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6.1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sy-2023-07-10
预算金额26.1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18736348225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880070563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ZHSY-2023-07-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26.1227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原泥土 路面修整后,新做砼路面。本工程共分 4 处,均为村组道路。新建道路为 C30 砼,厚 180, 宽了米或 2.5 米。新建道路总面积 1745.8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 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3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 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仅退还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有 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安县青要山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青要山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实施,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 购条件,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 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HSY-2023-07-10
2、项目名称: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控制价:261227.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261227.00 261227.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原泥土路面修整后,新做砼路面。本工程共分 4 处,均为村组道路。新建道路为 C30 砼,厚 180,宽了米或 2.5 米。新建道路总面积 1745.8 平方米。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建设地点:新安县青要山镇石板岭村;
5.4、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5.5、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5.6、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 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3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 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及报名时间地点:2023 年 07 月 12 日至 2023 年 07 月 14 日每天上 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 B 座 702 室。
2、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仅退还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售价:0 元/份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新安县青要山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 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新安县青要山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 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 限为三个工作日 2023 年 07 月 12 日—2023 年 07 月 14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发布媒介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安县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新安县青要山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736348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 B 座 702 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800705632
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7 月 1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青要山镇石板岭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新安县青要山镇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7363482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中弘卓越中心 B 座 702 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880070563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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