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维修及配件供应服务采购函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文女士1777718579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维修及配件供应服务采购函

发布时间 2025-01-13 17:01:21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维修及配件供应服务采购函

致:各供应商

我公司计划采购生产用车维修及配件供应服务一批,现以询价方式采购,具体如下: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生产用车维修及配件供应服务的销售资格

(2)供应商应已准入注册成为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且审核成功加入广西路桥工程集团库内的合格供应商,且供应商纳税人性质为一般纳税人;

(3)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公告的,以及在我公司有信誉不佳或有过不良履约记录者,均不接受报价;

(4)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响应,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响应资格

5)纳税信用评级B级以上。

2、定审方式:

(1)本次采购定审方式:评审办法采用总评分,总评分报价==维修保养项目报价清单单价合计金额*20%+主要配件报价清单单价合计金额*35%+通用配件报价清单单价合计*45%,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本次采购拟推荐1个成交候选人。含税单价之和由低到高排序依次排名,含税单价之和最低的排名第一,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若有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则优先推荐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

(4)如开启时参加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采购人宣布本次采购无效,重新进行采购,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

5)如开启后有效报价只有两家或者一家,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且报价具备竞争性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报名方式及询价文件附件获取方式

(1)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公告公示】→【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进行报名】进行报名。

(2)【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参与项目】→【文件下载】获取文件及其附件。

4、采购规模:本次采购规模为70万元。

5、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下载报价清单,填写,打印,签字,逐页盖章,扫描上传至附件,在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上含税单价之和进行响应报价,具体报价以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供应商还需要再附件中提交“纳税信用评级B级以上”的资质证明

(2)单价为含税价(税率为13%),包括了材料、加工、装车、运输、利润和所有按国家规定缴纳的税费等费。

(3)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清单进行逐项报价,不得留空。

(4)本次采购设置响应上限单价(详见附件),任何一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上限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本次采购的材料并非是一次性采购,而是在合同期限内按采购人的实际订单进行供应,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

(6)合同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供应单价、发货方式等合同相关规定。

(7)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单价、数量、交货、供货期限等一切风险,谨慎报价。

8)采购方会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如报价单位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

9)如参数中有指定品牌,应按照品牌型号报价,按照对应品牌的规格型号报价。

6、否决报价:

(1)供应商报价超过限价范围的报价无效,作否决报价处理;

(2)供应商擅自变更报价清单的无效,作否决报价处理;

(3)供应商报价填写不全的无效,作报价无效处理。

7、供货要求:

(1)供货期限:供货期一年。

(2)收货地址: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在建项目(含区外湖南、四川等项目)。

(3)收货条件:①产品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采购文件中质量要求,不达标准将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②货物按照采购要求送达指定地址,不接受仅送到物流点。

(4)现货全国7天内送到项目 (到达县城),进口配件需要订货根据实际情况双方确认。

8、质量要求:

1.质量保修按交通部门最新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2.配备维修使用设备的要求:供方经营场所须配备至少5台举升机、至少1台四轮定位仪、至少1台轮胎拆装机、至少1台轮胎动平衡机以及其他相关维修工器具等。

3.相关设施要求:采购人经营场所内须配备至少1间钣金喷漆房,须有停车位以及洗车工位。

4.配置人员要求:供方提供的人员应符合该项目的上岗要求,且证件齐全有效,具有一定的安全操作经验。

5.接送车辆服务要求:供方提供南宁市内送修前取车(上门服务)、完工后送车服务,接送车辆途中的人工费由供方承担;供方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期间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违章等均由供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6.临时抢修服务要求:供方提供临时抢修服务,维修人员途中的人工费、车辆使用费、燃油费由供方承担;如现场不能处理须使用拖车(救援车)的,在南宁市范围内的拖车(救援车)价格按250元/次(含拖车的使用费、燃油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计算,超出南宁市范围内(单程)的拖车(救援车)价格按8元/公里(含拖车的使用费、燃油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计算;供方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期间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违章等均有供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其他服务要求: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对维修及配件有优质的质保期限,供方提供的主要配件必须为原厂配件;需方车辆有权获得优先维修保养的服务,维修保养竣工后,供方须对维修的车辆进行1次清洗服务,且清洗费用由供方承担。

9、结算要求:

(1)按月结算,每月结算周期为上月的21日当月20日,下月1日前双方对账结算,销售方按要求提供符合税法规定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买方,购买方收到发票后60天内支付结算款,结算款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2)开票信息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票

名  称: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0000498503296E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电  话:0771-25699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账  号:45050160426609666999

10、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诚邀广大讲诚信和综合实力强的供应商加入《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联系人:文女士0771-2569963。

11、采购人:

(1)采购人: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采购联系人 文女士 17777185794  钟先生 15994459643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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