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港市教育局校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传输运维服务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港市教育局校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传输运维服务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09日
一、合同编号: JH22-210681-00251-001-01
二、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2-210681-00251
四、项目名称: 东港市教育局校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传输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东港市教育局本级
地 址: 东港市大东街道育才街8号楼
联系方式: 13942517769
供应商(乙方): 东港信通数字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港市黄海大街122号
联系方式: 189415013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具体维保服务内容如下:
1、视频信号线路、摄像头供电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2、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焊点的检测、视频头的更换等。
3、监控系统摄像头的维护、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等。
4、监控主机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故障排除等。
5、解码器、拼接屏图像画面的切换、轮巡。
6、监控软件检测、软件升级、软件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等。
履约要求: 三、履约要求:
(1)巡检服务
供方应固定服务项目组人员,对需方提供服务支持,服务项目组成员联系方式应全部提供给教育局监控中心;供方提供监控中心设备的日常巡检服务,每周至少一次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隐患,减少设备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设备稳定、高效运行;服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控中心有对服务项目进度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和权利,供方应全面配合,确保人力、物力的定量投入。需方相关人员全力配合供方做好相关工作。
(2)运行维护服务
供方在服务期内提供的监控视频信号传输、存储等服务中断不得超过4小时,月均故障率次数不得超过1次(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供方提供的监控点位单点服务中断不得超过8小时(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年总体故障点(次)数不得超过总点数的10%。供方提供的前端监控点位每日在线完好率应达98%以上,服务满意度达85%以上。
供方根据教育局监控中心申告的故障,免费为监控中心修复;对应不同的故障,供方应提供不同级别的服务:对于关键的硬件故障,一级故障的业务恢复时限为 4 小时,故障修复时限为48小时;二级故障的业务恢复时限是8小时,故障修复时限为48小时;三级故障的业务恢复时限是24小时,故障修复时限72小时;若设备故障无法修复,供方免费提供原硬件或与原硬件同等功能或高于原硬件功能的全新硬件为监控中心更换。故障修复或更换期间供方需免费提供设备备件供监控中心使用。在故障修复后2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提供详细的故障报告。
供方根据监控中心申告的故障或整个系统运行状态,维修或更新软件。供方提供与原软件相同或升级后的产品,无需需方支付额外费用。供方在软件修复或更新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详细的故障报告。
供方向需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供方为监控中心提供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技术资料(含技术和商业机密的除外),通过电话为教育局监控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协助教育局监控中心解决系统日常运行中的问题。
供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需方提供备品备件计划。
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传输运维服务,涉及到第三方产品,若出现技术上或法律上的纠纷,由供方负全部责任,并确保不影响服务项目进度。
供方针对本系统建设情况,向需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节假日、国家重要活动、高考、中考、系统严重故障或面对意外灾害等期间应急服务方案,应急服务方案应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提供现场保障等技术支持服务。
(3)
履约期限: 一年
履约地点: 东港市教育局及65个教育单位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贵杰、谷彬、孟祥忠、陶元忠、刘立功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09日
一、合同编号: JH22-210681-00251-001-01
二、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2-210681-00251
四、项目名称: 东港市教育局校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传输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东港市教育局本级
地 址: 东港市大东街道育才街8号楼
联系方式: 13942517769
供应商(乙方): 东港信通数字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港市黄海大街122号
联系方式: 189415013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具体维保服务内容如下:
1、视频信号线路、摄像头供电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2、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焊点的检测、视频头的更换等。
3、监控系统摄像头的维护、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等。
4、监控主机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故障排除等。
5、解码器、拼接屏图像画面的切换、轮巡。
6、监控软件检测、软件升级、软件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等。
履约要求: 三、履约要求:
(1)巡检服务
供方应固定服务项目组人员,对需方提供服务支持,服务项目组成员联系方式应全部提供给教育局监控中心;供方提供监控中心设备的日常巡检服务,每周至少一次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隐患,减少设备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设备稳定、高效运行;服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控中心有对服务项目进度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和权利,供方应全面配合,确保人力、物力的定量投入。需方相关人员全力配合供方做好相关工作。
(2)运行维护服务
供方在服务期内提供的监控视频信号传输、存储等服务中断不得超过4小时,月均故障率次数不得超过1次(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供方提供的监控点位单点服务中断不得超过8小时(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年总体故障点(次)数不得超过总点数的10%。供方提供的前端监控点位每日在线完好率应达98%以上,服务满意度达85%以上。
供方根据教育局监控中心申告的故障,免费为监控中心修复;对应不同的故障,供方应提供不同级别的服务:对于关键的硬件故障,一级故障的业务恢复时限为 4 小时,故障修复时限为48小时;二级故障的业务恢复时限是8小时,故障修复时限为48小时;三级故障的业务恢复时限是24小时,故障修复时限72小时;若设备故障无法修复,供方免费提供原硬件或与原硬件同等功能或高于原硬件功能的全新硬件为监控中心更换。故障修复或更换期间供方需免费提供设备备件供监控中心使用。在故障修复后2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提供详细的故障报告。
供方根据监控中心申告的故障或整个系统运行状态,维修或更新软件。供方提供与原软件相同或升级后的产品,无需需方支付额外费用。供方在软件修复或更新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详细的故障报告。
供方向需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供方为监控中心提供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技术资料(含技术和商业机密的除外),通过电话为教育局监控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协助教育局监控中心解决系统日常运行中的问题。
供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需方提供备品备件计划。
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传输运维服务,涉及到第三方产品,若出现技术上或法律上的纠纷,由供方负全部责任,并确保不影响服务项目进度。
供方针对本系统建设情况,向需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节假日、国家重要活动、高考、中考、系统严重故障或面对意外灾害等期间应急服务方案,应急服务方案应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提供现场保障等技术支持服务。
(3)
履约期限: 一年
履约地点: 东港市教育局及65个教育单位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贵杰、谷彬、孟祥忠、陶元忠、刘立功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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