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桥实验小学食堂空调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qzx2024-z-c-051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苏州市吴中区长桥实验小学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秋夏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实验小学关于长桥实验小学食堂空调电力线路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长桥实验小学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长桥实验小学食堂空调电力线路改造工程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RQZX2024-Z-C-051号
2.项目名称:长桥实验小学食堂空调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万叁仟捌佰伍拾壹元伍角整(¥93851.50元)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 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幢东门二楼代理部代理部。
3.领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只有向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登记并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工本费: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5.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所有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响应单位鲜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若为授权报名,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4)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3:30~14:00(北京时间)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00(北京时间)
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幢东门二楼会议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0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幢东门二楼会议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单位: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幢东门二楼
联系人:余秋夏、刁祖勇
电话:0512-66362187 电子邮箱:289860616@qq.com
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长桥实验小学
联系人:张主任
七、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本次采购活动将在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发布公告,有关该项目的成交信息在此网上发布,请自行关注。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九、公告期: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长桥实验小学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长桥实验小学食堂空调电力线路改造工程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RQZX2024-Z-C-051号
2.项目名称:长桥实验小学食堂空调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万叁仟捌佰伍拾壹元伍角整(¥93851.50元)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 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幢东门二楼代理部代理部。
3.领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只有向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登记并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工本费: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5.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所有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响应单位鲜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若为授权报名,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4)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3:30~14:00(北京时间)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00(北京时间)
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幢东门二楼会议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0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幢东门二楼会议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单位: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幢东门二楼
联系人:余秋夏、刁祖勇
电话:0512-66362187 电子邮箱:289860616@qq.com
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长桥实验小学
联系人:张主任
七、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本次采购活动将在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发布公告,有关该项目的成交信息在此网上发布,请自行关注。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九、公告期: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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