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1052800402
预算金额92.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青松
中标公司长沙红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4414.7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2021年长沙市望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河东片保安服务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6日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210528004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红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1年长沙市望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河东片保安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10528004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1年长沙市望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河东片保安服务项目 安全服务 中标人提供不少于246人保安队伍,为7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详见附件1)提供保安服务。上述要求为采购人预估人数,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1 44147160
 合计金额小写: 4414716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仟肆佰壹拾肆万柒仟壹佰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

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人员工资

元/人/月

/

/

246

2200

19483200

2

社保费用

元/人/月

/

/

246

1200

10627200

含公司及个人部分和意外伤害保险

3

加班费用及福利

元/人/月

/

/

246

160

1416960

含法定节假日加班

4

绩效考核

元/人/月

/

/

246

500

4428000

5

服装及装备

元/人/月

/

/

246

105

929880

6

伙食补贴

元/人/月

/

/

246

200

1771200

7

培训费用

元/人/月

/

/

246

60

531360

8

防暑防寒费用

元/人/月

/

/

246

75

664200

防寒防暑

9

办公管理费

元/人/月

/

/

246

160

1416960

公司项目部房租、管理人员办公费用等

10

税金

元/人/月

/

/

246

25

221400

差额纳税

11

利润

元/人/月

/

/

246

300

2656800

合计

246

4985

4414716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8-11 —— 2024-08-10
3.2 履行地点:望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河东片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为保证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政府采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2021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10日。

(二)保安服务人数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所属学校(幼儿园)派遣保安员人数不少于246人,具体到各校(园)人数由甲方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相关规定负责安排。

(三)服务要求

1.保安年龄:男性年龄18—45周岁左右,身高165cm以上,女性(限非寄宿制学校晚班)18--45周岁左右,身高158 cm以上;

2.保安待遇:乙方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200元,每季发放两套保安制服;

3.食宿:学校提供住宿,原则上不提供早、中、晚餐。学校不再另行发放保安员加班、伙食补贴等费用;

4.乙方派驻的保安员无条件接受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双层管理;

6.保安人员须经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无违法犯罪记录;

⑤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⑥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⑦通过岗前培训;

⑧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四)保安工作职责

1.学校门卫岗位实行24小时工作制,保安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每天按要求在星城园丁上打卡签到。

2.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甲方人员到校检查时,出示工作证即可进入,无需登记。

3.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如实登记相关事因,将其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4.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

5.保安上班时间由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保安需全员在岗。

6.做好校方临时安排的工作。

(五)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所指的服务费是指乙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所投报的中标成交价。

1.服务单价:4985//

2.总价(含税)暂定为每年人民币:14715720.00元)

3.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结算方式:服务费按实结算,按季度付款。

4.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六)绩效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按《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附件1)执行。

2.结果运用:考核结果9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80%;70分以下发放绩效考核费用50%。绩效考核兑现=月保安费用×10%×每季度应发百分数。

附件1

《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为招标用的规范版本,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保安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完善,中标人必须接受。湖南省若出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执行细则后,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该细则执行保安服务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使保安公司更加积极、主动、规范地完成学校日常管理、保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原则是在完成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下,既重视结果,又强调过程管理。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对保安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的记录,也是检查、促进保安公司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升素质、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保安公司管理、完成任务的重要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章 考评对象和形式

第四条由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对聘用的保安公司进行绩效考核。

第五条考评的形式采取年绩效考核与季度绩效考核相结合,年绩效考核以季度绩效考核为依据年度进行总评,季度绩效考核采取随机检查和季度末的综合考核方式相结合,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有对学校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保安公司的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保安公司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见附表)

第四章 实施的监控

第七条保安公司负责人应根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主动与学校进行沟通,并就绩效考核完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取得学校的帮助和支持,学校将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与保安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 考核的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八条每季度末,区教育局对保安公司季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就考核数据进行充分沟通,保证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每月5日前,对保安公司上季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考核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实施。

第九条每月7日前,将保安公司的绩效考核情况汇总后提交局领导审定批准执行。

第十条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季度保安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拿出保安费的10%作为绩效考核费用。每季度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按《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考核结果9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80%,80分以下,7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60%,70分以下发放绩效考核费用50%。绩效考核兑现=月保安费用×10%×每季度应发放百分数。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考核要求

第十一条平时绩效考核应力求简便、务实、有效。区教育局结合保安公司工作实际,制订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并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平时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为准确、有效的对保安公司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区教育局应结合保安公司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惩戒与奖励等登记办法,由专人如实记录、核实备案,视情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

第十三条在考核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实事求是地考核,不得借工作人员考评之机打击报复他人,不得包庇隐瞒,每次绩效考核工作要公开、公平,不准搞暗箱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五条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情况的考核,由局领导研究决定。

附件2

2021年保安服务考核细则

考评单位: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考核情况

得分

1

制度建设15分

1.成立领导组织机构,设立固定办公场所,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5

无领导机构扣1分、固定办公场地扣1分,未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扣2分,未签订安全责任书,扣1分

查看现场和资料

2.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建立健全保安人员选聘、调配、退出和各类日常管理制度。

5

缺一项扣0.5分

查阅资料

3.为保安人员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内容齐全(劳务合同、保险、体检证明、保安从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

5

未建档每人次扣0.5分,内容缺一项扣0.5分

查阅资料

2

履约能力25分

4.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不合格人员退出,不发生任何劳动纠纷。

5

人员未及时到岗、更换、退出扣0.5分每人次,发生一次纠纷扣1分

实地调查

5.与保安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工作内容、期限、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等。

5

未签订每人次扣1分

查阅资料

6.按要求及时为保安人员购买五险。

10

不及时扣0.5分每人次,未购买保险每人次扣1分

查阅资料

7.保安人员年龄、身体条件、业务素质是否符合《保安服务合同》要求。

3

每人次扣1分

查阅资料

8.因保安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保安公司是否积极承担违约责任。

2

每次扣1分

学校上报

3

安全培训10分

9.组织保安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熟悉业务掌握防恐处突、消防和应急等业务,业务培训一季度1-2次。

5

缺一次扣0.5分

查阅资料

10.按照合同约定保安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

每人次扣1分

查阅资料

4

日常管理50分

11.管理人员每月召到校进行一次沟通,解决日常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5

缺一次扣1分

学校考核

12.着装标准、持器械上岗、仪态端正、举止大方

5

设备配备不齐全扣2分,未着装持器械上岗每人次扣0.5分

学校考核

13.保安值班室卫生干净整洁,认真执行定员定岗按时进行交接班、班前会、钉钉打卡等制度,认真填写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记录本。

15

抽查发现1次,扣0.5分

学校考核

14.值勤期间不喝酒、不打瞌睡、溜岗、违岗、扎堆、闲聊、玩手机、吸烟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5

每次扣0.5分

学校考核

15.保持优质服务,无12345、雷锋580等投诉现象。

3

每次扣1分

学校考核

16.待人礼貌,劝导他人要文明用语,明确回答对方问题。不与他人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

5

每次扣1分/次,造成损失的由保安公司负责

学校考核

17.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消极对待。

5

每次扣0.5分

学校考核

18.对干扰、妨碍学校正常工作、教学秩序的事件能迅即到场维护与处理。

2

处置不到位或处置不当每次扣0.5分

学校考核

19.上级检查发现保安存在的问题。

3

发生一次扣1分

学校考核

20.每日开展巡逻,如实登记巡逻情况。

2

每次扣0.1分

学校考核

合计

100分

备注:1、考核按照100分计,90—100分优秀,80—89分良好,60—79分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8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8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8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8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8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8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8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8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8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8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8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78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

4.2 收款账户: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花塘分理处(长沙红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8201050000135722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及所属学校(幼儿园)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保安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乙方年度履约情况考核和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2.甲方督促所属学校(幼儿园)制定相关门卫管理、车辆管理制度以及责任区内有关的规范管理细则,依据管理细则对乙方保安服务进行考核;协助乙方明确保安员的守卫区域、职责、任务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整改。

3.保安员未达到合同明确的相关要求,甲方不予办理入职手续;保安员在工作期间违反校方工作纪律、失职给校方造成重大损失,校方可凭相关违纪或失职证明将保安员退回乙方,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保安更换到位,未到位的按实扣除保安服务费用。

4.甲方及所属学校不得安排乙方保安员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前述服务项目内容无关的其他工作,紧急情况除外。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在望城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与派驻学校的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投标分项报价中各项报价,按月支付保安员基本工资不低于2200元/人/月、伙食补贴、法定假日加班费、服装费等待遇,按时缴纳国家规定的保险,并履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2.乙方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保安员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对保安员的政治审查、健康体检(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招聘录用、业务培训、请假调休、日常检查、考核管理等工作。

3.乙方应与甲方保持密切工作联系,及时了解保安员的思想动态和执勤情况,并与甲方协调处理保安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保安员因病和其他原因缺勤,或因违规、违纪行为而被甲方退回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提供合格人员替换。

4.乙方保安员与甲方及所校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不承担保安员的用工责任,不承担保安员在合同期内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任何法律责任或因生病或受伤(残、亡)等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与甲方和校方无关,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当按相关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配齐物防设备和设施(头盔、钢叉、橡胶棒、防割手套、催泪瓦斯或辣椒水等),按季节提供足够数量的保安制服,保证标准着装上岗。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违约责任

(一)因保安员工作严重失职或监守自盗作案造成的甲方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双方明确乙方安保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发放保安人员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按时为安保人员购买保险,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第三人不法侵害,保安人员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奋力挽救,甲方仍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的。

2.甲方财务部门的现金及有价证券保管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3.甲方责任区内所发生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确认系甲方内部人员所为的。

(四)因甲方原因未按时支付乙方保安基本服务费用,以每延迟一天按迟延履行部分的万分之五付给乙方违约金。

7.4解除条款

(一) 符合法定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 下列情况下,相对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服务,导致甲方人身、财产受到严重伤(损)害(因不可抗力或第三人不法侵害造成的合理范围内的伤、损害除外),经甲方二次书面警告后仍无明显改进的。

2.乙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乙方保安基本服务费超过两个月的。

7.5其他约定

1.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7日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待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应及时积极履行合同义务。

7.7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

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

7.8违约终止合同

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

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 地址: 枫林三路1599号雷锋汽车站骏达大厦23楼
法定代理人: 李树先 法定代理人: 彭剑
委托代理人: 郑青松 委托代理人: 彭懿
电话: 0731-88062008 电话: 0731-88016097
传真: 0731-88071986 传真: 0731-88107567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望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河东片区保安服务中标通知书.pdf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1000777585&area_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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