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宁县天山花海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招标联系人井磊1890999169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登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昌155099941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 |||||||||||||||||||||||||||||
伊宁县天山花海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备案。招标人为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宁县天山花海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2.工程规模:新建生态停车场 2000 平方米、游步道 20公里、户外康养健身区 2000 平方米,污水处理站一座,供排水管网 20公里,供气管道 15 公里,景区道路 20公里、旅游公厕 120 平方米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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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得多于2家(含牵头人)。 2、牵头人必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3、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的支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已登记人员; 4.其它要求: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 2020、2021、2022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报表)。 4.5、其他人员要求(如有):(1)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或者道路专业的注册工程师。(2)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6、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截图,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8、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6时00分 2.投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9月18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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