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k2024-130
预算金额79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991-35501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及自然资源成果数据展示平台、数据中台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4-130
项目名称: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及自然资源成果数据展示平台、数据中台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900000
最高限价(元):7874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及自然资源成果数据展示平台、数据中台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一套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及自然资源成果数据展示平台,通过整合二三维空间数据、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和自然资源其他业务系统数据、各类专题指标数据等,在成果数据展示平台实现三维可视化和全要素监管。在地质灾害发生前,及时进行预警信息告警展示;当地质灾害发生时,联调各类数据为管理人员提供全量的数据支持,能快速精准响应,提高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效率。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及自然资源成果数据展示平台涉及4个功能模块开发,主要功能包括:三维展示、自然资源综合监管、中屏展示系统、数据驾驶舱。实现信息的可视化与用户交互性,在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报警时,能够协同居民点、工矿、交通、水利设施、旅游景区、耕地、不动产等数据,实现灾害预警智能化、可视化指挥。
建设一套数据中台,采集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气象预警、地下水、矿山生态修复、地质遗迹、不动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卫星导航定位等11类系统源数据,进行汇聚、清洗、治理整合,实现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及各类自然资源成果数据统一调用、服务共享等需求,数据赋能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提供自然资源数据的双向利用,提供高效、可靠的数据支撑。数据中台涉及9个功能模块开发,主要功能包括:数据资源池、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开发、数据服务、数据共享、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资产管理、运维管理。通过建设数据中台,将多源、异构的业务数据和时空数据形成数据仓库,数据仓库建设原始库、资源库、主题库、专题库,实现“源、汇、存、管、用”全流程的数据管理,提升数据共享及应用效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 9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视频演示,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
联系方式:18999151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联系方式:0991-3550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991-3550122
附件信息:
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及自然资源成果数据展示平台、数据中台建设) GK2024-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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