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生产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5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生产保洁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GH202304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生产保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54 万元,招标人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生产保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生产保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生产保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 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 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 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 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3 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5.4 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 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5.5 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5.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 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 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 标当日。
5.7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5.8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 日。
5.9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盖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至开标当日。
5.10 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 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 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 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11 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5.12 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5.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 章);
5.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 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5.16 投标人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特别说明: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 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 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8 楼会议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8 楼会议室
七、其他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生产保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辽宁光华 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最终确定 1 名中选人。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 下:
一、招标内容
1.1 项目编号:LGH2023043
1.2 招标范围:按照公司对降本增效工作的总体要求,拟将红塔辽宁烟草有限公司营口卷烟 厂制丝车间、卷包车间、动力车间、滤棒车间四个车间的生产保洁工作及服务期间制丝、卷 包、动力、滤棒四个服务区域部分低值易耗品进行外包。服务内容:
1.保洁类: 承担制丝、卷包、动力、滤棒四个车间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承担制丝车间部 分设备、区域的白班保洁保养、烟丝装箱扣柜工作。
(1)制丝车间:承担制丝车间日常保洁和 3000㎏/h 小线、膨胀丝线等部分主机、辅机设备 保洁保养工作、烟丝装箱扣柜工作,两班倒工作制。
(2)卷包车间:承担卷包车间日常保洁工作,两班倒工作制。建议:每班配备人员中包含 一名男性。
(3)动力车间:承担动力车间日常保洁工作,白班工作制。
(4)滤棒车间:承担滤棒车间日常保洁工作,两班倒工作制。
2.生产辅助类: 承担卷包车间的细支装箱、废品回收、注胶,制丝车间的残烟掺兑、烟梗 投料、片烟翻箱、片烟开箱 7 项生产辅助类工作。
(1)细支装箱: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要求对细支烟封箱和码盘,完成手工装箱工作。两班倒 工作制。建议:男性、每班配备 5 人。
(2)废品回收: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要求,对废品、废烟末进行整理、回收,并做好相关保 洁工作。两班倒工作制。建议:男性、每班配备 1 人。
(3)注胶: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要求完成不同生产牌别的注胶工作。两班倒工作制。建议: 男性、每班配备 2 人。
(4)残烟掺兑:负责记录卷包车间返回的残烟丝牌别和重量,并按工艺要求掺兑残烟丝,统计月末结存残烟丝重量,完成日常卫生清理、设备保养及落地烟丝的清理挑选等工作。两 班倒工作制。建议:男性、每班配备 1 人。
(5)烟梗投料:车间生产时,负责每批次烟梗的开包、投料以及麻袋回收整理、卫生清理、设备保养及落地烟梗的清理挑选等工作。两班倒工作制。建议:男性、每班配备 2 人。(6)片烟翻箱:车间生产时,负责对翻箱后的烟筐内部进行吹扫、卫生清理、设备保养及 落地烟叶的清理挑选等工作。两班倒工作制。建议:男性、每班配备 1 人 。
(7)片烟开箱:负责车间生产时,每批次烟箱开箱及烟箱回收整理、卫生清理、设备保养 及落地烟叶的清理挑选等工作。建议:男性、每班配备 2 人 。
3.设备保养类: 承担制丝车间整条叶线的晚班设备保养工作;在月末检修时承担部分区域 设备的保洁保养;月末杀虫结束后对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工作。
4.承担车间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5.在最低满足招标单位工作需求的基础上,上述部分工作需中标单位自行确定工作人员数 量,并对车间临时性、紧急性工作可弹性增加人员,车间生产线改造后,投标方需依据采购 方需求,平稳过度至新的生产线,保质保量完成日常及临时性工作。
6.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服务期限:2024 年 3 月 1 日到 2025 年 2 月 28 日。
三、服务地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 20 号)四、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资金为 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2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含税价):人民币 3,540,000.00 元(按 6%测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 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 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
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3 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5.4 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 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5.5 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5.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 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 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 标当日。
5.7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5.8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 日。
5.9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盖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至开标当日。
5.10 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 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 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 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11 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5.12 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5.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 章);
5.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 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5.16 投标人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特别说明: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 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 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只在如下媒介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100 万以上项目)上发布,因轻 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东北新闻网
(三)采购与招标网
七、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 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2)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 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4)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投标人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 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7.2 时间:2023 年 09 月 25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08 日下午 16 时 00 分(北京 时间)
7.3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39 层
7.4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邮箱:zjj@lnghzb.cn,邮件正文:公司名称、所报项目、
联系人、联系方式。
7.5 递交资料:现场报名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 PDF 格式彩色扫描件。
7.6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7.7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 24 小时内将招标文 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8 楼会议室。6.4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相同)。
6.5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8 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26-2 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39 层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zjj@lnghzb.cn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71010154800003406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3 年 09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26-2 号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lngh024@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39 层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zjj@lnghzb.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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