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塘天阳大桥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红旗塘天阳大桥已由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善发改可研[2017]3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善县银通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工程概况:
红旗塘天阳大桥位于嘉善县天凝镇境内,本项目路线主线起于凝溪路(嘉兴市芸芸纺织有限公司北侧),以复曲线(呈半圆形)接直线段,自南向北上跨凝溪路、浙江兴隆毛纺有限公司和红旗塘,通过在天凝镇中心小学北侧设置东西走向的支线,支线在红旗塘北岸落地与现有路网实现了沟通。本项目路线全长1169米,其中主线长899米(含桥梁640米)、支线270米,主线路基宽12米、支线路基宽7.5米,红旗塘天阳大桥全长640m。
2.2技术标准:
按照交通运输部2014年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结合本工程的功能定位、交通量预测等情况,本次项目主线、支线等级均为三级公路。
拟建道路路基宽度为12.0m,为双向两车道。考虑到非机动车道通行,增设2.25米硬路肩。行车道横坡为2%,硬路肩、土路肩横坡为2%。
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
设计洪水频率:路基1/25,桥梁1/100 。
2.3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桥梁工程及两侧接线[含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绿化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协助竣工图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4招标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384.1万元,其中建安费7980.11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约193.487万元。
2.5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份数:按需提供)
(3)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8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单独承担勘察任务。
3.3设计单位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称相符。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1月13日14:30时止,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网络业务系统(网址:http://www.jszbw.com)”自主报名;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网络业务系统(网址:http://www.jszbw.com)”在报名后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下载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1月13日14:30时止;
4.3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发售价:免费。
4.4 如有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疑问,请咨询:杭州品茗软件有限公司:吴振行13575913637或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庄主任0573-84129500。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1月13日 14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室(嘉善县环北西路263号)。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szbw.com)上公布。
招标人:嘉善县银通有限公司
地 址:嘉善县境内
联系人:陈晓栋
电 话:0573-84121825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联 系 人:俞鸿婷
电 话:0573-84211066
传 真:0573-84211099
2017年10月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单独承担勘察任务。 3、设计单位的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称相符。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勘察分项 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住建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
路基路面 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桥涵 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 |
后续服务 工作负责人 | 1 | 由项目负责人担任。 |
注: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相应表后附:
1、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身份证(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复印件,勘察、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近三个月(2017年7、8、9月),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最近三个月(2017年7、8、9月)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3、投标人浙江交通网诚信信息系统人员职称等相关证书公开信息打印件。
4、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4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认定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
注:投标人有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正本中。查询结果出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