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SCG2021220(HX-2021-2061)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江北区2021年“五水共治”入户宣传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588000(元) | 宁波童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麦德龙路68号5楼501—518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江北区2021年“五水共治”入户宣传品 | 2021年江北区五水共治入户宣传品采购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588000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双喜,徐红波,周云康,饶远,张国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宁波市中介超市网就本项目竞报价格向中标人进行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10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26786
质疑联系人:曾丽纳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26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传 真:0574-87461353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28779
质疑联系人:张霆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287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传 真:/
联系人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880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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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10.13-2021年江北区五水共治入户宣传品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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