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榆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国栋1839417184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九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建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1
公告正文
  • 榆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邀请书

    、招标条件

    甘肃九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榆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项目编号:ZBTBXM-GSJX-220203

    3、项目名称:榆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4、建设内容: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运营、移交榆中项目,项目总规模为1050吨/日,其中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二期日处理生活垃圾350吨;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发电工艺,配备15MW汽轮发电机组。

    5、建设地点:榆中县和平工业园区卧龙川产业园(用地面积以最终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为准)

    6、采购需求:榆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查并及时交付招标人,报告(成果文件)编制内容均应完全符合国家、甘肃省、兰州市相关行政职能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并配合招标人在后续工程建设过程中完成对报告遗漏、错误等问题的及时调整、修改或者补充,直至报告符合有关行政职能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并取得相关批复)。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8、最高限价玖拾玖万元整(¥990000.00元)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0、编制周期:6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20201月至今)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度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有效票据凭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竞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便于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投标人注册须知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凡有意竞标的投标人202302161630分至202302212359分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自行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报价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截止时间:202302212359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六、网上竞价办法及要求

    1、低价评标法。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或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等材料。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3、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材料投标预算或上传资料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竞标

    4、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与成交公示结束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格证明材料、技术方案、报价文件等)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一正二副,电子版一份)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址: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西侧23号

    人:杨国栋

    联系电话: 1839417184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九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泰生大厦A座902室

    人:张建祥

    话:0931-8449093 18909402747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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