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阳县各乡镇田长制标识牌制作项目邀标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凤阳县各乡镇田长制标识牌制作项目依法组织邀请招标。兹邀请以下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1、凤阳明升广告传媒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凤阳县麒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3、凤阳风鸣广告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各乡镇田长制标识制作项目

2、项目内容:本次涉及15个乡镇1个园区田长制标识牌制作,(规格:户外高炮广告牌,16块,离地6米高,宽度7m×3.5m,双面,网格布喷绘+更换田长制内容)。

3、服务期:10日历天

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8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每块3000元(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乘以所报单价,但不得超过本项目控制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该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付款方式:项目结束后按实际数量乘以所报单价一次性付清(无息)。

6、成果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二、相关要求

1、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广告发布、经营资质;

开标时须手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注: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内同样有效。

2、报价要求: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密封要求:《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于密封袋中。

4、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6、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内容的实际资料。

7、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后果自负。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2)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9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1月4日15时30分;地点: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会议室。

10、开标程序:

1)查验投标人代表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及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内同样有效);

2)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招标单位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5)宣布中标单位名称,开标会结束。

11、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符合性审查后无效:

(1)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或服务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齐全的;

(4)投标单位资质证书或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没按要求提供的;

(5)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

经符合性检查后有效标书不足3家,本次开标流标。

三、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报价以单项报价为成交依据,即投标文件经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以提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相关费用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收取;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据实支付。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凤阳县政务新区

联系人:曹主任

电 话:0550-672107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05-508室

联系人: 李 工 张 工

电 话:18715186192 1835527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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