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小额绿化方案编制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2532038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昱良024-8980267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8/0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小额绿化方案编制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25日 15: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小额绿化方案编制定点单位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行政区域于洪区公告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5: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昱良
项目联系电话024-89802670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532038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3号七星公馆6号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9802670
附件:
附件12024年小额绿化方案编制定点单位 公开招标-7.25终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小额绿化方案编制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25 至 2024-08-01
撰写单位: 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昱良
  
(2024年小额绿化方案编制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小额绿化方案编制定点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65
项目名称:2024年小额绿化方案编制定点单位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2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最高限价:2%(按实施方案批复或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中载明的工程费为取费基数,乘以固定费率进行结算,具体取费基数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电子评审有关事宜按《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执行。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自行解密,无需等待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提供任何场地及电子设备。投标人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联系方式: 024-2532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3号七星公馆6号10楼
联系方式: 024-89802670
邮箱地址: lnzdxmglyx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华南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709865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昱良
电  话: 024-8980267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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