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区西部高中配套保障性住房(含学生宿舍)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廊坊临空经济区29个村街回迁安置房(永清片区)项目玻璃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jgbjf-2023-30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华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区西部高中配套保障性住房(含学生宿舍)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廊坊临空经济区29个村街回迁安置房(永清片区)项目玻璃联合采购
招标编号:ZTJGBJF-2023-3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区西部高中配套保障性住房(含学生宿舍)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廊坊临空经济区29个村街回迁安置房(永清片区)项目玻璃联合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需求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区西部高中配套保障性住房(含学生宿舍)项目经理部、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廊坊临空经济区29个村街回迁安置房(永清片区)项目经理部第三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获得工程款,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一)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区西部高中配套保障性住房(含学生宿舍)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规划范围东至城市道路NC1,西至城市道路ND41,北至城市道路ED46。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87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5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719平方米,主要建设教职工公寓、学生宿舍楼等,地下建筑面积约3805平方米,配套建设自行车库及人防、设备用房等。同步实施室外道路、广场、绿化、照明以及红线内室外管线等工程。
(二)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廊坊临空经济区29个村街回迁安置房(永清片区)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鹏程道北侧、曹家务东路西侧,启源道南侧,曹家务西路东侧。
建设规模:总建设用地面积73408.87㎡,总建筑面积216749.62㎡,共分为B、C两个地块,其中B地块用地面积31636.32㎡,建筑面积为93760.64㎡,C地块用地面积为41772.55㎡,建筑面积为122988.98㎡。项目规划范围内建设回迁安置房、公寓、配套公建、幼儿园、小区道路、绿化、管网等配套。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 个包件,包件所含标的的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和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登记注册要求: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月1日。
(2)资质许可要求:提供建筑用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注册资本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提供2021年和2022年两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报表自行编制或经第三方审计均可。
(4)业绩要求:具有与本次招标同类产品的供货经验,提供202011日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合同业绩资料1份或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合同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100万元,合同签订主体应为投标人。
(5)信誉要求: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2021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由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3 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中任一人为同一人的,或者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一个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招标但其所代理的品牌和型号不同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将其中最优的代理商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4.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文件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以下简称“中铁鲁班平台”)采用电子发售(售后不退且提供收据),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8月12日1630(响应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请于发售时间内完成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工作,包括中铁鲁班平台响应、标书费汇款、投标申请邮件发送、招标文件下载。
5.2 投标人须通过中铁鲁班平台注册认证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中铁鲁班平台响应操作简要说明:经平台注册认证通过并开通服务后登录网站→企业→点击“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最新公告列表里搜索本招标项目→选中需投标包件点击“响应”→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点击“确定”。详细的操作说明可在平台的“鲁班网校”、“供应商园地”中查看,或咨询平台客服电话4006-010100。
5.3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1所示标书费金额,将所需投标包件的标书费足额汇款至下方指定银行账户,且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1)收款单位: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分公司物资供应站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3)账号:20110101934001690001
(4)联行号:103100000018
5)银行转账时必须注明:标书费+招标编号+包件号
(6)特别说明:转账前可能需要先进行收款方维护,务必选择“普通汇款”,不能选择“实时汇款”、“加急转账”等其他方式,否则无法到账。
(7)付款方从银行汇出,均要选择“跨行”交易。
5.4 标书费汇款成功后,投标人须将①本公告附件“投标申请表”填满盖章扫描件、②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③营业执照扫描件以“标书费:公司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为题发送至指定邮箱:jfwzxyz@163.com。
5.5 招标人收到标书费邮件信息经核实后开通权限,投标人通过中铁鲁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6 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标书费无法认领、汇款金额错误、未按要求操作或操作失误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逾期缴纳标书费的(以投标人银行汇款凭证中交易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次招标是否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
6.2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形式包括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纸质或电子保函均可),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款。
6.3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足额递交至下方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此外,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以“投标保证金:公司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为题发送至指定邮箱:jfwzxyz@163.com。
(1)收款单位: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分公司物资供应站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3)账号:20110101934001690001
(4)联行号:103100000018
5)转账时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包件号
(6)特别说明:转账前可能需要先进行收款方维护,务必选择“普通汇款”,不能选择“实时汇款”、“加急转账”等其他方式,否则无法到账。
(7)付款方从银行汇出,均要选择“跨行”交易。
6.4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参考“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5条保函格式,且不得对格式中的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内容作出降低担保效力的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纸质保函原件或电子保函打印件依照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规定进行单独的封装和标记。银行保函应能够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官网进行真伪验证,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此外,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以“投标保函:公司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为题发送至指定邮箱:jfwzxyz@163.com。
6.5 如投标人申请两个及以上包件投标时,须按照包件号分别单独递交投标保证金,并注明投标保证金对应的包件号。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递交后无法认领的,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7日1630
7.2投标文件的递交包括纸质和电子,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完成线下和线上递交后方为有效投标,递交要求如下:
(1)线下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至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五圈路诺德三期16号楼12层1204室,收件人:蔡姝,电话:18600812421
(2)线上中铁鲁班平台电子投标文件:①登录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后,在投标文件页面将PDF格式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主文件上传;②在投标文件页面将可编辑WORD格式的投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③在报价信息页面对所列标的项填写报价信息(所有标的项报价的合计总金额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报价金额一致);④点击“提交”按钮,状态显示由“未投标”变为“已投标”即投标完成。
7.3 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现以下情形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递交(无论纸质还是电子);
(2)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3)纸质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电话:张华麟 15940770301、张洋 18211031956
电子邮箱:jfwzxyz@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路诺德三期16号楼12层1204室 10. 附件
附件1:包件划分表
附件2:标的一览表
附件3:投标申请表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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