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许昌铁矿110千伏变电站第二路电源接入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的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219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铁矿110kV变电站第二路电源接入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许昌铁矿110kV变电站第二电源接入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许昌铁矿110kV变电站-220kV灌台110kV线路,线路全长10.9千米,经过建安区、长葛市,静态投资2190万元,动态投资2215万元。
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并及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意见。
(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最高限价:三万元整,具体金额精确到百元。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许财综〔2023〕3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电力行业甲级专业资信;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2人,电力行业专家至少2人(需提供承诺函)。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7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项目评审方案及思路;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3.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5.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7.最新财务审计报告;8.近三年完成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咨询评估、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等任务的业绩证明(优先提供与专业相关的业绩证明,不少于3个);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4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市政府8号楼8243房间
联系人:张 阳
联系电话:0374—2963609
(一)项目名称:许昌铁矿110kV变电站第二路电源接入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许昌铁矿110kV变电站第二电源接入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许昌铁矿110kV变电站-220kV灌台110kV线路,线路全长10.9千米,经过建安区、长葛市,静态投资2190万元,动态投资2215万元。
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并及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意见。
(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最高限价:三万元整,具体金额精确到百元。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许财综〔2023〕3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电力行业甲级专业资信;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2人,电力行业专家至少2人(需提供承诺函)。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7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项目评审方案及思路;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3.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5.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7.最新财务审计报告;8.近三年完成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咨询评估、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等任务的业绩证明(优先提供与专业相关的业绩证明,不少于3个);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4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市政府8号楼8243房间
联系人:张 阳
联系电话:0374—296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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