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非机动车抓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JH-2024-GG0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非机动车抓拍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H-2024-GG001
项目名称: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非机动车抓拍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18400.00 元
最高限价:7184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广购2024F001192269 | 非机动车抓拍设备购置 | 1 | 批 | 7184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供货完毕。(该期限包括交货、安装调试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审计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过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根据抚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抚财购〔2022〕31号》文,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附件十四)即可参与采购活动。也可以按资格要求提供材料。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附件15-1)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成交的”情形,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即可)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操作步骤: ①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截屏打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若不在查询范围内的供应商,需出具相关说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3日 00:00 至 2024年07月20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其中主场专家设置 2 人,副场专家设置 3 人。 3、投标人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jxfz.gov.cn/),在首页点击“不见面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联系电话: 400-998-0000。 4、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设置为 20 分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7、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8、本项目为国产设备,不允许使用进口设备参与投标。 9、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本项目允许观摩人数为5人; 2) 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2665411236@qq.com,进行预约登记; 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 4)观摩纪律:观摩人员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抚州市的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融资,信贷融资办法和信息请查阅抚州市财政局官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广昌县旴江镇竹庭路29号
联系方式:13707043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昌县旴江镇西沿河路邮政大楼德福宾馆8406室隔壁
联系方式:135079466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丽娟
电话:13507946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