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基层单位空气能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DZHW20240901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9-806927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鼎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鞠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基层单位空气能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ZHW20240901 

    项目名称: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基层单位空气能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基层单位空气能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5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空气能供暖设备5套(含配套附属设施设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工作时间:工作日 08:00-20:00)。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5、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www.ccgp.gov.cn)及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伊宁市斯大林街五巷5号

联系方式:0999-806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0999-8806660 13519992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鞠工

电 话:0999-8806660 13519992290







附件信息:

  • 竞争性谈判文件(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基层单位空气能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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