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遴选澄迈县灾后全县路灯紧急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单位的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遴选澄迈县灾后全县路灯紧急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我县相关规定,拟遴选一家第三方研究咨询服务单位,开展项目策划研究及咨询工作
一、项目名称
澄迈县灾后全县路灯紧急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
二、项目背景
为加快推动我县受超强台风“摩羯”影响灾后恢复进度,快速落实保障我县人民出行安全问题,拟启动澄迈县灾后全县路灯紧急修复工程项目。
三、项目服务内容
接受我委委托,开展有关我县灾后路灯情况研究,深入了解我县实际受灾状况,结合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申请方向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协助灾后重建等相关政策辅导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办理相关项目审批及申报资金。
四、工期要求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五、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25万元,控制价为最高限价,超出控制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报名条件
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报名开始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报名开始时间),提供查询佐证材料。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申请人不满足上述要求,我委将依法取消其中选资格或中止合同。
3.参加本次公开遴选近三年内,在行业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名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30日。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报名单位应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应当在申报材料封面及底面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加盖骑缝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d.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机构简介和优势、相关项目经验佐证(如有)等相关材料;
5.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报价书,工作方案中需包括项目人员资料及相关人员配置计划;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料报送
申报材料递交至澄迈县华成路财政大楼六楼县发改委办公室(如邮寄需注明“澄迈县灾后全县路灯紧急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邮编571900),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送达,逾期不再受理。截止日期:2024年10月30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四)评选方式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资质情况、技术力量、报价情况、相关项目经验进行综合评价,我委将组织申报材料审查,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申请单位为成交单位。评审得分相同的,依次以项目报价、技术力量、工作方案得分高者居先。选取结果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联系方式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财政大楼6楼
邮编:571900
联系人:林工
电话:0898-676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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