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3
公告正文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拟对宝安区基建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运营商项目所需相关服务进行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基建资金管理系统维护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负责基建资金管理系统日常维护。
  (二)负责项目数据后台调整、拆分、整合等数据处理工作,系统维护期内包括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服务。
  (三)为我区各项目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提供财政用户及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技术指导,提供对软件系统的软硬件环境进行检查,给使用宝安区基建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解决技术问题。
  (四)与目前运行的智慧财政系统数据做好衔接、更新等工作。
  三、采购预算:5万元,本项目采用中标价费用包干,包含但不限于系统运维、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一切费用。
  四、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否则中标资格无效。
  (三)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作出说明)
  (四)供应商报价文件中需包含服务内容、价格及资质证明材料等,报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原因,如发现有内容不完整、出现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7月23日18时。
  七、报名方式: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格式自拟)后送至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406室。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27750854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
附件:
1.附件:宝安区财政局基建资金管理系统维护项目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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