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木乡双江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涪发改委发〔2024〕230号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木乡双江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大木乡双江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大木府函〔2024〕6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大木乡双江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名称:大木乡双江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6-500102-04-01-122317)。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大木乡双江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涪陵区大木乡双江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新建花生堡移民安置点生态停车场及活动广场约 1600㎡,成品移动卫生厕所1座,约14㎡,大坝与安置点架空便民步道约48米,周边斜坡生态修护约1000㎡;花生堡移民安置点外墙安全隐患整治约3560㎡(其中墙面彩绘约550㎡),室外庭院环境整治约300㎡;双江村村服中心运动场地改造约1064㎡;双江村二社居民点活动场地整治约1300㎡,含生态停车场,运动场地铺装,斜坡整治等建设内容;库区居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含新建DN150污水管网约600米,DN300双壁波纹管约500米,成品化粪池19个;3米宽入户道路整治硬化约643m,5米宽村道路破损段换填整治修复约382米,道路白改黑约870m;增设库区道路太阳能路灯约60盏,太阳能庭院灯40盏;配置 240L垃圾桶约200个,分类垃圾投放点5个。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35万元,建设项目其他费用60万元,基本预备费5万元。拟全额申请2025年大中型水库社区后扶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招标方式: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按批复建设内容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须在市、区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其他要求:上述工程投资作为项目限额设计、招标采购、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的依据,不再单独核定投资概算。请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管理细则的通知》(涪陵府发〔2021〕22号),完善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待项目资金到位后,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印发
涪发改委发〔2024〕230号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木乡双江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大木乡双江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大木府函〔2024〕6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大木乡双江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名称:大木乡双江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6-500102-04-01-122317)。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大木乡双江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涪陵区大木乡双江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新建花生堡移民安置点生态停车场及活动广场约 1600㎡,成品移动卫生厕所1座,约14㎡,大坝与安置点架空便民步道约48米,周边斜坡生态修护约1000㎡;花生堡移民安置点外墙安全隐患整治约3560㎡(其中墙面彩绘约550㎡),室外庭院环境整治约300㎡;双江村村服中心运动场地改造约1064㎡;双江村二社居民点活动场地整治约1300㎡,含生态停车场,运动场地铺装,斜坡整治等建设内容;库区居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含新建DN150污水管网约600米,DN300双壁波纹管约500米,成品化粪池19个;3米宽入户道路整治硬化约643m,5米宽村道路破损段换填整治修复约382米,道路白改黑约870m;增设库区道路太阳能路灯约60盏,太阳能庭院灯40盏;配置 240L垃圾桶约200个,分类垃圾投放点5个。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35万元,建设项目其他费用60万元,基本预备费5万元。拟全额申请2025年大中型水库社区后扶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招标方式: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按批复建设内容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须在市、区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其他要求:上述工程投资作为项目限额设计、招标采购、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的依据,不再单独核定投资概算。请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管理细则的通知》(涪陵府发〔2021〕22号),完善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待项目资金到位后,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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