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德市中医院和宁德市康复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医院复核结果公示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复核医务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标志及标识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培训医疗机构及其建筑物病房楼建筑间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作业场所室内装修吸顶灯手术室卫生洁具洗涤池仓储设施医用剧毒试剂消防设施消防联动设备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消防储水设施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用电设备消防器材放射科检验科医用氧舱同位素室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配电室压力容器电梯电气高速运转机械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隐患排查治理综合检查日常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危害告知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事故报告事故案例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宁德市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对照《福建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对宁德市中医院和宁德市康复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医院进行复核:宁德市中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复核得分81.9分,宁德市康复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复核得分89.0分,复核福建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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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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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
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厂矿和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2项考评项目和122条考
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医疗机构及评
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医
院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
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
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
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
际得分
请计分
x1.0
11.00内容
品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
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
—3—
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其中,一级标准化达标评审
按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规定执行;二级、三级达标评审按福建省相
关规定执行。
评定等级 | 标准化得分 | 安全绩效 |
一级 | / | 按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
二级 | ≥75 |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度内,未发生人员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
三级 | ≥60 |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
否决项:
未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消防竣工验收、
备案的,不得分。并不得评为达标医院。
宁德市康复医院
总得分846/1000-(空项50)×100%=89.0分
—4—
福建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宁德市康复医院
自评/评审时间:从2023年2月9日到年月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郑建民,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刘亮、黄雄、阮召煜、吴锦清
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按照医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 2 |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医疗机构正式文件印发的,不得分。 | 2 | ||||
1.安全生产目标(安办) | 1.1目标 | 建立医院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 4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1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1分。 | 4 | ||
1.安全生产目标(安办) | 1.2检查与考核 | 根据所属部门和科室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 2 |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部门和科室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 2 | ||
1.安全生产目标(安办) | 1.2检查与考核 |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 2 |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 未调整实施计划 | 2 |
—5—
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10 | 得分小计 | 得分小计 | 10 | |
根据有关规定和医疗机构实际,设立医院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 3 |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 3 | ||||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 3 |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 3 | ||||
2.组织机构和职责(医务) |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 4 |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 4 | ||
2.2职责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4 |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部门、岗位的责任制的,扣1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处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1分。 | 4 | |||
2.2职责 | 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 3 |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 | 3 |
—6—
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 3 | 未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每人扣1分。 | 2 |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20 | 得分小计 | 得分小计 | 19 | |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 5 | 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的,扣2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1分。 | 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未纳入财务报表 | 3 | |||
3.安全投入(总务) | 3.1安全生产费用 |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 5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 未制定流程 | 4 | |
3.安全投入(总务) | 3.1安全生产费用 |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6.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 10 |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1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1分;有超范围使用的,每次扣2分。 | 10 |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20 | 得分小计 | 得分小计 | 17 | |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安办) |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 5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2分。 | 无更新环节 | 4 | |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安办) |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医疗质量与安 | 5 | 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安全生产 | 5 |
—7—
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及时将适用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 5 | 未传达的,不得分;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缺少培训和考核的,每人次扣1分。 | 5 | ||||
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入到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 | ||||||
4.2规章制度 |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点)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 | 20 |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其他考评内容中已有的不重复扣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1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1分。 | 20 | |||
4.2规章制度 |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 5 | 未发放的,扣2分;发放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1分。 | 5 | |||
4.3操作规程 | 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 10 |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完善、不适用的,每缺一个扣2分;内容没有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1分。 | 10 | |||
4.3操作规程 |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 | 5 | 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发放不到位的,每 | 5 |
—8—
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 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 5 | 现场发现违反操作规程的,每人次扣1分。 | 5 | ||||
4.4评估 |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 10 | 未进行检查、评估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的,扣1分;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2分。 | 5 | |||
4.5修订 |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 10 | 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的,不得分;该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1分;无记录资料的,扣5分。 | 5 | |||
应掌握相关内容。 | 应掌握相关内容。 | 处扣1分;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1分。 | ||||||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 5 |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每处扣1分。 | 5 | ||||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事项。 |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事项。 | 5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每处扣1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每处扣1分。 | 5 | |||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应急演习信息、事故管理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 | 10 |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1分。 | 档案管理不规范 | 8 |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100 | 得分小计 | 得分小计 | 87 | |
5.教育 | 5.1教 |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 5 | 无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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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 5 |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1分;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1分。 | 5 | ||||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 20 |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记录不完整的,每缺一项扣1分;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1分;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1分;未实行档案管理的,扣10分;档案资料不完整的,每个扣1分。 | 20 | ||||
培训(医务) | 育培训管理 | 得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的,每处扣1分。 | |||||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 | 10 |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不得分;主要负责人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扣2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 10 | |||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新技术、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 20 |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2分;在新技术、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 20 | |||
5.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 15 | 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4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扣满15分的,追加扣除10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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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5.5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 义务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 15 | 抽查有关岗位从业人员证书,没有培训的,每缺一人扣5分。扣完该项标准分为止。 | 15 | |||
5.6安全文化建设 |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本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 10 | 未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得分;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不符的,每项扣1分。 | 未按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 0 |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100 | 得分小计 | 得分小计 | 90 | |
新、改、扩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等审查、批复和备案等程序。各类场所使用前或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用途应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 15 | 未执行“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分;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审查、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程序的,一个项目扣3分;未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办理行政审批的,不得分。未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得分。并不得评为达标医院。 | 15 | ||||
6.生产设备设施(总务) |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 新、改、扩建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 5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每处扣1分。 | 5 | ||
6.生产设备设施(总务) | 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 建筑物:1.病房楼不宜设置阳台;2.医疗机构及其建筑物设置的消防车道、建筑间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作业场所不应被占用;3.有推床(车)通过的门和墙面,应采取防碰撞措施;有患者通过的门和走道宜采用“无障碍设计”,康复科应设有扶手或栏杆;4.建筑物应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 20 | 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现场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 | 建筑防火间距不够;部分门、走道未采用“无障碍设计”;避雷装置未检测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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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实验室等医疗业务用房的室内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顶棚应便于清扫、防积尘,照明宜采用吸顶灯;2.内墙墙体不应使用易裂、易燃、不耐碰撞、不易吊挂的轻质板材;装饰材料不应使用壁纸;踢脚板应与墙面平;3.手术室和产房的内墙,应采用牢固、耐用、难沾污、易清洁、耐腐蚀的相宜材料并装修到顶;4.除特殊要求外,有患者通行的楼地面宜采用防滑地板铺装;5.所有卫生洁具、洗涤池,应采用耐腐蚀、难沾污、易清洁的建筑配件。 | 10 | 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现场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 | 部分照明未采用吸顶灯 | 10 | |||
仓储设施:1.仓库安全通道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保持畅通;2.仓库安全出口按消防设计要求设置,工作期间不得上锁;3.安全通道门要符合消防设计要求;4.医用剧毒试剂等的储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 10 | 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现场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5分。 | 安全通道门设计不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 5 | |||
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等医疗机构内的人员密集场所:1.应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及地方消防强制性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2.不准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相应的消防联动设备;3.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在自动状态;4.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位置应在明显、便于 | 20 | 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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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
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使用与安全保管。 | 15 | 无相关制度和防范措施,不得分。一项管理不到位扣5分。 | 15 | ||||||||
认真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临床实验室的工作流程、样品的采集、运输、储存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 | 15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 0 | ||||||||
应对放射科、检验科、医用氧舱、同位素室、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配电室、压力容器及电梯等重要部位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 20 | 未进行隐患排查的,不得分;无记录、档案的,不得分;所涉及的范围未全部涵盖的,每少一处扣1分;排查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分;现场岗位人员不清楚岗位有关隐患及其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1分。 | 16 | ||||||||
电气、高速运转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 | 15 | 未执行的,不得分;未挂操作牌就作业的,每处扣1分;操作牌污损的,每个扣1分。 | 15 | ||||||||
7.2作业行为管理 | 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 20 | 辨识不全的,每缺一个扣2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个扣2分;作业人员不清楚风险及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2分。 | 18 | |||||||
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及相关人员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符合要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能够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 7.2作业行为管理 | 20 | 无相应管理制度及意外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扣7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及相关人员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每项扣6分。 | 19 | |||||||
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 | 7.2作业行为管理 | 15 | 无配备标准的,不得分;配备标准不符合有关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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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5 | 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累计扣满5分的,追加扣除10分。 | 5 | ||||
7.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 | 建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 5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 5 | |||
相适应的个体防护装备,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规定的,每项扣1分;未及时发放的,不得分;购买、使用不合格个体防护装备的,不得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人次扣1分。 | ||||||
7.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 | 在检维修、施工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以及医疗服务区域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 | 5 |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 5 | |||
7.4变更 | 建立有关人员、医疗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 5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 | 4 | |||
7.4变更 | 对变更的设施进行审批和验收管理,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所产生的隐患进行排查、评估和控制。 | 15 | 无审批和验收报告的,不得分;未对变更导致新的风险或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的,每项扣1分。 | 10 |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240 | 得分小计 | 得分小计 | 202 | |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 10 | 无该方案的,不得分;方案不正确的,每项扣1分;方案内容缺项的,每项扣1分。 | 8 | ||||
8.隐患排查和治理(保卫) | 8.1隐患排查 |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部门、人员的责任。 | 10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 10 | ||
8.隐患排查和治理(保卫) | 8.1隐患排查 | 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 10 | 未按方案排查的,不得分;有未排查出来的隐患的,每处扣1分;排查人员不能胜任的,每人次扣2分;未进行汇总总结的,扣2分。 | 6 | ||
8.隐患排查和治理(保卫) | 8.1隐患排查 | 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 | 10 | 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分;无隐患评估 | 10 |
—22—
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8.2排查范围与方法 |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医疗活动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 5 | 范围每缺少一类,扣2分。 | 5 | |||
8.2排查范围与方法 | 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和其他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 20 | 各类检查缺少一次,扣2分;未制定检查表的,扣10分;检查表制定和使用不全的,每个扣2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的,每一个扣1分;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1分;扣满20分的,追加扣除20分。 | 17 | |||
级,登记建档。 | 分级的,不得分;隐患登记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1分。 | ||||||
8.3隐患治理 |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 25 | 整改不及时的,每处扣2分;需制定方案而未制定的,扣10分;方案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每项隐患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临时措施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扣10分。 | 25 | |||
8.3隐患治理 | 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 10 | 未进行验证或效果评估的,每项扣1分。 | 8 |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100 | 得分小计 | 得分小计 | 89 | |
9.重大危险源监控(保卫) | 9.1辨识与评估 | 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 | 5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内容要求的,扣1分。 | 5 | ||
9.重大危险源监控(保卫) | 9.1辨识与评估 | 按规定对医疗机构的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重大危险 | 10 | 未进行辨识和评估的,不得分;未按规定进行的,不得分;未明确重大危险源的,不得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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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9.2登记建档与备案 | 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或重要危险源(点)及时登记建档。 | 5 | 无档案资料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1分。 | 0 | |||
9.2登记建档与备案 | 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 5 | 未备案的,不得分;备案资料不全的,每个扣1分。 | 0 | |||
源。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时,根据隐患排查治理的结果,进行辨识和评价,确定重要危险源(点)。 | 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时未确定重要危险源(点)的,不得分;未进行辨识和评价的,扣5分。 | ||||||
9.3监控与管理 | 对重大危险源或重要危险源(点)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 10 | 未监控的,不得分;有重大隐患或带病运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除本分值扣完后外,追加扣除15分;监控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全的,每项扣1分。 | 0 | |||
9.3监控与管理 | 在重大危险源或重要危险源(点)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 | 3 | 无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扣1分;内容不全的,每处扣1分;警示标志污损或不明显的,每处扣1分。 | 0 | |||
9.3监控与管理 | 相关人员应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或重要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 2 |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不得分;检查未签字的,每次扣1分;检查结果与实际状态不符的,每处扣1分。 | 0 |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40 | 得分小计 | 得分小计 | 5 | |
10.职业健康(医务) | 10.1职业健康管理 | 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 3 | 无制度的,不得分 | 3 | ||
10.职业健康(医务) | 10.1职业健康管理 | 按有关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 2 |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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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
存在放射源、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和岗位应按规定进行专门管理和控制。 | 3 | 未确定有关场所和岗位的,不得分;未进行专门管理和控制的,不得分;管理和控制不到位的,每一处扣2分。 | 0 | ||||||||||||||||||
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各种防护用具,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 2 | 未指定专人保管或未全部定期校验维护的,不得分;未定期校验和维护的,每次扣1分;校验和维护记录未存档保存的,不得分。 | 2 | ||||||||||||||||||
对从事可能导致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 2 | 未进行员工健康检查的,不得分。 | 2 | ||||||||||||||||||
10.2职业危害告知 | 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 3 | 未书面告知的,不得分;告知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未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含未签合同的),不得分;劳动合同中写明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 | 3 | |||||||||||||||||
对员工及相关方宣传和培训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 10.2职业危害告知 | 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 2 | 未宣传和培训或无记录的,不得分;培训无针对性或缺失内容的,每次扣1分;员工及相关方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 2 | ||||||||||||||||
对员工及相关方宣传和培训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 10.2职业危害告知 | 2 | 未宣传和培训或无记录的,不得分;培训无针对性或缺失内容的,每次扣1分;员工及相关方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 ||||||||||||||||||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 10.2职业危害告知 | 3 | 未设置标志和说明的,不得分;缺少标志和说明的,每处扣1分;标志和说明内容(含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不全的,每处扣1分。 | 3 | |||||||||||||||||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 10.2职业危害告知 | 未设置标志和说明的,不得分;缺少标志和说明的,每处扣1分;标志和说明内容(含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不全的,每处扣1分。 |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20 | 得分小计 | 得分小计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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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
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 2 | 没有建立机构或专人负责的,不得分;机构或负责人员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的,每次扣1分。 | 2 | |||||
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 2 | 没有建立机构或专人负责的,不得分;机构或负责人员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的,每次扣1分。 | ||||||
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 3 | 未建立队伍或指定专兼职人员的,不得分;队伍或人员不能满足应急救援工作要求的,不得分。 | 3 | |||||
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 3 | 未建立队伍或指定专兼职人员的,不得分;队伍或人员不能满足应急救援工作要求的,不得分。 | ||||||
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 | 5 | 无训练计划和记录的,不得分;未定期训练的,不得分;未按计划训练的,每次扣1分;训练科目不全的,每项扣1分;救援人员不清楚职能或不熟悉救援装备使用的,每人次扣1分。 | 应急救援队伍无训练计划和记录 | 0 | ||||
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 | 5 | 无训练计划和记录的,不得分;未定期训练的,不得分;未按计划训练的,每次扣1分;训练科目不全的,每项扣1分;救援人员不清楚职能或不熟悉救援装备使用的,每人次扣1分。 | 应急救援队伍无训练计划和记录 | |||||
11.应急救援(安办) | 11.1应急机构和队伍 |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 5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 | 5 | |||
11.2应急预案 | 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重点作业岗位有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 | 10 | 无应急预案的,不得分;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无重点作业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不得分;未在重点作业岗位公布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每处扣1分;有关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每人次扣1分。 | 10 | ||||
11.2应急预案 | 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 5 | 未进行备案的,不得分;未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的,每个扣1分。 | 5 | ||||
定期评审应急预案,并进行修订和完善。 | 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 5 | 未定期评审或无相关记录的,不得分;未及时修订的,不得分;未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的,每缺一项,扣1分;修订后未正式发布或培训的,扣1分。 | 5 | ||||
11.3应 | 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 | 5 | 每缺少一类,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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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 5 | 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记录的,扣1分;有一处不完好、可靠的,扣1分。 | 5 | ||||
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 5 | 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记录的,扣1分;有一处不完好、可靠的,扣1分。 | |||||
11.4应急演练 | 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 10 | 未进行演练的,不得分;无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的,不得分;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的,扣1分;高层管理人员未参加演练的,每次扣1分。 | 10 | |||
急设施、装备、物资 | 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 ||||||
11.4应急演练 | 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 | 5 | 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未认真总结问题或未提出改进措施的,扣1分;未根据评估的意见修订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的,扣1分。 | 5 | |||
11.4应急演练 | 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 | 5 | 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未认真总结问题或未提出改进措施的,扣1分;未根据评估的意见修订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的,扣1分。 | ||||
11.5事故救援 |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应急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 10 | 未及时启动预案的,不得分;未达到预案要求的,每项扣1分;未全面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每缺一项,扣1分;无应急救援报告的,扣5分。 | 10 | |||
11.5事故救援 |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应急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 10 | 未及时启动预案的,不得分;未达到预案要求的,每项扣1分;未全面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每缺一项,扣1分;无应急救援报告的,扣5分。 |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70 | 得分小计 | 得分小计 | 65 | |
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保卫) | 12.1事故报告 |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 5 | 未及时报告的,不得分;未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有瞒报、谎报、破坏现场的任何行为,不得分,并追加扣除20分。 | 5 | ||
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保卫) | 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 10 | 无调查报告的,不得分;调查报告内容不全的,每处扣2分;相关的文件资料未整理归档的,每次扣2分;处理措施未落实的,扣5分。 | 10 | ||
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保卫) | 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 10 | 无调查报告的,不得分;调查报告内容不全的,每处扣2分;相关的文件资料未整理归档的,每次扣2分;处理措施未落实的,扣5分。 | |||
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保卫) | 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 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 3 | 未统计分析的,不得分;统计分析不完整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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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12.3事故案例教育 | 组织员工对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进行回顾、学习。 | 2 | 未进行教育的,不得分;有关人员对原因和防范措施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 2 | |||
12.3事故案例教育 | 组织员工对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进行回顾、学习。 | 2 | 未进行教育的,不得分;有关人员对原因和防范措施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20 | 得分小计 | 得分小计 | 20 | |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安办) | 13.1绩效评定 |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制度,明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的测量评估的方法、组织、周期、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测量评估应得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 | 2 |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扣1分;制度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扣1分。 | 2 | ||
通过评估与分析,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中。 | 2 | 未进行讨论且未形成会议纪要的,不得分;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未纳入下一周期实施计划的,扣1分。 | 2 | ||||
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报告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 | 2 | 未通报的,不得分;抽查发现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相关内容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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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并形成正式的评定报告。发生死亡事故应重新进行评定。 | 4 | 评定周期少于每年一次的,不得分;无评定报告的,不得分;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的,不得分;评定报告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2分;评定中缺少元素内容或其支撑性材料不全的,每个扣2分;未对前次评定中提出的纠正措施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价的,扣2分。 | 未每年上报 | 0 | |||
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纳入部门、科室、员工年度安全绩效考评。 | 2 | 未纳入年度考评的,不得分;评定结果纳入年度考评每少一项的,扣1分;年度考评每少一个部门、单位、人员的,扣1分;年度考评结果未落实兑现到部门、单位、人员的,每项扣1分。 | 2 | ||||
13.2持续改进 |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 4 | 未进行安全标准化系统持续改进的,不得分;未制定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扣2分;修订完善的记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定结果不一致的,每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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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标准分值 | 考评办法 | 自评/评审描述 | 空项 | 实际得分 |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下列事项:(1)系统运行效果;(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4)系统中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6)与相关方的关系。 | 4 |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的事项缺项,或评定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扣2分。 | 无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 | 0 |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20 | 得分小计 | 得分小计 | 12 |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1000 | 得分总计 | 得分总计 | 846 |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1000 | 得分总计 | 得分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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