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拜城县人民医院设备维修服务及配件购置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8.4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090366613149
预算金额8.44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兆平150262719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拜城县人民医院设备维修服务及配件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9036661314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丁兆平  15026271955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03 10:19  -  2024-09-06 20:00 
 采购单位:拜城县人民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描述: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84446.00 -

 
 买家留言:- 
 附件: 采购需求.doc
报价单.xlsx
配件清单.xlsx
 
 响应附件要求:1.企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 2.具备医疗设备保修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审批的医疗设备“保修”的经营项;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二类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维保公司应具备相关维修资质及工程维修人员资质,工程维修人员≥3人,提供工程维修人员3个月社保; 6.提供近3年以来已实施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医疗设备维护服务证明; 7.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上传法人及公司社会保障凭证缴纳社保明细单(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 9.报价后如果不能满足我方要求的,需向我方出示放弃报价函; 10.项目承诺函对维修时间、保质期、付款方式、时间如实做出承诺; 11.需提供每台设备维修报价; 12.以上要求需加盖公章按照一个pdf格式上传,如有一项不符不按要求上传的将审核不符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10:00至20: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拜城县 拜城镇 胜利路15号 
 送货备注: 合同签订后,入场维修。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在处罚整改期限内的单位不能参加此次报价; 3.投标人如盲目报价,中标后无法满足我单位要求,无法按时完成,视为扰乱我单位工作秩序和政采云公平采购环境,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将恶意竞标供应商上报拜城县财政局处理; 4.该项目不允许外包、转包、联合体投标; 5.具有稳定的本项目所需要的技术团队力量。
2 1.本项目中的所有配件质保期一年 2.投标方供货产品需有质量保证,提供的材料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否则由投标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投标方提供的劣质产品、是组装拼凑产品,由投标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投标方须对投标的所有货物进行售后服务,如不响应、不准时、不到位的,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一切由投标方承担。所有产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投标方交付的货物品种、数量、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由投标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5.投标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自行承担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6.投标方在运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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