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营新村棚改还建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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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绵阳市康居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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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407-510703-04-01-105958】FGQB-0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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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绵阳市涪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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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装修改造提升户数总计671 套。其中:1、增设卧室及厨卫户内门;2、室内水泥砂浆地面;3、卫生间1.8 米瓷砖,铺设地砖,配蹲便池、洗脸盆;4、厨房铺地砖、墙砖,安装灶台和洗菜盆等。总建筑面积44101.14㎡,总投资1723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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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56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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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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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的全部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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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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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7-30 00:00至2024-08-0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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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7-30 00:00至2024-08-01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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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价按照中标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预估金额:5.11万元)。由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人支付。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资格要求(一)人员配置及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至少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须提供: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从业人员专用章;③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④比选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算);⑤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人员截图。(二)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2021年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房屋建筑业装饰装修工程类似招标代理业绩,且单个类似业绩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单位业绩:2021年至今,申请人至少具有1个房屋建筑业装饰装修工程类似招标代理业绩,且单个类似业绩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截图;②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截图。注:比选申请人应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mtjtzczx@126.com,招标人仅对邮箱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其中择优确定中选人。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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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彭女士 |
联系电话 |
0816-2295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