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10月河钢供应链月度集采-矿业石人沟、庙沟铁矿锅炉用醇基燃料项目
金额
3680.00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企业: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河钢供应链月度集采-矿业石人沟、庙沟铁矿锅炉用醇基燃料项目
1、采购内容: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锅炉用醇基燃料,主要原料为甲醇,质量须符合DB13/T2643-2018,醇基燃料≥6000大卡,凝点≤-30℃,采购期约5个月,采购数量约为2800吨(以采购人实际使用量为准)。
2、竞价人资格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能力履行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2具有至少3份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锅炉液态燃料的销售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2.4具有一定的存储能力和运输能力,同时能提供相关的保障措施(需提供书面声明)。
3、竞价报价
3.1结算公式:结算单价=成交价+(采购人订货日三家企业平均价格-基准价)
3.1.1成交价:竞价人报价为含税铁信价格。报价包含出厂价、运输费及到厂前的一切有关费用,即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竞价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竞价人的报价中。
3.1.2基准价:基准价为开标前一日金联创(http://www.315i.com/)价格中心 - 化工 -甲醇及下游-甲醇-国内出厂报价-华北地区“定州天鹭、金石化肥、金牛旭阳”三家企业报价的平均价(如图示)。(如节假日网站未更新,则以上一个报价日报价为准;如上述三个厂家网站长时间不更新或未报价影响结算的,双方可通过生意社网站(http://www.100ppi.com)甲醇专区“河北佰润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价格为准作为结算依据;若两个网站同时没有报价,双方可通过协商其它渠道获得厂家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3.1.3采购人订货日:以采购人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为准。
3.2成交价限价:最高含税限价3680元/吨,竞价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3竞价人必须提供2升的样品分别送到相关矿山(庙沟铁矿与石人沟铁矿)进行样品留样。
4.质量要求及技术服务:
4.1竞价人所供液态燃料必须为醇基燃料,符合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2643-2018锅炉用醇基燃料通用技术要求。具体参数见下表:
4.2竞价人供应的锅炉液态燃料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环保及监管部门的技术要求,热值≥6000大卡。送货时,每车燃料必须随车携带出厂合格及热值证明。检验不合格燃料不得卸车,做退货处理,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负责。
4.3 竞价人需在供应燃料期间,免费提供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燃烧机调试、故障处理,燃料泵的调试与维护等。如出现燃烧机与所供燃料不匹配的情况,竞价人需进行免费维护或在取暖季免费提供匹配的燃烧机(取暖结束后可拆走),确保锅炉正常燃烧使用并达到环保排放要求。对不能提供上述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
4.4 取暖期间,每个使用矿山与供方单位应不少于10次现场取样,由使用矿山送至符合国家规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燃料进行检验,检测费用由供货单位负担,燃料检验不合格,供货单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5 所供应产品应满足环保相关要求,无恶臭、无明显刺激性气味,能够满足使用单位锅炉正常使用和职工工作条件要求,不得对燃烧机和锅炉本体造成明显腐蚀,不能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4.6 供货时需随车提供如下材料:(1)生产厂家的磅单原件1份(盖红章),使用单位复印后磅单原件返回。(2)随车燃料的生产厂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1份(机打、盖红章),检测报告单不得超过1个月,检测报告中的项目与评审时的检测报告中的项目一致。供货时不随车携带上述材料不得验货过磅卸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成交方负责。
4.7 供货时需提前一天通知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如:天气情况、过磅情况、送货车辆、人员、货物等情况,因供货时信息不全导致的不能及时卸车,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8 燃料到达使用现场时,先由使用单位取样与评审样品进行对比,从颜色、刺激性气味等感观检测没有异常且随车资料符合要求时方可过磅检斤。数量验收以使用单位实际过磅为准,过磅时随车人员下车并离开地磅,过磅数量不包含随车人员重量。
4.9承载工具为油罐车的,交接允许差约定为±3‰。若多或少均在3‰以内时,则以收货数量为结算依据;若发货数量比验收数量多并超出3‰时,以实际验收数量为结算数量;若发货数量比验收数量少并超出3‰时,以发货数量为结算依据;对数量的异议,双方应在卸料过程中或在运输工具离开前提出。
4.10遇有极端天气或其他可预测的影响配送因素,成交人需提前运输以保障采购人正常使用。(为保证燃料供应,采购人可以根据极端天预报情况要求成交人提前储备燃料,即:储备配套2座60m³储罐和1-2辆罐车。)
4.11出卖方供货前需要对使用单位燃料储罐、燃料管道及燃烧机进行清理维护,根据燃料特征做好所需防护措施,以保证燃料的正常使用。
4.12出卖方负责完成对燃烧机的点火调试和运行过程中的故障排除工作,达到燃烧正常,排放合格。
4.13出卖人要保证燃料使用过程中的售后服务工作,需要到现场服务时要在接到使用单位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并进行故障处理以保证正常取暖。对接到故障报告电话超过24小时不能到达现场解决时,每次扣罚货款1000元。
5、付款条件、竞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成交人需将每月实际供货的醇基燃料数量及其对应的结算价格按月报采购人,并由成交人开具13%全额增值税票挂账后次月付清货款,河钢铁信支付。
5.2竞价保证金:竞价人参与前需向采购人缴纳10万元竞价保证金,如采购人因竞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采购人将没收竞价人的全部竞价保证金。
户名: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账号:99910011016070000003
开户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行号:301121000026
5.3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2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由成交人转账至采购人财务账户,履约保证金主要作为信誉、供应量、燃料质量、安全、等保证金及考核使用,待合同履行结束后,采购人将剩余款项全部无息退还给成交人。
其他详见询价文件!
开标地点:供应链报名地址:http://www.hbisscm.com/fat/#/bidingBookDetail?noticeId=212927654423109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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