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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设施维护监理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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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鹏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供电设施维护监理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22 至 2023-11-29
撰写单位: 辽宁鹏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杨城

   (供电设施维护监理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供电设施维护监理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4-00171
项目名称:供电设施维护监理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2
采购需求:查看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3年,辽宁省沈阳市
(2)★付款方式:按区政府拨款进度付款
(3)服务内容及技术规格:
★ 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
监理人负责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和信息管理以及委托人和工程承包人等单位的协调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程施工准备阶段
1、编写工程的建设监理规划。
2、协助委托人完成现场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协助业主完成对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工作。
4、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对承包人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6、查验测量放线成果。
7、参加由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确定工地例会事宜。
8、负责组织承包商进行单位工程的划分和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
二、工程施工阶段
1、协助业主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商开工准备工作。
2、协助业主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以及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用量等。
3、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4、组织施工图会审。
5、工程进度控制: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
6、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材料。
7、工程造价控制:审核承包商已完工程量报表,协助业主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8、施工安全监督: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
9、协助业主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编发施工协调会会议纪要。
10协助业主按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验收,并及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11、信息管理:及时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
12、参与审查工程项目竣工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程保修阶段
1、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2、审定承包商的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
3、对承包商的修复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储存的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文件,都为投标无效。
3、供应商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电子设备自行进行解锁。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视为投标无效。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90号
联系方式: 18204091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鹏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2号3门
联系方式: 024-88535847
邮箱地址: 442506315@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鹏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010081092000739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飞
电  话: 182040911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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