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4]102(蓬江14)号)
金额
709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90万元
招标联系人颜小姐0750-329177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4]102(蓬江14)号)
JCR[2024]102(蓬江14)号      2024年08月28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蓬地政〔2024〕53号 宗地总面积:  9.451562公顷 宗地坐落: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杜阮北二路与Y117交汇处东北侧地段
年限:  50年 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7090万元 受让单位:  江门市万洋众创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 1.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需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按相关准入负面清单执行。项目落户后需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2.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行业类别为智能家电、摩托车汽车零配件及上下游配套产业,项目为商品厂房, 按照江建【2021】29号《江门市工业厂房开发经营和分割销售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江自然资【2021】865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江门市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分割转让)及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的规定,领取预售许可证进行分割销售,并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产业类用房按层为固定界线分割销售,分割销售的单元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可随工业物业产权按规定比例以户(套)为最小单元进行分割。全部分割登记完成后,需自持非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20% ;地块投资强度不得低于505万元/亩;该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用地创税率达到10万元/亩以上,第二年至达产前,每年用地创税率达到20万元/亩以上。项目须自取得建设用地后的第5年(含第5年)达产,达产当年的产值不得低于16.5亿元;宗地开发建设达产后连续5年的年纳税额达到4963万元或者5年纳税额累计达到24815万元。 3.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经土地出让地块程序的竞得人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拟建项目建设前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4.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签订《江门市蓬江区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监管协议》,并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若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能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签订《江门市蓬江区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监管协议》,出让人将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5. 相关移交手续由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在交付土地前应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即通(临)电、通(临)水、通(临)路到用地红线边,土地平整),竞得人负责清表。

二、公示期:2024年08月28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9号
  邮政编码:529000
  联 系 人:颜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91770
  电子邮件: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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