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2
根据《关于加强龙岗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深龙国资〔2022〕5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化“交易集团”)受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采用 竞价 的交易方式对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丁山河畔花园1栋裙房商业1层32号、41-44号、2层03号07-09号物业招租 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 租赁物业概况 1.资产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丁山河畔花园1栋裙房 ; 2.租赁物业交易面积:租赁物业交易面积共 3155.45 ㎡; 3.出租用途: 商业 ; 4.租赁年限: 合同年限 3年 ; 5.免租期及装修期: 2 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是 ; 6.招租底价及递增:人民币 214571.0 元/月 (含税),从合同签订后的第 四 年起,每年每个月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 10%; 7.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 8.物业是否空置: 是 ; 9.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 二、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含个体工商户): 1、承租方为单个具有民事承担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截图);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信用不存在污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①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3、竞租方及竞租方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未与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辖属企业发生过重大纠纷或存在未了结的诉讼案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个人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 2、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①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征信报告;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3、竞租方未与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辖属企业发生过重大纠纷或存在未了结的诉讼案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 2022年07月13日9:00 至 2022年07月26日18:00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拟签订的合同,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递交资料。 2.有意愿报名的承租人,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料并获得竞投资格: (1)意向承租人登录竞拍网站 http://123jc.com:154/chepai_login?auctionCompanyId=1进行注册,以个人名义竞投的点击“个人注册”;以企业名义竞投的点击“企业注册”,注册为会员方可参加网上拍卖会,本次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意向承租人注册会员后,在竞拍网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个人报名加按本人指模)。 (一)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5) 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截图; 6) 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7) 意向承租人承诺书(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8) 意向承租人承诺书(致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格式自拟; 9) “三、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相关证明文件。 (二)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签字加盖指模): 1) 身份证复印件; 2) 信用不存在污点(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征信报告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3) 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4)意向承租人承诺书(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5) 意向承租人承诺书(致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格式自拟; (2)对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交易集团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件(竞价系统注册邮箱)或微信公众号(竞价系统绑定微信号)推送被授权的信息,收到被授权信息视为报名成功。 (3)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若有疑问,请于 2022年07月19日18:00 前将对交易公告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四、交易保证金交纳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本次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 2022年07月26日18:00 之前,将交易保证金¥500000.00元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说明:1.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 LGJY2022167258交易保证金”); 2.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9902001772930549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五、交易方式的确定及交易时间 1、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通过公开竞价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3、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告到期自动终止。 若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则交易时间为: 2022年07月27日10时00分 至 2022年07月27日12时00分 。(说明:请报名成功的意向承租人在交易开始前登陆系统并确保系统能正常使用,交易时间内任一竞投方发起竞投,则开启竞投模式,意向承租人每次报价后300秒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六、竞投须知 竞投以该物业的第一个月的月租金整数值为标的,竞投成功后最高竞价数值为该物业计租后第一个月的实际租金,合同期内租金有递增的,按该项目溢价率对交易公告中的租金进行依次递增。(例:交易公告租金为第1年10000元/月,第2年12000元/月。那么竞价标的为10000,如果成交价为11000,那么溢价率为(11000-10000)/10000=10%,签订合同时租金为第1年11000元/月,第2年为12000×(1+10%)=13200元/月)。 1.意向承租人需在竞拍前充分了解竞拍系统,如不了解竞拍系统或者竞拍过程中出现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竞拍系统上工作人员; 此次竞投阶梯价为1000.00元,竞投人按照竞投阶梯价的1、2、5、10、20、30倍加价。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 高小姐 ,联系电话: 0755-84050433。 八、交易服务费 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号)执行。 九、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成交人向交易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且租赁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 成交人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租人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 ② 成交人向招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集团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 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2) 成交人提供虚假情况被质疑投诉,质疑投诉成立的; (3) 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4) 成交人未按交易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履约条件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 2、同意并完全接受招租方《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履约担保承诺书》《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所有条款; 3、承租方在租赁物业开展经营活动前必须办理完毕经营所必须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如需取得消防验收证明的,承租方必须负责办理并自行承担费用); 4、租赁押金:中标月租金两个月租金(以最终最后一年为准); 5、出租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租期,承租方装修成本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折旧完毕; 6、租赁物业应用于合法经营的商业用途。不得在承租物业内从事未经政府主管单位批准的其他办公用途,也不得从事产生噪音污染、其他任何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等造成污染的工业用途; 7、承租方需提供净资产为100万元以上的担保人,为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等所有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提供:①第三方出具的担保函;②担保人净资产超过100万元的证明材料(自然人作为担保人的,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担保人证券账户市值、房产证明等文件,账面价值未达到30万元的房产等财产需提供相关资产近期评估报告;公司作为担保人的,需提供近期的会计报表);③担保人的工商信息查询单或身份证复印件。)如无第三方担保由原来缴纳的两个月押金改为缴纳三个月押金。(以最后一年为准); 8、承租方须出具《竞租方承诺书》。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以物业现状出租,承租方需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手续(含装修施工备案、消防验收备案、排水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不得因未取得经营证照等原因而拒绝缴纳租金,也不得要求退还租赁押金; 2、物业实际面积与上述描述的可能存在差异,面积以现场测量报告为准; 3、物业自签订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交付使用。出租物业最终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存在差异提出任何主张; 4、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或分租; 5、承租方在未经出租方同意并取得相关部门许可,不得拆除、改建原有建筑设施; 6、承租方装修物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消防报审或报备手续,并符合消防规定,否则该物业不得投入使用; 7、承租方在装修期间造成的物业主体的破坏,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不得以交付时间迟延的原因向出租方主张任何其他损失的赔偿(包括预期利益损失、与他人履行合同因交付时间原因产生的损失等),该等商业风险承租方承诺均由其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租赁合同等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属于承租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应无条件履行; 10、成交人原则上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在租赁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或城市更新或政府征收须收回物业的情形,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解除租赁合同,并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出租方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 12、租赁期共三年,承租方对承租物业投入超过一年租金总额的,如需延长租期,则需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装修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装修预算方案。装修完毕后,承租方需提出书面申请延长租赁期,并提供装修的结算证明材料,经双方确认后,可按相关要求适当延长租期不超过3年,以出租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租期。 十二、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三、联系方式 招租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112号街道第二办公楼7楼 联系人: 高小姐 联系电话: 0755-84050433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110室 联系人:郭工、林工 联系电话:0755-28589118、0755-2858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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