经销商的本项目唯一销售授权书”;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3.2.3(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11、主要投标设备风冷热泵模块机组、抗震支架需要获得设备厂家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中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因此建议将此条款取消。

回答:本项目未使用财政性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按招标文件执行。

3、质疑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 3.2.3(1)“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制冷量≥130KW,制热量≥142KW,全部满足要求得3分,满足任意一项得1分,不满足得0分。”

根据该项目图纸可知,设计冷指标约200-220w/㎡,设计空调热指标为110-120w/㎡。常规风冷热泵模块机的单台制热量均大于其制冷量,故若室外机制冷量能满足该项目要求,则制热能力完全能满足。因此建议将“制热量≥142kw”改为制热量≥130kw,将会有更多优秀的空调品牌厂家或者代理商可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比选。

回答: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此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4、质疑四:第三章 评标办法 3.2.3(1)“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3.8,得4分,3.8〉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 表4.2.11明确指出,在夏热冬暖地区风冷涡旋式机组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数值为3.45,故IPLV≥3.45即为国家推荐指标,也是节能、环保、运行可靠的指标。并且经市场了解,风冷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3.8的仅有美的,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因此建议将此条款改为IPLV≥3.5即得4分。

回答: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此要求,详见问题13 第1条。

5、质疑五:第三章 评标办法 3.2.3(1)“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5㎡,得3分,3.5㎡〉单台占地面积〉2.5㎡,得1分,其他得0分”。

根据设计图纸可知,室外机有足够的摆放安装空间。并且经市场了解,单台占地面积≤2.5㎡的仅有美的,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因此建议将此条款取消。

回答: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此要求,详见问题5 第4条。

6、质疑六:第三章 评标办法 3.2.3(1)“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采用双风机结构,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

风机数量越多,散热性能越好。并且经市场了解,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采用双风机结构的仅有美的,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因此建议将此项评分项改为“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采用两个及其以上的风机结构满足要求得2分”。

回答: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此要求,详见问题15 第4条。

问 题21:质疑1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估办法(综合评估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3.2.3(1)制造商综合实力(10)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制造商售后服务工程师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组织架构图及人员社保证明,社保需为制造厂家缴纳)

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中要求提供抵压电工证及高压电工证,经市场了解,只有美的品牌满足改评分条款,格力、海尔等国内同等级品牌均布满足该评分条款要求。而且这两个证件也不适应本项目施工及暖通行业,即使需证明售后人员配置也应该提供高空作业证及制冷工等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暖通行业的相关证件。这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评分项。

修改意见:要求修改评分依据及分值。若不修改,则向有关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回 答:本工程不属于政府采购,详见问题6。

质疑1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估办法(综合评估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3.2.3(1)制造商综合实力(10)抗震支架综合能力: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管卡用EPDM橡胶管束胶垫”的检测报告,其中空气声隔声量不低于28db,

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该两项是不公平评分项,不应作为评定制造商综合实力。以“管卡用EPDM橡胶管束胶垫”的检查报告来证明抗震支架综合能力,局限性太小。同时若以抗震支架的技术参数来决定制造商是否有能力来承接本项目,这是对招标项目的不负责的表现,也是对项目需求偷换慨念的体现。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对其他投标人的排挤及不公平待遇。

修改意见:要求修改评分依据及分值。若不修改,则向有关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回 答:本工程不属于政府采购,详见问题1。

质疑1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估办法(综合评估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3.2.3(1)制造商综合实力(10)支架抗震综合能力:提供抗震系统组件500万次拉力疲劳荷载性能检验报告,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国家级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该两项是不公平评分项,不应作为评定制造商综合实力。以“抗震系统组件500万次拉力疲劳荷载性能”的检查报告来证明抗震支架综合能力,局限性太小。同时若以支架抗震的技术参数来决定制造商是否有能力来承接本项目,这是对招标项目的不负责的表现,也是对项目需求偷换慨念的体现。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对其他投标人的排挤及不公平待遇。

修改意见:要求修改评分依据及分值。若不修改,则向有关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回 答:本工程不属于政府采购,详见问题1。

质疑14.《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有经销资格的经销商(代理商)投标时:(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取得公共建筑项目(空调设备采购或空调安装)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业绩不低于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金额。)

质疑理由:我司认为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在约1300万元,如此体量的工程项目,只要求提供500万元的业绩起点。不符合本次项目的体量,同时会造成参与投标的某些企业能力也不匹配本次项目等级,不利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修改意见:将单个项目合同金额改为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不低于一个。

回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未超出概算或预算金额,不违背相关法律条规,故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 题22:质疑8.《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估办法(综合评估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3.2.3(1)技术部分(20分)机组重量: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重量(净重)≤1000kg,得3分,1500 kg〉单台重量〉1000kg,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而该评分项,除美的品牌得满分外,国内同等级品牌格力、海尔等均不能满足。如此堂而皇之的将政府公开招标项目中产品指向于某个品牌,是造成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修改意见:要求修改评分依据及分值。若不修改,则向有关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回 答:本工程不属于政府采购。详见问题5第5条。

质疑9.《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估办法(综合评估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3.2.3(1)技术部分(20分)风机结构: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采用双风机结构,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而该评分项,除美的品牌得满分外,国内同等级品牌格力、海尔等均不能满足。如此堂而皇之的将政府公开招标项目中产品指向于某个品牌,是造成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修改意见:要求修改评分依据及分值。若不修改,则向有关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回 答:本工程不属于政府采购,详见问题15 第4条。

质疑10.《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估办法(综合评估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3.2.3(1)制造商综合实力(10)制造商实力: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理由:该项评分依据毫无国家性质机构及数据提供支撑,无国家层面的权威性提供。完全是为了拉大与其他投标人分值作出的不公平评分条款。同时根据网络上查询(非国家机构提供数据),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第一名为美的品牌,这是指向性的不公平评分条款。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这项评分条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其他投标品牌有排挤和不对公平对待。

修改意见:要求修改评分依据及分值。若不修改,则向有关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回 答:见问题5 第6条。

问 题23:质疑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估办法(综合评估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3.2.3(1)技术部分(20分)技术参数: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制冷量≥130KW,制热量≥142KW,全部满足要求得3分,满足任意一项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而该评分项,除美的品牌得满分外,国内同等级品牌格力、海尔等均不能满足。如此堂而皇之的将政府公开招标项目中产品指向于某个品牌,是造成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修改意见:要求修改评分依据及分值。若不修改,则向有关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回 答:见问题5,第1条 、第2条。

质疑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估办法(综合评估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3.2.3(1)技术部分(20分)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得4分,3.8〉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

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而该评分项,除美的品牌得满分外,国内同等级品牌格力、海尔等均不能满足。如此堂而皇之的将政府公开招标项目中产品指向于某个品牌,是造成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修改意见:要求修改评分依据及分值。若不修改,则向有关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回 答:见问题13 第1条。

质疑7.《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估办法(综合评估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3.2.3(1)技术部分(20分)占地面积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5m2,得3分,3.5m2〉单台占地面积〉2.5 m2,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而该评分项,除美的品牌得满分外,国内同等级品牌格力、海尔等均不能满足。如此堂而皇之的将政府公开招标项目中产品指向于某个品牌,是造成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修改意见:要求修改评分依据及分值。若不修改,则向有关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回 答:见问题5 第4条。

问 题24:致:重庆临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我司对时装与文创设计小镇中央空调工程(项目名称),0703-2040CIC1K459(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提出以下几项质疑。请贵司予以答疑。

质疑1.《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的“卧式暗装风机盘管”与《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清单》中设备清单列举型号不一致。

回答:以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

质疑:请补充《招标文件》中型号。

回 答: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疑2.《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二)产品技术需求表如下★2、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单台制冷: ≥130kW;制热量≥142kW((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理由:根据该设置参数,是对市面上大部分产品的排挤及不公平待遇。例如:开利、天加、格力、约克等。均不满足其要求的参数。《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提出:“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中★号标注部分有任何一条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部分得0分(若评标时未能发现,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有权取消合同)。”这是对其他投标品牌的不公平待遇,是为了拉大指向性品牌的分值。这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修改意见:要求删除。若不修改,则向有关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回 答:见问题5 第1条 第2条。

质疑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有经销资格的经销商(代理商)投标时:(5)具有投标(品牌)空调设备制造商授权经销商的本项目唯一销售授权书(格式由制造商自定);

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章招标第十七条明确表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中要求“具有投标(品牌)空调设备制造商授权经销商的本项目唯一销售授权书”一条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完全是不符合国家法律,不符合国家法规的。

修改意见:要求删除。若不删除,则向有关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回 答: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不违背相关法规。要求制造厂家提供“唯一授权书”是避免部分投标人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有力手段。同时,经大量查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国资企业大型设备采购类项目,均存在相同表述。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4.《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二)产品技术需求表如下 ★11、主要投标设备风冷热泵模块机组、抗震支架需要获得设备厂家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加盖设备厂家的鲜章)

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同时《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提出:“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中★号标注部分有任何一条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部分得0分(若评标时未能发现,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有权取消合同)。”这是对其他投标品牌的不公平待遇,是为了拉大指向性品牌的分值。这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修改意见:要求删除。若不修改,则向有关监督部门举报投诉

回 答: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提供厂家授权书可保证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未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 题25:问题1: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得4分,3.8〉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这条不合理。根据国家能效比新标准,3.4以上就达到国家一级节能标准。评分条款规定“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得4分,3.8〉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明显是偏向某一品牌,违反了国家公平竞争条款,且经过我司在中国能将标识网查证,约克、开利、特灵皆不能满足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此要求,明显限制了优秀品牌的进入,不利于采购人对更优良产品的选择和质量品质的保证。建议修改为: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7,得4分,3.7〉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4,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

回 答:据咨询,有多个品牌均能满足此要求,详见问题13 第1条。

问题2:第三章 评标办法 制造商实力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此条不合理。营业总收入体现的只是一个集团的流水,而集团旗下有多元化的产品及行业(如空调、小家电、地产、服务行业等),并不能体现产品制造商实力针对该项目的特点进行的择优选取,明显有鱼目混珠之嫌。建议本条修改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6-2020年期间,在重庆区域拥有风冷热泵模块机已竣工验收的业绩(必须为国企或者政府或者公建项目)的,单项目130KW主机>100台的得 4分,>50台得 2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发票等截图复印件资料,且发票日期必须为2016-2020年之间,65KW主机折算为0.5台130KW主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回 答:见问题5 第6条。

问题3:第三章 评标办法 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制造商售后服务工程师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组织架构图及人员社保证明,社保需为制造厂家缴纳)。此条明显存在偏向性,标书要求“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若提供“低压电工证1人,高压电工证5人”或者“低压电工证3人,高压电工证3人”,这样就不能满足招标要求,不能得分。而在国家评定标准上,高压电工证明显比低压电工证要求个人能力更高。建议修改为:所投空调品牌(不含授权网点)售后服务工程师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必须同时拥有低压电工证和高压电工证,且低压电工证或高压电工证合计总证书数量≥5个,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组织架构图及人员社保证明,社保需为制造厂家缴纳)。

回 答:见问题6。

问 题26:招标文件P3偏偏是3.8,是不是有很强的指向性

回 答:见问题13,第1条。

问 题27:招标文件P48页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得4分,我们想问一下3.8的根据是什么,为什么不是4.0或者4.5整数偏偏是3.8,是不是有很强的指向性

回 答:见问题13,第1条。

问 题28:招标文件P38页评分标准“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制冷量≥130kW,制热量≥142kW”,要求太有针对性,制冷量130kW的风冷热泵机组,制热量均是在140kW左右,招标文件却要求必须≥142kW,查看风冷热泵机组厂家样本,仅仅只有一家满足此参数要求,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之嫌疑,因此建议招标人修改为: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制冷量≥130kW,制热量≥142kW,正负偏差不超过2%,全部满足要求得3分,满足任意一项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回 答:见问题5第1条、第2条。

问 题29:招标文件P72页“★2、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单台制冷: ≥130kW;制热量≥142kW((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条款属于★条款,而在P38页评分标准中又作为加分项,且要求“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中★号标注部分有任何一条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部分得0分”,我们认为既然作为★条款即为必须满足的技术条款,又拿来加分条款,非常不合适,且有定制中标对象之嫌疑。请招标人修改。

回 答:此条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 题30:招标文件P4页和P6页“具有投标(品牌)空调设备制造商授权经销商的本项目唯一销售授权书(格式由制造商自定)”,属于违规违法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在项目招标主机不属于进口货物,因此不能要求空调设备制造商的唯一授权。请予以删除。

回 答:本工程不属于政府采购,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

问 题31:致:重庆临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我们已经完整阅读了贵司《时装与文创设计小镇中央空调工程》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完全按照美的空调参数设置,明显暗箱操作,做为重庆知名重点国企,确实存在徇私舞弊的嫌疑,如果贵司不把此招标放在一个公平公正的位置,我司将上访到重庆纪委及中央巡视组,为各投标单位讨回公道。

由于本质疑系统不能上传图片,请参见美的公开发行的产品样本。

1.从美的样本看出,制冷量和制冷量刚好为130KW和142KW,并且招标方将制冷量≥130kw和制热量≥142kw做为星号条款,技术得0分,太过于牵强,整个空调行业都明白,130KW模块机在制冷量和制热量都有自己得参数,偏差不会太大,并且对系统不存在在任何影响,建议将

“★2、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单台制冷: ≥130kW;制热量≥142kW((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改为非星号条款:

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单台制冷: 130kW;制热量:142kW,可正负偏离5%((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回 答:见问题5 第1条 第2条。

2.从美的样本看出,美的的130KW模块机占地面积刚好为2.46,招标打分条款为:“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5m2,得3分,”太巧合了。

回 答:见问题5 第6条。

3.从美的样本看出,美的130KW模块机重量为950kg,招标要求为:“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重量(净重)≤1000kg,得3分,”完全按照美的量身定做,谈何公开招标。

回 答:见问题5 第5条。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美的确实在2019年度营业收入排名第一,但是本次为空调类产品招标,美的是一个综合性公司,其产品涵盖了除空调外的所有家电产品,这个排名第一太多牵强,并且新的招标法明确标示,不能用企业的收入排名来进行公招项目的得分条款,招标人做为国家企业,明知故犯。

综上,本次招标,完全为了美的量身定做,希望招标方重新考虑,还公开招投标一片公平公正的净土。

回 答:见问题5 第6条。

问 题32: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11、主要投标设备风冷热泵模块机组、抗震支架需要获得设备厂家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加盖设备厂家的鲜章)。根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抗震支架招标控制价总额为17万多,本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只占本项目投资额的1%,却要求抗震支架厂家的唯一授权,不利于投标人对招标要求的响应及资料收集,也不利于采购人对市场竞争的优化。建议取消对抗震支架厂家的唯一授权的要求。请修改为:★11、主要投标设备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需要获得设备厂家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加盖设备厂家的鲜章)。

回 答:见问题1

问 题33:第三章 评标办法 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制造商售后服务工程师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组织架构图及人员社保证明,社保需为制造厂家缴纳)。此条明显存在偏向性,标书要求“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那我提供“低压电工证≥1人,高压电工证≥4人”,这样就不能满足招标要求,不能得分。而在国家评定标准上,高压电工证明显比低压电工证要求个人能力更高。建议修改为:所投空调品牌(不含授权网点)售后服务工程师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拥有低压电工证或高压电工证的人数合计≥5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组织架构图及人员社保证明,社保需为制造厂家缴纳)。

回 答:见问题6。

问 题34:第三章 评标办法 制造商实力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此条不合理。营业总收入体现的只是一个集团的流水,而集团旗下有多元化的产品及行业(如空调、小家电、地产、服务行业等),并不能体现产品制造商实力针对该项目的特点进行的择优选取,明显有鱼目混珠之嫌。建议本条修改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6-2020年期间,在重庆区域拥有风冷热泵模块机已竣工验收的业绩(必须为国企或者政府或者公建项目)的,单项目130KW主机>100台的得 4分,>50台得 2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发票等截图复印件资料,且发票日期必须为2016-2020年之间,65KW主机折算为0.5台130KW主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回 答:见问题5 第6条。

问 题35: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得4分,3.8〉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这条不合理。根据国家能效比新标准,3.4以上就达到国家一级节能标准。评分条款规定“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得4分,3.8〉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明显是偏向某一品牌,违反了国家公平竞争条款,且经过我司在中国能将标识网查证,约克、开利、特灵皆不能满足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此要求,明显限制了优秀品牌的进入,不利于采购人对更优良产品的选择和质量品质的保证。建议修改为: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7,得4分,3.7〉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4,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

回 答:见问题13 第1条。

问 题36:

质疑二: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

占地面积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5m2,得3分,3.5m2〉单台占地面积〉2.5 m2,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质疑:据市场调查,仅有美的风冷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5m2,其他品牌均不满足,具有唯一性,具有明显排他性,暗箱操作的嫌疑非常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附美的公开宣传的样册截图)

建议修改为:占地面积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6m2,得3分,3.5m2〉单台占地面积〉2.6 m2,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回 答:见问题5 第4条。

质疑三:

评分标准 制造商综合实力

制造商实力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直接指向美的品牌,请问招标人此次招标何来公平公正可言?具有明显排他性,暗箱操作的嫌疑非常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取消此条款。

回 答:见问题5 第6条。

质疑四:

评分标准 制造商综合实力

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制造商售后服务工程师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组织架构图及人员社保证明,社保需为制造厂家缴纳)

质疑: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工作为指导调试,根本不需要做电工工作,国家也没有强制要求空调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必须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具有明显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取消此条款。

综上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等要求都指向特定供应商(美的)特定产品,明显排斥各潜在供应商,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市场的公平公正性,我司将保留向上级监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回 答:见问题6。

问 题37:关于时装与文创设计小镇中央空调工程的质疑

质疑一: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8,得4分,3.8〉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

质疑:众所周知,国家标准GB 19577-2015能效限定值及能效要求,风冷机组IPLV值在3.7-4.0之间即为二级能效,招标文件要求的IPLV值是3.8,其实就是二级能效的区间,明显是为了限制其他品牌而写的IPLV≥3.8,并且根据市场调查,仅有美的能满足,不具有三家同时满足,具有明显排他性,暗箱操作的嫌疑非常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GB 19577-2015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要求截图如下)

建议修改为: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7,得4分,3.7〉单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3.5,得2分,其他得0分(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

回 答:见问题13 第1条。

质疑二: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

占地面积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5m2,得3分,3.5m2〉单台占地面积〉2.5 m2,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

质疑:据市场调查,仅有美的风冷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5m2,其他品牌均不满足,具有唯一性,具有明显排他性,暗箱操作的嫌疑非常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附美的公开宣传的样册截图)

建议修改为:占地面积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单台占地面积≤2.6m2,得3分,3.5m2〉单台占地面积〉2.6 m2,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回 答:见问题5 第4条。

质疑三:

评分标准 制造商综合实力

制造商实力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直接指向美的品牌,请问招标人此次招标何来公平公正可言?具有明显排他性,暗箱操作的嫌疑非常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取消此条款。

回 答:见问题5 第6条。

质疑四:

评分标准 制造商综合实力

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制造商售后服务工程师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低压电工证≥4人,高压电工证≥1人,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组织架构图及人员社保证明,社保需为制造厂家缴纳)

回 答:见问题6。

质疑: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工作为指导调试,根本不需要做电工工作,国家也没有强制要求空调制造商售后服务人员必须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SAWS认证上岗操作证,具有明显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取消此条款。

综上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等要求都指向特定供应商(美的)特定产品,明显排斥各潜在供应商,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市场的公平公正性,我司将保留向上级监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回 答:见问题6。

二、补遗部分

补遗1

第三章技术部分评分 制造商实力“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第一的得 4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投空调品牌企业提供2017、2018、2019连续3年年度营业总收入,由专家组根据所有投标品牌提供的3年累计营业总收入规模进行排名,排名前三的得 4分,排名第四至第六的得 2 分,排名第七至第十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空调品牌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如为上市企业提供公开发布的年报、如为中国境外空调品牌以其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体公司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补遗2

投标人须知1.4.1条,空调设备制造商投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经销资格的经销商(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修改为“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补遗3

投标人须知 1.4.1条增加以下条款 “(6)本次招标不接受空调制造商以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制造商和经销商(即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产品有两家供应商及以上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补遗4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3.2.3“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中★号标注部分有任何一条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部分得0分(若评标时未能发现,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有权取消合同)。”修改为:“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中★条款标注部分有任何一条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主要技术参数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技术部分得0分,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如评标时未能发现,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补遗5 招标文件工程名称与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即工程名称为:“时装与文创设计小镇中央空调工程”。各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资料等所有投标文件时,应以本补遗规定的工程名称为准。

补遗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29 110分;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调整为:202129100分至20212911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人:重庆临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

时装与文创设计小镇中央空调工程答疑补遗1.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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