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泰安市东平县银山镇西钓台村石灰岩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26.5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p-gc-20220830-02-01
预算金额1975.81万元
招标联系人颜斌
招标代理机构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侯刚13583871667
中标公司山东楚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26.59万元
中标联系人于世磊
公告正文

2022-11-14 06:57:53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山东-泰安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2.11.11 截止时间:
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受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西钓台村石灰岩矿治理北区施工进行招标, 并于2022-11-10 08:3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DP-GC-20220830-02-01
2.项目名称:西钓台村石灰岩矿治理北区施工
3.招标控制价:1975.81万元
4.招标人: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平县银山镇驻地
联系人:颜斌
联系方式:0538-2551001
5.代理机构: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人:侯刚
联系方式:13583871667
6.唱标记录: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文件认同程度 投标总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承诺 项目经理
1
山东楚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19265993.97
450
合格
于世磊
2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完全认同
19589610.29
450
合格
刘海文
3
济南卓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19165304.37
450
合格
赵建华
4
山东睿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19106780.61
450
合格
王丽
5
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19582112.01
450
合格,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关验收。
郝丽莉
6
北京中核大地矿业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19659044.42
450
合格,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关验收。
游岸
6.2.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其他得分 总分 排名
1
山东楚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9.86
0.0
33.53
0.0
93.39
1
2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9.81
0.0
30.5
0.0
90.31
2
3
济南卓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59.76
0.0
30.43
0.0
90.19
3
4
山东睿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9.7
0.0
29.23
0.0
88.93
4
5
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59.81
0.0
28.8
0.0
88.61
5
6
北京中核大地矿业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59.73
0.0
28.7
0.0
88.43
6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 评审得分 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山东楚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3.53
评委A 34.1 ; 评委B 35.0 ; 评委C 31.5 ;
2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0.5
评委A 28.0 ; 评委B 32.6 ; 评委C 30.9 ;
3
济南卓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30.43
评委A 26.4 ; 评委B 34.4 ; 评委C 30.5 ;
4
山东睿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9.23
评委A 25.2 ; 评委B 31.6 ; 评委C 30.9 ;
5
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28.8
评委A 25.4 ; 评委B 30.2 ; 评委C 30.8 ;
6
北京中核大地矿业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28.7
评委A 25.9 ; 评委B 29.8 ; 评委C 30.4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无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候选人名称 投标金额 排名
1
山东楚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9265993.97元
1
2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9589610.29元
2
3
济南卓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19165304.37元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山东楚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于世磊
中标金额:19265993.97 元
工期:45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2022-11-10 08:30:00
11.公示日期:2022-11-11 至 2022-11-15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15.其他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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