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彭紫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片区(边溪河上游段、边溪河中游段、鹅埠片区北部)山洪截排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解决鹅埠片区山体排洪体系缺失,防洪标准不足,原有防洪通道已无法满足现状要求等问题,提高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的能力,保证片区产业项目顺利落地,拟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片区山洪截排工程,该工程包括边溪河上游段、边溪河中游段和鹅埠片区北部三个项目:
(1)鹅埠片区(边溪河上游段):新建5条截洪沟,总长1616m(梯形断面,底宽分别为 2.0m、1.5m、4.0m、2.0m、5.0m,永久工程采用生态自锁砌块+草皮护坡型式,临时工程采用喷射混凝土进行护坡);排水沟清淤总长度为205m。
(2)鹅埠片区(边溪河中游段):新建4条截洪沟总长1694m。截洪沟采用梯形断面,底宽分别为 2.0m、1.7m、2.0m、2.0m,永久工程采用生态自锁砌块+草皮护坡型式,临时工程采用喷射混凝土进行护坡。
(3)鹅埠片区(北部):新建6条截洪沟,分别位于蛟湖坑上游、新屋河上游、田寮河上游、临安里租房项目北侧,总长1588m。截洪沟采用梯形断面,永久工程采用生态自锁砌块+草皮护坡型式,临时工程采用喷射混凝土进行护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概算审核、制定概算控制方案并实施、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配合审计、结算审核、决算审核等相关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无价材料询价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方面工作等。
(2)审查技术经济指标、审查投资经济效果、指导限额设计、编制合同、总包招标前准备(合同版本选择、合同条款审核、计量原则确定)。
(3)审核工程变更或签证费用,并协助向项目相关部门报备;施工过程阶段造价控制,主动向采购单位汇报可能影响造价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的建议(含变更、签证审核、现场造价争议的处理)。
2.服务要求:通乙方应该在结果公示后7天内提供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配合询价人开展本工程其他项目招标工作。
3.服务成果:按服务内容分别提供边溪河上游段、边溪河中游段、鹅埠片区北部三个山洪截排工程项目的造价相关成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0个月,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
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支付
1
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支付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价的20%。
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价的20%。
2
中间
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且结算审核完成,提交至财政评审中心后最多支付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价的60%。
累计最多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价的80%。
3
余款
支付
经财政评审完成且履约评价后,按履约评价结果最多支付造价咨询服务审定价的20%(履约评价不合格的不支付余款,履约评价合格的支付至85%,良好的支付至90%,优秀的支付至100%)。
累计支付至造价咨询服务审定价的80%~10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明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和相关材料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且在本企业注册(提供近6个月内社保购买记录及在职证明,需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参与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提供企业近5年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工期、项目投资额、中标时间、工程主要内容等),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工期、项目投资额、项目负责人主要工作职责等)。
注:同类工程业绩指防洪排涝类工程相关业绩,业绩提供不超过3项,如提供超过3项,按前3项计,企业业绩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信息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4月4日上午9:00至2022年4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材料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局办:pzlynn@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选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 彭紫麟
联系方式: 1392636463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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