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改扩建一期工程荟英楼地下靶场防水改造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4.5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23005
预算金额104.57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4.57万元
中标联系人于鹏
中标公司辽宁成润建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改扩建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005 | 工程名称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改扩建一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005001001 | 标段名称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改扩建一期工程荟英楼地下靶场防水改造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填报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成润建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于鹏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辽1212015201613314 | 1045738.600000元 | 60日历天 | 按照国家、省 、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88.5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成润建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东港市前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辽宁万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于鹏 | 刘显智 | 高强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于鹏 | 刘显智 | 高强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袁林 | 陈巍 | 叶志锋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1212015201613314 | 辽221132102020 | 辽221202096915 | ||||||||
投标报价 | 1045738.600000元 | 1173597.960000元 | 1196390.270000元 | ||||||||
工程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按照国家、省 、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按照国家、省 、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按照国家、省 、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企业资质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88.55 | 81.18 | 79.83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成润建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东港市前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辽宁万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河南鼎苑建设有限公司 |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