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富拉尔基区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
金额
1096.0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96.05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秀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工130590106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公告正文

2023年富拉尔基区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齐农建办发[2023]25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富拉尔基区农业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秀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拔资金、设备、施工实力强的企业进行项目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任务1.00万亩,全部为高效节水面积。
2.2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2.3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其他工程。招标控制价1096.056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执行,列入名单的不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0时至2023年11月14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中的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9时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线上开标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工农街1号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电    话:0452-6860806
招 标 人:富拉尔基区农业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工农街1号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1323463911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秀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闽江路204号1栋3单元7层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13059010611
电子邮箱:13059010611@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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