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shjc-2023-1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6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六横大桥、绍兴群贤路西延、上海彭浦初雨调蓄池、宁波轨交、杭州科技文化中心项目钢材、水泥、柴油联合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CRCC-SHJC-2023-10-1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舟山六横跨海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2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施工Ⅱ标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3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彭浦西系统初雨调蓄池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1.4招标人:中科盛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8103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1.5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科技文化中心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工程(地下环路及附属)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未来科技城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1.6招标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舟山六横跨海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起自六横岛西南侧,干岩村外干岩南侧,项目起点桩号为K0+000,设置干岩互通与孙干公路、外涨线连接,路线经小郭巨围垦区,在火烧山嘴入海,设置双屿门通航孔桥跨越双屿门水道,在佛渡岛登陆后设置佛渡互通,随后路线向西入海,设置青龙门通航孔桥跨越青龙门水道,在梅山岛登陆后,实施梅山互通的二期主线部分和舟山方向的两条匝道,路线终点桩号K19+402,路线全长18.782公里。全线共设主线桥梁约17764m,其中特大桥约16877m,包括积峙桥(全长5486.391m,预制T梁+组合梁)、双屿门通航孔桥(486+1768+628,双塔单跨吊钢箱梁悬索桥)和青龙门通航孔桥(119+231+756+756+231+119,三塔双索面斜拉桥),大桥约887m/2座;设互通2处,匝道收费站1处,主线收费站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交警和路政管理用房各1处、超限检查站1处以及必要的综合用房等设施。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 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8月1日。
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施工II标工程群贤路西沙路站南侧,西至104国道南复线,线路单线长3084米,其中路基段676m,桥梁218m,隧道段长约2190m(盾构1205.5m、U型槽370m、明挖段567.1m、工作井47.4m)。隧道管片外径14.5m,内径13.3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km/h。采用一台泥水平衡盾构机掘进,由东向西依次穿越萧曹运河、萧曹运河大桥、环翠禅寺、萧甬铁路、南运河,隧道埋深9.99m-18.41m,主要穿越地质以粉质粘土为主,主要包括具体包括梅二小桥1座(总长17m)、地面道路(镇东路至104国道)设萧曹运河大桥1座(总长201m)仅实施基础结构,不含上部结构(Ⅵ级航道、文保单位)、隧道段双线总长为4375m(含U型槽段743m、明挖暗埋段1135m、盾构段2403m、工作井94.8m),隧道段采用外径14.5m的泥水平衡盾构施工方式、地面分离/平交/规划道路、隧道管理用房、排水、交通设施、路灯照明、绿化工程、道路保通、雨污水管等工程,该项目投资金额约为19.19亿元。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9月28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9月6日。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西新建初雨调蓄池规模14000m3,结合调蓄池新建雨水泵房1座,设计规模座,设计规模8m3/s,并将现状雨水泵房扩容改造,新增2台雨水泵及配套设备,扩容后现状站规模20m3/s,雨水泵站总规模达28m3/s,满足规划要求。同时,对现状雨水泵站新增除臭设施,站内总平面及现状建筑更新改造,与初雨调蓄池及北侧生态绿地形成一个整体。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8103标段;A部分为培训中心站、车站主体、附属(风亭、出入口)土建结构工程及道路恢复、交通导改等配套工程。B部分为旧宅徐站、车站主体、附属(风亭、出入口)土建结构工程及道路恢复、交通导改等配套工程。合同总造价约为3.9亿元,合同工期为1399日历天。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9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杭州科技文化中心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工程(地下环路及附属)设计采购施工工程内容及规模:地下环路主线北至科技文化中心东西向规划道路、南至水乡北路以南,西至轨道交通5号线东侧,东至文化岛东沿,主线全长约2.5km,匝道全长约1.6km,单向3车道规模。本项目包括地下环路及连接匝道的全部工程内容(不含与创明路隧道、创景路隧道连接的部分地下匝道结构及围护,涉及匝道长度约0.35km);以及与创明路隧道、创景路隧道相交的共4处立交节点的部分隧道主体结构和围护(涉及隧道长度约0.26km)。其余内容以地下环路和隧道的防火分区为划分依据。地面道路共6条:创明路(文二西路-东西向规划路)、创景路(文二西路-水乡北路)、景兴路(文二西路-闲林港)、水乡北路(科技文化中心西侧河道-创明路)、东西向规划道路(创景路-景兴路),规划支路(水乡北路-创景路),总长约3.8km。项目开工日期:2022-03-04,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08-31。
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起自六横岛西南侧,干岩村外干岩南侧,项目起点桩号为KO+000,设置干岩互通与孙干公路、外涨线连接,路线经小郭巨围垦区,在火烧山嘴入海,设置双屿门大桥跨越双屿门水道,在佛渡岛登陆后设置佛渡互通,随后路线向西入海,设置青龙门大桥跨越青龙门水道,在梅山岛登陆后,实施梅山互通的二期主线部分和舟山方向的两条匝道,路线终点桩号K19+402,路线全长18.782公里。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7月。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GC01、GC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必须为原铁道部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厂家(企业重组、名称变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拟采购产品相应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2个年份检测报告,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质量合格的生产设备。
⑥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2022年跨海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⑦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⑧其他要求:
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或出具经销代理证书;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申请人需提供类似跨海大桥使用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至多中标本项目同种物资一个包件。
XG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商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必须为原铁道部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厂家(企业重组、名称变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拟采购产品相应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2个年份检测报告,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质量合格的生产设备。
⑤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2022年跨海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⑥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⑦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或出具经销代理证书;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ISO 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申请人需提供类似跨海大桥使用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SN01、SN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生产能力: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2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厂家为粉磨站的需提供熟料来源证明性文件;具备低碱水泥生产能力(碱含量≤0.60%)。
④财务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拟采购产品相应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2个年份检测报告。
⑥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2022年跨海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⑦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⑧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或出具经销代理证书;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ISO 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申请人需提供类似跨海大桥使用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至多中标本项目同种物资一个包件。
HYGJ01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②生产能力:生产商拥有相应的资质和生产设备,环氧钢筋年产量不低于10万吨。
③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④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拟采购产品相应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2个年份检测报告。
⑤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2022年跨海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⑥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⑦其他要求: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证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申请人需提供类似跨海大桥使用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Y01、CY02、CY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ISO9000认证等。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⑤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拟采购产品相应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2个年份检测报告。
⑥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2022年跨海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⑦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⑧其他要求:申请人需提供类似跨海大桥使用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至多中标本项目同种物资一个包件。
GC03、GC04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钢材甲控,按业主临空开发集团[2022]45号“关于发布《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交通集团)甲控一类材料(设备)名录品牌汇总表》的通知”要求实施。(杭州钢铁(杭钢古剑)、江苏中天钢铁、江苏沙钢、江苏永钢、首都钢铁、甘肃酒泉钢铁、冷水江钢铁、日照钢铁、九江萍钢钢铁、新兴铸管)
GC05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无需提供钢材代理证明;投标物资品牌需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
SN04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投标人至多中标本项目同种物资一个包件。
SN05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GC06、GC07、HYGJ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3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钢绞线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
钢绞线推荐品牌或生产厂家武钢、新华、法尔胜或相当于。上述参考品牌或厂家,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卖方直观和准确地把握本工程所用材料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卖方应从参考品牌或厂家中采购材料,或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或厂家材料的技术标准。买方所采购的材料须事先得到监理人批准并得到发包人确认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见附件3,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至邮箱826610988@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CRCC-SHJC-2023-10-1”;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包件号+投标人单位简称”)。
5.1.2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本次招标独立账号,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购买招标文件及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帐    号:30205988005440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项目(简写)、招标编号、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在投标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所用的电子邮箱。
5.4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开标结束后我中心将标书发票快递至开票信息表中所填收件地址;若是电子发票,发至各投标人投标申请表中所填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模式。
6.1.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9时30分,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6.1.2.递交途径:招标组织单位工作邮箱:826610988@qq.com。
7.开标
7.1 时间:2023年3月16日9时30分。
7.2 地点:“瞩目”软件视频会议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epur.crccep.com/)上发布,本公告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有效。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海西路2121号舟山科技置业大厦
联系人:何印超
联系方式:17710030765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施工Ⅱ标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京福线与群贤西路交叉口中铁十四局项目
联系人:樊存雷
联系方式:18913015911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彭浦西系统初雨调蓄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1620号
联系人:赵雨
联系方式:18232681169
 
招标人:中科盛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科盛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8103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洪塘东路1号中铁十八局项目部
联系人:康典
联系方式:18558767309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科技文化中心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工程(地下环路及附属)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二西路与景兴路交叉口
联系人:黄勇强
联系方式:18394154596
 
招标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
联系人:张梦琳、卢贝贝
联系方式:15926288303、18366367300
 
招标组织机构: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505室
联系人:陆剑
联系方式:15996269311
 
 
2023年2月21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钢筋
GC01

15351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500
5
2
钢筋
GC02

15503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500
5
3
低碱水泥
SN01

51239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500
5
4
低碱水泥
SN02

56368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500
5
5
环氧钢筋
HYGJ01

9515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000
5
6
柴油
CY01

3000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000
5
7
柴油
CY02

3000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000
5
8
柴油
CY03

3000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000
5
9
钢筋
GC03

7182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施工Ⅱ标工程项目经理部
500
5
10
钢筋
GC04

7173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施工Ⅱ标工程项目经理部
500
5
11
钢筋
GC05

5700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彭浦西系统初雨调蓄池工程项目经理部
500
5
12
水泥
SN04

14570
中科盛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8103标段项目经理部
500
5
13
水泥
SN05

67500
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科技文化中心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工程(地下环路及附属)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000
5
14
钢筋
GC06

29616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500
5
15
钢筋
GC07

32248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500
5
16
环氧钢筋
HYGJ02

15527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1500
5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3 投标人参会须知
一、投标文件递交
1 本次采购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模式。
1.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9时30分,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1.2.递交途径:招标组织单位工作邮箱:826610988@qq.com。
1.3.递交内容:
(1)投标文件电子版;
(2)投标函签章扫描件;
(3)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1.4.电子邮件命名要求:
“投标人全称+SHJC-2023-10-1+所投所有包件号”。
1.5.递交要求:
(1)递交文件均为PDF格式盖章签字有效文件;
(2)递交文件需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投标人全称+该包件包件号;
(3)文件夹需压缩为zip格式,压缩文件命名与文件夹一致,并在压缩时对文件进行加密(参考下图),请妥善保管解压密码,开标当天由投标人现场提供密码解压,公开投标报价和递交投标保证金情况。
(4)一包一压缩。
 
2、参会方式
2.1.此次开标会议为远程视频会议,参会人员需提前下载安装瞩目(https://zhumu.com/)客户端,手机app或电脑端均可;
 
2.2.安装后请注册瞩目账号,将账号名称修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每家投标人只允许一台设备进入会议室;
2.3.投标人参会人员须为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
3、注意事项
3.1.本次开标“会议号”为138-144-6363,请参会人员在2023年3月16日9:00前进入视频会场,9:30会议开始后锁定会场,请勿随意离开。
3.2.进入会场后,请打开视频,保持麦克静音,需要发言时,自主打开麦克,发言过后需要自行关闭麦克。
3.3.加入会议时,须按照命名规则“单位简称+姓名”设定名称。
3.4.开标会议结束后,所有投标人请自行离开当前会议室。
附件3
投标报名申请表
 
 
投标包件号
投标单位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公司地址及电话

































 
声明:我公司自愿购买CRCC-SHJC-2023-10-1次招标文件,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报名单位(盖章):                                                             
    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                        
    报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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