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雨花台区)南京梅山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A)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勘察设计改扩建门诊病房综合楼高压氧仓楼新建污水处理站新建动力中心楼方案设计规划报建审批初步设计论证施工图设计与本设计专项深化设计装配式新三板二次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图审查方案报批招标配合施工现场配合服务BIM工程师设计修改专题报告竣工验收方案审查图纸审查运营地基基础边坡支护建筑结构设计建筑设计装饰设计外幕墙室外灯箱亮化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热力设备静置设备金属结构设计工业管道市政系统给排水采暖燃气建筑强电系统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建筑暖通系统建筑消防城市设计视觉识别安全标识标牌宣传资料公共家具技术服务指导自来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综合管网供配电医疗专项设计BIM设计BIM施工BIM运维BIM建模碰撞管综BIM技术应用模拟施工临设模拟计算机主机屏幕医疗气体物流系统放疗中心核医学科太平间解剖实验室医疗库房急诊抢救区医用纯水各类救治中心感染门诊介入中心药房系统静配中心血液库各类病理科生殖中心心电图室脑电图室B超室中医馆中医康复口腔中心碎石中心眼科中心多学科融合设计消毒设计各类外科门诊治疗室体检中心各类日间手术室各类日间病房供应室透析中心临床实训教学基地老化设计医疗污物处理中心医疗家具设计医疗设备整体规划固体废弃物收集系统设计医疗废物收集系统地质工程勘察岩土勘察工程测量申报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地质勘察设计方案分项设计给水排水装饰装修暖通空调景观绿化岩土工程勘察建筑工程
金额
161651.3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yh210044-01fg
预算金额161651.37万元
招标联系人施骁玮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仁杰138517886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09
公告正文
编号: AYH210044-01FG
1.招标条件
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梅山医院改扩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雨审批备[2020]5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61651.37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一期A)勘察设计
2.2工程地点:雄风路505号南京梅山医院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梅山医院改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8万平方米,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深度为10 米以上的深基坑工程。二期总建筑面积约3.74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为一期项目设计总包单位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9.3万平米门诊病房综合楼、新建高压氧仓楼、新建污水处理站、新建动力中心楼等。
2.5设计合同估算价:163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70000.00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建筑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规划报建审批)、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与本设计相关的其他专项深化设计、装配式(或新三板)、二次深化设计(含装配式)、补充设计、变更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由设计人报审,并确保施工图技术审查通过)及方案报批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和BIM工程师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如有设计工作需要,招标人发出指令后,设计相关工程师应24小时内赶至现场解决问题或驻场设计。负责办理所有与设计相关的政府审查(如方案审查、初步设计论证、图纸审查等),如有需要招标人予以配合。除建设单位要求不设置,综合三级甲等医院独立运营的各项建筑、运营、医疗功能均在本次设计范围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及边坡支护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外幕墙、室外灯箱、亮化设计;楼宇机械设备设计;电气设备设计;热力设备设计;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设计;工业管道设计;全院市政系统设计;建筑给排水、采暖、燃气设计;建筑强电系统设计;建筑弱电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自动化系统设计;建筑暖通系统设计;建筑消防与安全防范系统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视觉识别、安全标识标牌、各类标识标牌、宣传资料设计;公共家具设计等及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自来水、供电、燃气、弱电、通讯、有线电视等综合管网专业设计、配电等专项设计。BIM技术应用包括但不限于BIM设计、BIM施工、BIM运维、BIM建模、碰撞、管综、医疗专项BIM技术应用、模拟施工、临设模拟等。项目竣工验收后,设计单位应提供不少于3台满足BIM运维要求的计算机(含主机、屏幕及各类外设),BIM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均归属建设单位。BIM技术应为项目全寿命周期。医疗专项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气体、高压氧仓、物流系统、放疗中心、核医学科、太平间、解剖实验室、各类医疗库房、急诊抢救区、急诊手术室、各类检验室(中心)、医用纯水、各类救治中心、感染门诊、影像科(含防护设计)、介入中心(含防护设计)、各类药房系统、静配中心、血液库、各类病理科、各类妇科手术室、生殖中心、心电图室、脑电图室、B超室、中医馆、中医康复、各类内科门诊治疗室、口腔中心、各类腔镜(内窥镜)中心、各类附属洗消中心、碎石中心、眼科中心、多学科融合设计、各类净化及消毒设计、各类外科门诊治疗室、体检中心、各类日间手术室、各类日间病房、各类门诊手术室、各类产房、各类待产室、各类手术室、供应室、各类重症监护室(含门诊、病区)、透析中心、临床实训教学基地、各类老年科病房适老化设计、医疗污物处理中心、医疗家具设计、医疗设备整体规划等。固体废弃物收集系统设计、医疗废物收集系统。勘察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移交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0-09 09:30:00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7.4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学校、办公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本标段最高限价为:1519万元,超过本限价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6.2业绩(满分6分)6.2.1企业业绩: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4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学校、办公除外)设计业绩的得2分。(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合同须涵盖7.4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学校、办公除外)工程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不予认可)、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服务内容。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4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学校、办公除外)设计业绩的得4分。(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合同须涵盖7.4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学校、办公除外)工程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不予认可)、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服务内容。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6.3.1设计构思(满分30分)(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2)项目背景分析:根据项目概况、项目特点、功能定位等分析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3)项目建设条件分析:根据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场地现状、规划条件、交通等方面认识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4)设计方案:对概念性方案提出优化和设计出至少一个新的概念性方案(需至少包括总图、平立剖面图,至少三个方向的鸟瞰图),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功能安排明确,整体设计方案先进、安全、经济效益突出,一二期项目的衔接合理,能源预留适当、土地利用率等因素在方案中统筹考虑。等级分:(优:15;良:13.5;中:12;差:10.5;无:0)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3)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4)关键技术: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5)建筑信息模型(BIM):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项目全寿命周内的使用的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6)医疗专项设计:对医疗专项设计有深入的表述,方案完整、讲究经济实用、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7)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8)岗位分工: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岗位责任明确。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9)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10)分项设计:对各分项设计有深入的表述,方案完整、讲究经济实用、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6.4项目组成员(满分30分)6.4.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4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包含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院士)证书的加1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6.4.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25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包含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院士)证书的加1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25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包含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省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院士)证书的加1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6.4.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2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6.4.5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2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6.4.6装饰装修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如职称证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6.4.7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2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6.4.8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6.4.9景观绿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如职称证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6.4.10BIM专业人员2名:具有BIM类岗位培训证书的专业人员,每有1名得0.5分,(满分1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6.4.11岩土工程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2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6.4.12智能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智能化专业(包括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智能化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职称证书能反映专业的,以职称证书所示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6.4.13人防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防护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注: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投标人为以上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均需提供,否则相应人员不得分。(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5其他因素(满分4分)6.5.1奖项:投标人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住宅、公寓、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学校、办公除外)自2018年8月1日(含)获得省级设计类一奖(含)及以上或国家级设计类二等奖(含)及以上设计类奖项的得1分/个。获得省级设计类二等奖(含)或国家级设计类三等奖(含)的得0.5分/个。(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此项限评三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省级奖项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6.5.2 BIM专项奖:投标人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获得省级BIM类一等奖及以上或者国家级BIM类二等奖(含)及以上BIM奖项的得1分。获得省级BIM类二等奖(含)或国家级BIM类三等奖(含)的得0.5分。(此项限评一个获奖项目。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提供获奖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备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2)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及人员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证明材料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4)所有项目组人员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不参与专业人员打分。(5)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6)资格审查业绩可作为评分业绩,评分办法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人所承接,否则不得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9月15日15时41分到 2021年9月23日15时41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需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A、工程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含)以上;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含)以上。B、工程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③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8.5、项目负责人社保要求: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3月-2021 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8.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指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的主办、协调工作。共同投标协议除应当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业绩和奖项须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为准。⑤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非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505号 地址: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3楼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施骁玮 联系人:何仁杰
电话:18082309603 电话:025-83581356,13851788628
传真:无 传真:025-83581350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105692311@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长江支行
账号: 账号:088540201021684497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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