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ICEC-2021008
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安保部消防维保
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7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一、总则说明.............................................................................................................. 5
二、招标文件及要求.................................................................................................. 5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8
五、开标和评标.......................................................................................................... 9
六、定标.................................................................................................................... 11
第三部分 招标服务要求............................................................................................. 13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3
二、招标内容............................................................................................................ 13
三、招标服务要求.................................................................................................... 15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事项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称: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汇海南路6号院20号楼 |
2. |
项目名称 |
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安保部消防维保项目 |
3. |
工作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汇海南路6号院20号楼 |
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承包方式 |
乙方按承包范围实行“四包”、即:包消防安全生产、包消防系统安全运行质量、包消防系统日常保养、包消防维修改造。 |
6. |
招标范围 |
1、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各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测试。 2、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服务要求。 |
7. |
计划工期 |
/ |
8. |
质量要求 |
消除一切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备设施运行正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详见第三部分招标服务要求) |
9. |
合同服务期 |
一 年 |
10. |
付款方式 |
季度 付款 |
11. |
踏勘现场 |
踏勘时间:2021年月日— 月日 (待定) 联系人: 张鹏 电话:13269630023 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若因踏勘现场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
12. |
投标样品 |
有/无 |
13. |
答疑及澄清 |
1、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澄清;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在2021年月日 12 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受理;(待定) 3、2021年月日点前招标人统一以邮件形式给予解答。 收件人:申晓萌 ; 电话:15614205441 邮箱:shenxiaomeng@guoce.com.cn |
14. |
投标的提交 |
送(或快递)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南区东北1门】会展中心采购909室 收件人:申晓萌 ; 电话:15614205441 邮箱:shenxiaomeng@guoce.com.cn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月日17时00分 (待定) |
15.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
16. |
投标保证金 |
无/有 |
17. |
投标文件组 成及份数 |
装订:企业资质及附件、商务标、技术标装订成册,共两册(企业资质及附件和商务标装订一册),每份资料正副各一份; 包装:将投标文件包装成两个密封袋(企业资质及附件和商务标装进一个密封袋,技术标包装一个密封袋),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份数:一正一副 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一份:与纸质版同版本的电子版,装入投标文件商务标包装袋内(可刻光盘或U盘储存)。 注:报价清单作为投标依据,须在商务标书中体现。 |
18. |
封套上写明 |
清楚标记“企业资质及附件”、“商务标”、“技术标”等 投标人名称: 工 程 名称: |
19. |
定标原则 |
有利于提升项目数字化智慧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优、合理低价法 |
20. |
报价重要约定 |
1、在投标人中标后进行合同签订时,对于合同文件中的条款原则上招标人将不作任何修改(中标内容除外)。在投标人递交报价书时,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之规定,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完全基于本招标文件之上进行的。若投标人认为局部有需要协商的条款,请投标人在答疑前提出(不迟于第一次商务谈判),但并不表明招标人会接受。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方提供的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严禁对报价表作任何改动,包括格式、文字等所有内容。 3、报价需注明是否含税、税率,甲方按税前价定标;(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21. |
※特别说明 |
1、如投标单位发生串标、围标行为,或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投标单位的名义参与投标,该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招标方所有招标活动。 2、投标单位收到的承诺函、答疑、澄清、询标问卷等,均需回复并盖章后,作为企业资质的附件与投标文件一并交给招标方。 |
补充内容: 1、 投标单位需提供专业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和业绩表及相关合作单位合同等复印件。 2、 商务谈判(或方案提报)务必请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主管及商务负责人至招标方公司进行现场洽谈。 3、 投标过程中如放弃投标,请发弃标函至我方邮箱,弃标函格式可自拟(备注弃标原因)。 4、 税金:增值税发票。 5、 涉赚挂靠的投标单位,其标书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商务负责人等及其他与我公司来往人员等均需提供近期社保缴费记录,放入“企业资质及附件”最后一项,并一起装订。 6、 投标人参照本招标文件及相应资料依据报价,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提出调整投标时的价格等要求,若提出要求,招标人不做任何考虑。 7、 付款方式具体详见合同版本。 8、中标通知发包人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安保部消防维保项目的招标。
2. 定义
2.1 “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2.2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公司。
2.3 “项目”系指投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方提供的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安保部消防维保项目。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消防维保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作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方
3.1 通过招标方资格预审通过的公司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方应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及规定。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及要求
5. 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2 投标人须知
5.1.3 招标要求
5.1.4 投标文件格式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可以用书面、传真,邮件形式通知招标方,但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使招标方收到。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每一个投标方。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到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招标方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方式进行修改。
7.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每一个投标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都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投标文件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企业资质及附件
9.2 商务标书
9.3 技术标书
10. 企业资质及附件组成
10.1 报名登记表
10.2 所有承诺函(如有)
10.3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书
10.4 投标保函(如有)
10.5 资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近三年类似业绩等
10.6 企业信誉、企业人员管理模式或经验
10.7 其它附件
11. 商务标组成
11.1 投标函
11.2 报价清单
11.2.1 投标方须列明项目的单价及投标总价。
11.2.2 招标方不接受可选择报价。
11.2.3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
11.2.4 报价清单的项目应被视为已充分代表了要实施为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安保部消防维保项目的全部工作所有相关的费用。
12. 技术标书组成
12.1 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消防维保服务方案、消防维保应急预案;
12.2 项目管理人员及驻场服务人员配置方案;
12.3 提升项目数字化智能消防管理的创新服务方案。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内未经招标方书面要求或同意不得修改或撤回,若中标,则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满。
13.2 有效期自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到投标文件之日起计。
14. 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适用)
14.1 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第16项规定将银行保函递交给招标人代表查验收缴,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继续有效: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14.2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予以无息退还。
14.4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4.5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⑴ 未参加投标或迟到的投标单位;
⑵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⑶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 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b 或未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5.2 每个标段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5.3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副本可复印。
15.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5.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晰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15.6 投标语言为中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外装信封上应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及“在XXXXXX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
16.2 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盖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7. 投标截止日期
17.1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7.2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在投递过程中的遗失和延误不承担责任。
17.3 在投标截止后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受。
18. 无效的投标文件
1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及报价表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18.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8.4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8.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及投标书价格和报价表总价不一致的;
18.6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18.7 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18.8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18.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9.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9.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 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19.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9.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和评标
20. 开标
20.1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回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招标单位,过期无效。
20.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20.3 招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不参与开标(招标人通知的除外)。
21. 评标委员会
21.1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1.2 评标期间,如有必要,投标人应按时派代表参加询标。
22. 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
22.1 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方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所有在标书内修改之地方均须盖上公司章及签名予以确认。
22.3 招标方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较大偏离或保留。较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以下情况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22.3.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2.3.2缺少技术应答;
22.3.3详细报价清单或分项报价不明确;
22.3.4在其他重大偏离,如在技术应答等方面存在的偏差不能被招标方接受;
22.3.5腐败和欺诈行为等。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授权代表进行答疑或澄清。
23.2 重要澄清的答复必须是书面的,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4. 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4.1 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估和比较。
25. 评标原则及方法
25.1 有利于提升项目数字化智能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优、合理低价法。
25.2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5.3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5.4 在评标时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经综合分析、比较,确定出投标人的名次。
25.5 评标期间未经招标方允许,不接受任何价格调整。
26. 保密
26.1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和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6.2 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六、定标
27. 定标准则
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在详细评审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27.1初步评审
27.1.1关于重大偏差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有1项重大偏差,即是对招标文件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文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对招标文件有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7.1.2关于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评标委员会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已做补正的,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7.2 详细评审
27.2.1技术标不合格的投标书为无效标书,不进入商务谈判环节。
27.2.2技术标评分要点:
(1)消防维保服务方案、消防维保应急预案;
(2)项目管理人员及驻场服务人员配置方案
(3)有利于提升项目数字化智慧消防管理方案;
(4)提供的资质及业绩等证明文件
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28.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9.1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29. 中标通知
29.1 定标后15日内,如有需要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9.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依据。
30.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30.1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消防维保驻场人员要求投标方予以调换,其消防维保费用不变。
31. 合同的签署
31.1 中标方按招标人或中标通知书(如有)制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按指定的格式签订合同。
31.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部分 招标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需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 号令规定从业条件,信息录入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并得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审核通过。
2、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单位,经营范围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令的要求,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29号)消防维保资质不得低于二级,营业执照需年审合格;
3、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不良记录;
4、报价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5、所有检测所需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备均有投标方自行准备。乙方为甲
方完成消防维保的项目团队中至少要有一人持有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上岗。
6、鼓励投标单位采用自主研发的提升项目数字化智慧管理水平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消防维保工作。
二、招标内容
(一)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地上建筑面积83482㎡、层数10层、高度44.95m,地下建筑面积84194㎡、层数2层、高度6.7\3.8m,合计建筑面积167670㎡。
(二)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设计有消防栓系统(室内、室外消火栓)、喷淋系统(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消防水幕系统、消防雨淋系统、消防水炮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安全出口标识及应急照明系统、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燃气探测器、红外对射探测器、声光报警器、消火栓按钮、手报按钮、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备设施。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报警线路
(2)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
(3)输入、输出模块
(4)报警控制器
(5)消防广播
(6)消防电话
2、消防喷淋系统
(1)消防水泵及稳压泵
(2)报警阀组
(3)水流指示器
(4)信号阀、电磁阀
(5)喷头
(6)联动功能
3、消火栓系统
(1)消防水泵及稳压泵
(2)消火栓按钮
(3)联动功能
(4)消火栓阀门、附件
4、气体灭火系统
(1)气体控制器
(2)探测器及紧急启停按钮
(3)瓶头阀
(4)灭火剂储罐
(5)报警控制线路
5、消防广播及通讯系统
(1)播放器及功率放大器
(2)现场音箱
(3)通讯分机及插孔
(4)信号线路
6、防火卷帘门
(1)手动控制按钮
(2)电控制装置
(3)卷帘门帘板
(4)控制线路
(5)联动功能
7、灭火器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2)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3)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8、消防电梯
(1)消防检验(迫降功能)
9、防排烟系统
(1)消防排烟风机
(2)消防送风风机
(3)防火阀、排烟防火阀
10、疏散指示、应急电源
(1)安全出口指示灯
(2)应急照明电源
三、招标服务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DB11/1620-2019等消防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的消防设备设施情况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维保方案,年度保养工作计划、适合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及工作时间、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保证乙方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并确保各消防系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
(二)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乙方为甲方专职维保人员编制不少于2人,至少1人24小时值守(全年驻场),驻场人员需取得消防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并至少3年以上维保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北京国测国际会展中心各项消防设备设施。乙方维保人员属于甲方专属维保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单位岗位,系统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维修人员要立即到达现场,排除故障。排除故障的时效:接到报修电话后15分钟到场,一般故障立即排除;重大故障24小时以内(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须提出书面请示,双方协商解决)。否则甲方根据情节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要求乙方公司(项目负责人)领导到甲方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进行不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协助甲方排除一切消防隐患问题。
(三)每季度要对所承担的消防维保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调试。消防主机、重点机房、泵房每日巡视、查验,记录运行情况(表单)备查;每季度要对消防主机全面整理、除尘。
(四)要根据《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及相关要求的规定,北京国测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消防系统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流程、年度维修、保养、检测工作方案(计划)、规范相关服务内容(具体分解到日、月、季、年)及检查表单并报甲方审批。
(五)培训: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4次操作和维修培训,并负责编写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六)自动报警终端、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月度抽检,全年100%测试。
(七)终端输入、输出模块全年100%测试(测试终端模块信号)。
(八)手动报警器、消火栓手动报警器月度抽检,全年100%测试。
(九)声光报警器全年100%测试;消防电话月度抽检,季度100%测试。
(十)自动报警系统线路随时查测,确保维保服务期间无故障。
(十一)风机系统:季度全面查测风机系统,进行手动、自动启/停测试。
(十二)防火卷帘门系统:季度全面查测卷帘,进行全降、半降测试,进行手动、自动测试。
(十三)气体报警系统:季度全面查测气体报警系统,记录备查。
(十四)泵房:水泵、控制柜季度全面检测,记录备查;手、自动启停。
(十五)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系统半年度全面查测,消火栓系统旋转开关半年度全面润滑油处理。
(十六)自动喷淋给水系统:湿式阀组、预作用阀组、雨淋阀组、水幕阀组、稳压罐半年全面查测,记录备查。
(十七)联动测试:季度小联动测试,记录备查;半年度大范围联动测试,记录备查。
(十八)对于在合同期内发现损坏的设备及零配件,乙方将优先提供修复服务,如需要更换损坏的设备及配件,乙方提供故障设备清单,其单项价格在1000元以内的设备零配件均由乙方负责且不计次数(限于不超出月度维保服务费10%),超过1000元以上的设备及零配件的更换维修须向甲方进行书面申报,甲方有自行购买权力,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如甲方委托乙方购买,乙方将以最优惠的出厂价格提供给甲方(可提供采购发票和采购明细单),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有的设备更换做好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订消防维保合同入场后30日内,乙方对甲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入场前存有的消防隐患问题,并制定维修整改方案,维修评估价格。对入场后全面检查期间未发现的消防问题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全权维修。
(十九)乙方提供维保常用配件清单及价格。
(二十)提供防火卷帘门的维护保养。
(二十一)提供探测器清洗服务,如探测器需要清洗,乙方免费进行探测器的拆除、重新安装以及系统调试,并每年免费清洗探测器。
(二十二)每年必须协助甲方进行相关“消、电检”工作。
(二十三)如有政府部门对甲方进行消防检查、甲方消防年度检测及甲方组织消防演习,乙方维保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到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二十四)按照消防局要求,维保单位每日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并填写消防局制定的《建筑消防设施和故障维修记录表》存档备查。
(二十五)如其他专业维修工作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需派人员到现场配合。
(二十六)乙方将每月维护保养完成情况及各种报表汇总后于次月第一周内上报甲方管理部门,鼓励乙方采用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
(二十七)乙方驻场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情况,并向甲方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二十八)乙方在接收甲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后,应第一时间无偿为甲方 建立消防设施电子台账,鼓励乙方采用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
四:报价清单
消防维保报价清单
报价清单(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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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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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 |
维保要求详见招标服务要求、报价 |
/ |
2 |
配件 |
单价1000元以内(含)的配件免费并免费安装。 |
单价超过1000 元 的配件,按市场优惠价供应酒店(酒店也可以自行比价采购),免费安装。 |
3 |
酒店建筑面积 |
167670㎡平方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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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含税金额(RMB)/年
税率【 】%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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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单价1000元以内(含)免费的配件材料明细如下:
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
主要材料费用(注:经办人请据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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