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路行道树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建设单位:盐城恒益绿化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致远路行道树绿化工程
3、招标代理:江苏晋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盐渎街道境内。
(2)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2月。
(3)质量要求:养护一年,苗木成活率达100%。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并已落实。
(5)工期:20日历天。
5、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
招 标 内 容 |
建设规模 |
投资额 |
1标段 |
致远路行道树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图纸或工程量清单。 |
详见清单 |
约35.44万元 |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或苗木采购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社会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至招标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定标后现场退还。招标人委托江苏晋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规定时间不参加投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凭其开具的票据至代理公司确认后无息退还。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9、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年2月14日。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3年2月15日至 2023年2月19日18:00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到江苏晋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电话:18452509777,联系人:倪工。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汇都商务楼11楼招标代理部)售后不退。
10、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上午9:30时。
11、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评标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建设单位:盐城恒益绿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515-81089700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汇都商务楼22楼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晋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工
联系人:18452509777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汇都商务楼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