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2023年度凌海市白台子镇、石山镇、三台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1.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781-00048
预算金额191.8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6-335315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虹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康家0416-47907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1
公告正文
   (锦州市2023年度凌海市白台子镇、石山镇、三台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2023年度凌海市白台子镇、石山镇、三台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81-00048
项目名称:锦州市2023年度凌海市白台子镇、石山镇、三台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18,091.88
最高限价(元):1,918,091.88
采购需求:查看
一标段:白台子镇迎东村和石山镇望山铺村:本次治理工程项目区总治理面积为120725.3㎡ (181.09亩),主要工程措施包括场地平
整工程、客土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管护工程和围栏工程。
            石山镇白刚村:本次治理工程项目区原图斑面积68626.92㎡(102.94亩), 拟治理面积为69563.01 ㎡(104.34亩),主要工程措施包括
           场地平整工程、客土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管护工程和围栏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147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246,793.05
最高限价(元):1,246,793.05
采购需求:查看
二标段:三台子镇四台子村:本次治理工程项目区总面积为79898.83㎡(119.85亩),主要工程措施包括危岩清理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水塘修整工程、客土工程、植被及耕地恢复工程、道路工程、管护工程和拦挡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147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3.4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7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凌海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凌海市国庆路71号
联系方式: 0416-3353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虹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央南街27号A座26层432号
联系方式: 0416-4790799
邮箱地址: lnhtztbdl@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省虹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53409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家
电  话: 0416-47907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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