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柳街道幸福苑小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69.7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9.7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婷婷0574-877077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10/2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柳街道幸福苑小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已由 /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柳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柳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东柳街道幸福苑社区
模: /
项目总投资 /
招标控制价 1697145
期:45日历天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东柳街道幸福苑小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分:1个。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如有信用评价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信用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业机电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符合《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的规定。

3.3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一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柳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丈支行
银行账号: 81018101302151120

6.2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2515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退投标保证金需要提供投标单位的收据至招标代理处,再由招标代理单位统一移交到招标人处,收据加盖投标单位财务专用章并注明开户银行及开户账号等相关信息,否则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0 28 14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桑田路801号东柳街道办事处5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8.1时间:即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

8.2媒介: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汇港大厦6楼604-3室

人: 苏婷婷、林杰

话: 0574-87707752 、13738410861 、199066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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