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临空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以 沙审批审 [2024]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河市金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沙河市金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污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和排水管网工程包含三部分内容:①污水管网纬三路部分:污水管线东起纬三路钢铁路交叉口、西至南水北调主干渠,管径D600-D1000mm。②污水管网钢铁路部分:污水管线北纬三路钢铁路交叉口、南至污水处理厂,管径D600-D1000mm。③排水管网河北街部分:排水管网由拟建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向东穿越钢铁路、西环路至南张庄村北,管径D1350mm。(2)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水处理厂规模2.0万m3/d。污水处理厂一次建成,不分期建设。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建构筑物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池+AO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活性砂滤池、接触消毒池、高密度沉淀池和砂滤池车间、臭氧发生间及射流泵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加药间及热泵机房、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污水处理厂内附属建筑物有:机修间、综合办公楼、传达室等。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15 00:00 至 2024-08-21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0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使用CA证书加密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无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出 招标人: 沙河市金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郭子恒 15531997555 代理机构联系人: 耿工 电话: 1769552832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8788016 电子邮箱:zbb899851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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