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改性聚氨酯隔离层公开竞争性采购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CR24(2024)-CQ15GD-WZCG-002 )
1.竞标条件
新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 已由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 二十四局人发〔2023〕28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 改性聚氨酯隔离层 进行采购,现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审批文件,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轨道交通 15 号线二期全线铺轨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和北碚区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本项目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或备案 。
4.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
5.工程内容:重庆轨道交通 15 号线二期全线铺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交通 15 号线二期全线铺轨工程包括 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正线铺轨工程、张家湾车辆段铺轨工程、疏散平台及声屏障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工程、临时施工用地占用及恢复、施工用水用电申请及安装、专项检测、施工范围内(包括本工程涉及的实施范围和可能影响的保护范围)的建构筑物监 控、保护及拆除、施工期间控制保护区的管理(含标识、标牌的采购及安装)、BIM 管理(土建施工过程的 BIM 建模及应用、提供 BIM 资料及文件、服从项目业主及 BIM 总体单位管理等)、智慧工地等。) 发包人、甲方要求的为满足开通试运营必须具备的其他工程。根据政府、发包人、甲方的要求,实施与本项目接口且需同步建设的其他工程项目。甲方有权对施工范 围作适当调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示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合同未明确的工程内容详见总 承包合同文件(含竞争性谈判文件、竟标文件、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图纸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
7.乙方承诺无条件执行甲方关于设计变更、施工范围、工程内容调整的相关指令。
8.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令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 1523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本标段的工期须满足全线总体工期要求,土建工期须满足轨道、机电装修等站后工程施 工需要,具体节点工期以发包人及甲方下达施工计划为准,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由于乙方原因耽误轨道工程施工致使甲方未完成发包人的总体工期要求,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竞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竞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竞谈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或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证明;要求竟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改性聚氨酯隔离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出具2022-2023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出具提供投标物资2021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期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1份,相关检测标准应符合本次招标物资的技术规格书要求,出具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地铁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⑨被列入最新一期的《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
(7)其他要求:
①竟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竟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竟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竟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竟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竟标不接受联合体竟标,本次竟标接受代理商竟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竟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竟标。
4.5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竞标项目相同竞标包件的其他竞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竞标项目相同竞标包件的其他竞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竞标项目相同竞标包件其他竞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竞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竞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竞标项目的竞标代理机构;
(8)与本竞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竞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竞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竞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竞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竞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竞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或(和)竞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竞标截止日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竞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竞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竞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竞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谈判文件费、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报名及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线咨询铁建云链官方客服,也可拨打官方电话:400-6296-888。
5.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17:00(北京时间)。潜在竞标人须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竞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本次竞争性谈判可以不办理CA锁,无需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上传。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投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竞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竞标文件的递交: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供方子门户”,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放弃竞标资格,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负。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竞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竞标文件,纸质版竞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线下谈判)
7.1开标形式:线下现场开标。
7.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10时00分。
7.3开标地点: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重庆市沙坪坝区远怀路12号办公楼会议室)。
7.4竞标文件的要求:
(1)铁建云链线上竞标文件的递交格式:500M以内的标书发PDF文件,500M以上的发压缩包,将编制完成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连续页码彩色扫描保存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为 “**公司(投标人全称)**包件投标文件”。每包件编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禁止以单页PDF格式上传。
(2)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竞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竞标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竞标文件均视为无效,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纸质版投标文件封于一个密封袋中;并注明“2024年*月*日上午10时00分前不得开封”。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PDF电子版文件1份(电子文档含正本所有内容,另作Excel表格报价单,U盘单独密封,与纸制标书一同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竞谈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竞标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采购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9.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葛赋(项目总工程师)
联系方式:15618090817
联系人:梁孟雅 (物资设备部)
联系方式: 15964421101
9.2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18楼
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联系人:梁孟雅 电话:15964421101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
附表1 竞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数量 | 备注 |
1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 | 改性聚氨酯隔离层 | JAZ-01 | 吨 | 175 | 包含材料的设计、制造、涂刷、检测验收、运输、税金等一切费用 |
2 | 改性聚氨酯隔离层 | JAZ-02 | 吨 | 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