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头街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交易公告
经 / 批准,并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现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沙头街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发包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1037679
代理机构:广州益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332852038
设计单位: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如有):/
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020-31037679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沙头街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包含沙头街迎庚街一巷一横环境整治提升,清理排水沟淤泥及排水盖板重铺10m,拆除混凝土构件23.6m3等;及沙头街环村大街环境整治提升,安装砖检查井5座,金属面油漆20㎡,安装公示牌2套等。
2.承包内容及规模: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沙头街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3.发包价:人民币180848.96元(最终以结算评审金额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图纸大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5.时间要求:计划从2021年12月 日开始实施,至2022年1月 日结束,总工期20日历天。
五、交易公告时间:从2021年12月20日15时00分至2021年12月22日15时00分。注:交易公告在网站发布时,同时发布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发包价。如发包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因此导致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承包意向有效期:60日历天(从登记截止之日起)。
六、本公告及修改、补充材料在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s:///
)发布,项目相关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请自行在网站下载。
七、承包意向人的投标资料(一式2份):
(一)承包意向人均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二)承包意向人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三)承包意向人提供拟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四)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提供《承包意向承诺函》(附件)。
八、现场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时间:从2021年12月22日15时00分至2021年12月22日15时30分。
(二)现场随机抽取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负一楼竞标室。
九、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一)本项目选取承包人的方式为:从已报名并通过审查符合上述第七条款要求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承包候选人。
(二)发包人根据随机抽取排序依次选取3家承包候选人。
(三)若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的,则依法重新招标。
十、随机抽取结果将在采购与招标网站公示,公开接受监督。
十一、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由发包人负责解释和处理。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31037679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
附件:1.承包意向承诺函
附件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函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一、本公司已详细了解了发包人发布的沙头街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二、本公司承包意向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并受此约束。如发包人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本公司同意延长。如在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本公司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如获得承包资格,本公司将承诺按交易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及质量要求完成并移交本项目。
四、本公司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本公司登记信息及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2.本公司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转让交易资格,不向发包人、监督部门、交易中心有关人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交易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在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 本公司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犯罪记录。
4.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将按照我市有关劳务规定执行。
5.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不无故放弃承包资格。
6.本公司在建设工程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发包人签订书面合同。
7.本公司认真研究了交易公告的有关规则,充分考虑了因其他承包意向人资格变动对随机抽取结果产生的影响,并接受此次随机抽取结果。
8.严格遵守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如违反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施工类,如有)
9.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交易文件编写、监理工作,与承担本交易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本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
如经查实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注:承诺函的具体内容由发包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承包意向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